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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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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de】省份,对进档考生【shēng】按【àn】照综合分“分数【shù】优先”的原则【zé】确定录【lù】取专业,若综【zōng】合【hé】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yè】成绩、高考文化成绩【jì】(含政策加【jiā】分)、语文成绩【jì】、外语成绩【jì】、数学【xué】成绩排序录取【qǔ】。综【zōng】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美【měi】术学、视【shì】觉传达设计、环【huán】境设【shè】计、音乐学、舞蹈学专【zhuān】业综合【hé】分=专【zhuān】业成绩*文化满分【fèn】/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法学【xué】专业综【zōng】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yè】满分*40%+文化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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