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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更新:2024-9-21 9:49:56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艺术职【zhí】业【yè】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主要包【bāo】含【hán】招生专业、各专【zhuān】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如有变动【dòng】或【huò】异议【yì】,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4年高职提【tí】前招【zhāo】生【shēng】计划合计356名,具体【tǐ】分专业计【jì】划安排如下:

(一)面向普高招生考生150名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及方向培养方向计划数生源类别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12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生
音乐表演(器乐)键盘乐器演奏5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生
管弦乐器演奏2
中国乐器演奏6
现代流行音乐(流行演奏)2
现代流行音乐(流行演唱)2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生
音乐制作2音乐教育类考生
音乐剧表演5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生
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30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

播音与主持15播音与主持类考生
舞蹈学院舞蹈表演3舞蹈类考生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3
手工艺学院文物修复与保护20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演艺与教育学院表演艺术21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

歌舞表演2舞蹈类考生
学前教育(师范20普高招生考生
合计150

(二)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206名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及方向培养方向音乐类舞蹈类

影视

表演类

工艺美术类学前教育备注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30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器乐)键盘乐器演奏22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键盘)考生报考;
管弦乐器演奏4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管弦乐器)考生报考;
中国乐器演奏13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中国乐器)考生报考;
现代流行音乐(流行演奏)10



仅限【xiàn】职业技【jì】能考【kǎo】试【shì】音乐类(电吉他【tā】、电贝司【sī】、爵士鼓、萨克斯、流行键盘(电子【zǐ】合成器)等乐器)考生【shēng】报考;
现代流行音乐(流行演唱)4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流行唱法考生报考;
音乐制作4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考生报考;
音乐剧表演10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考生报考;
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

8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播音与主持

3

舞蹈

学院

舞蹈表演
22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舞蹈类考生报考;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18


手工艺学院文物修复与保护


25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工艺美术类考生报考;
演艺与教育学院表演艺术

5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歌舞表演
18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舞蹈类考生报考;
学前教育(师范)



10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其他类(学前教育)考生报考;
合计9758162510

注:单独考试【sh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tǐ】见【jiàn】计【jì】划【huá】表备注栏。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高职提前招生按照以下录取规则录取:

(一)普【pǔ】高招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dī】于专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shēng】不【bú】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kǎo】生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或专业【yè】加试的【de】不予录【lù】取【qǔ】。

(二)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cè】评考生【shēng】人数少于或等【děng】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既招【zhāo】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考生又招普高【gāo】招生考生【shēng】的专业分别计算),则按实【shí】际参加综合测【cè】评考生【shēng】95%的比例确【què】定拟录取考生的名【míng】单(小数点四舍五【wǔ】入计算),不【bú】递补【bǔ】备录【lù】考生。

(三【sān】)根【gēn】据公布的各【gè】专业(方【fāng】向)招生计划数,按【àn】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cì】确定“拟【nǐ】录取”和“备录【lù】取”名单。“备录【lù】取”考生【shēng】名单按招生计【jì】划数100%依次确定。

(四【sì】)在综【zōng】合成绩【jì】名【míng】次排序【xù】遇成绩同分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cì】按专业【yè】测【cè】试成绩、语【yǔ】文、外语、数学、3X科【kē】目的成绩高低排名;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考生依次按职【zhí】业技能考【kǎo】试成绩【jì】、专业加试成绩、语文、数学的【de】成绩高低排名。

(五)兼报专业的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最终只被一个专业录取。

(六【liù】)如有考生放弃“拟【nǐ】录取”,则【zé】相应名额“备【bèi】录取”考生根据【jù】综【zōng】合成【chéng】绩顺序【xù】依次转为“拟录取”。“备【bèi】录【lù】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lù】取”后登录服务平【píng】台选【xuǎn】定录取学校。未在规【guī】定时间内登陆服【fú】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zì】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qǔ】资【zī】格。

(七)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明确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yī】的,应【yīng】当如实【shí】记入其考试诚【chéng】信档案。下【xià】列行为【wéi】在报【bào】名【míng】阶段发现的,取消【xiāo】报考资格;在入【rù】学【xué】前发【fā】现的,取消【xiāo】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de】,取消录取资【zī】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lìng】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xián】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guān】处理【lǐ】。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zú】、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fēi】法获【huò】得证【zhèng】件、成绩证明、荣誉证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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