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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36: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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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教育部关于做好【hǎo】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yú】做好山【shān】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yǒu】关文【wén】件精神,结合【hé】学院实际情况,制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一条  本【běn】章程适【shì】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xué】院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lín】沂科【kē】技【jì】职业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

第三【sān】条  临沂科技职【zhí】业学院招【zhāo】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yǐ】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708

办学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分金台路1号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xué】院【yuàn】主要负责【zé】同【tóng】志任组长,其他【tā】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领导小【xiǎo】组下设【shè】办公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lǐng】导。招【zhāo】生工作中【zhōng】的重【chóng】大问题,一律【lǜ】由领【lǐng】导小【xiǎo】组集【jí】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zhāo】生【shēng】及其相关工作【zuò】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zé】临【lín】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zuò】。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临沂科技职【zhí】业学院根【gēn】据山东省教育厅【tīng】下达2024年普通专科【kē】招生计划编【biān】制【zhì】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经省教育【yù】厅审【shěn】核通过后,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tōng】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学【xué】院招【zhāo】生简章、学院官【guān】方网站等【děng】形式向【xiàng】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八【bā】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衡量,公【gōng】平【píng】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第九条 学院录取2024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bù】颁【bān】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de】报【bào】名条件。

2.参【cān】加2024年全国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划定【dìng】的录取分数线

3.考生思想品【pǐn】德考【kǎo】核须合格。身体【tǐ】符合【hé】教育【yù】部、国家卫健委【wěi】、国家残【cán】联颁布的【de】《普通【tōng】高【gāo】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 招生专业外【wài】语语种不限,但我【wǒ】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yǔ】种【zhǒng】考生入【rù】校后须【xū】改学英语【yǔ】。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wǒ】校为普通高校专【zhuān】科批次录取院校【xiào】,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zhì】愿设置【zhì】及【jí】投【tóu】档录取原则【zé】进行录取。

2.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dì】十【shí】二条 考生被我校录【lù】取【qǔ】后,录取结果通【tōng】过以下渠道公布: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官方网【wǎng】站、录【lù】取【qǔ】通知等。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持临沂科技职【zhí】业学【xué】院发放【fàng】的录取通知【zhī】书,考生准考证、居【jū】民身份【fèn】证等材【cái】料,按【àn】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xù】。不能【néng】按时报到【dào】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jīng】学【xué】校【xiào】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dào】。未请假或者请假【jiǎ】逾期【qī】不【bú】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入【rù】校后,学校【xiào】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rù】学【xué】资格复查【chá】,经复查不符合【hé】条【tiáo】件的学生,取【qǔ】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颁【bān】发学【xué】历证书【shū】的学校名称及证书【shū】种类【lèi】:临沂【yí】科技职【zhí】业学院;普通高【gāo】等教育专【zhuān】科【kē】学历证书。学历证【zhèng】书可进入【rù】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guó】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ǎng】(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zhǎn】和改【gǎi】革【gé】委员【yuán】会山【shān】东省【shěng】财政厅【tīng】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guī】范完善高校学费【fèi】收费【fèi】政策的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2023〕559号【hào】)文件执行【háng】。退费【fèi】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zī】助方【fāng】式帮助学【xué】生完成学【xué】业。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绿【lǜ】色通道”、奖【jiǎng】助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等资助【zhù】项【xiàng】目【mù】。资【zī】助【zhù】条【tiáo】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按【àn】照【zhào】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děng】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fǎ】》(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dì】十八条  根据《关于调【diào】整驻鲁【lǔ】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shěng】内新【xīn】生户口迁移政【zhèng】策【cè】的通知》(鲁公【gōng】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lǔ】普通高等学校录【lù】取的省内新【xīn】生【shēng】可自愿【yuàn】选择将【jiāng】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十九【jiǔ】条【tiáo】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全程【chéng】监【jiān】督下开展,监督和申【shēn】诉电话:0539-8390878。

第二十条【tiáo】  临沂科技职业【yè】学院不委托任【rèn】何中【zhōng】介机构或个【gè】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qǔ】工作,对以【yǐ】我校【xiào】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等活【huó】动的【de】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de】权利【lì】。

第二十【shí】一条  本章【zhāng】程若【ruò】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cè】不一致之处【chù】,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分金台路1号

邮政编码:276025

咨询【xún】电话:0539-8381166  8385566

学院网址:http://www.lyvust.cn

本章程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