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温【wēn】州【zhōu】科技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提前招生【shēng】计划,主【zhǔ】要包含招生专业、各【gè】专业【yè】招生人数等【děng】信息,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zhù】,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yǐ】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xiào】2024年【nián】面向浙江省高职提【tí】前招生安排计划【huá】400名【míng】,具体【tǐ】如下:
专业 | 考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设施农业与装备 | 普高招生 | 35 | 三年 | 6300(浙江省户籍 考生免学费)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普高招生 | 30 | 三年 | |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 普高招生 | 15 | 三年 | |
畜牧兽医 | 普高招生 | 20 | 三年 | |
园艺技术 | 普高招生 | 30 | 三年 | |
园林工程技术 | 普高招生 | 30 | 三年 | 6600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普高招生 | 30 | 三年 | 6300 |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普高招生 | 35 | 三年 | 18000 |
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 普高招生 | 20 | 三年 | 18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普高招生 | 60 | 三年 | 6600 |
软件技术 | 普高招生 | 20 | 三年 | 6600 |
跨境电子商务 | 普高招生 | 20 | 三年 | 6000 |
市场营销 | 普高招生 | 20 | 三年 | 6000 |
国际商务 | 普高招生 | 15 | 三年 | 6000 |
金融科技应用 | 普高招生 | 20 | 三年 | 6000 |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gēn】据国家教育部和浙【zhè】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要求,实【shí】行【háng】浙江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gōng】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sì】条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xiàn】。对【duì】考生的【de】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yù】部【bù】、卫生部《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gè】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fāng】面的【de】复查【chá】。已录【lù】取的考【kǎo】生【shēng】如查【chá】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末位同分规则
学校【xiào】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cì】确定拟录【lù】取【qǔ】、备录取名【míng】单。在总分【fèn】相同的情【qíng】况【kuàng】下【xià】,依次按照【zhào】综合测试成【chéng】绩、高中学考【kǎo】折算成绩、语文、数学、外【wài】语、技术【shù】、思想【xiǎng】政治、物理、历史、生物学、化学【xué】、地理成【chéng】绩等级排序进行优先录取,经上述【shù】排序【xù】后分数仍相【xiàng】同,则以普通高中【zhōng】综合素质评价为【wéi】A等数量多的考生优先排序,再按品【pǐn】德表现【xiàn】、创【chuàng】新实践、运动健【jiàn】康、艺术素【sù】养【yǎng】等4个方面的终评等级依次择优【yōu】录取【qǔ】。如各项成【chéng】绩均相同,同【tóng】时予以【yǐ】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根据【jù】录取规则,按【àn】照专业招生【shēng】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再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为“备【bèi】录(含顺【shùn】序号)”名单。考生录取情况分【fèn】“拟录【lù】取”、“备录(含顺序号)”和“不录【lù】取”状态提交【jiāo】至【zhì】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指定【dìng】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píng】台。
若某个专业实际参考【kǎo】人数【shù】少于或等于原定计【jì】划数时,该【gāi】专【zhuān】业按实际参考人【rén】数90%的比例(小数【shù】点四舍五入原【yuán】则)确【què】定“拟录取”名单【dān】,且不【bú】安排“备录【lù】取”名单。
2.考生选定录取学校【xiào】。考生在规定【dìng】时间内登陆浙江【jiāng】省教育考试院【yuàn】指【zhǐ】定【dìng】的服务平台【tái】查询本人所报【bào】考各【gè】院校(专业【yè】)拟录取情况【kuàng】。拟【nǐ】录取的考【kǎo】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wéi】录取【qǔ】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jié】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xiào】拟录取和备【bèi】录资格随之失效。院【yuàn】校【xiào】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liú】程【chéng】,根【gēn】据【jù】备录顺【shùn】序递补。备录考【kǎo】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lù】取后再登【dēng】录服务平台选定【dìng】录取学【xué】校。
未在规定时【shí】间内登录服【fú】务【wù】平台选定【dìng】录取学校【xiào】的考生【shēng】视【shì】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qǔ】资格。
3.办理【lǐ】录【lù】取手续。我校【xiào】根据【jù】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在学校【xiào】招【zhāo】生网进行【háng】公布,并上报【bào】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bàn】理【lǐ】录【lù】取手续。当计划已足额完成【chéng】,或虽【suī】未完【wán】成但已无备【bèi】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我校提【tí】前招生录取的【de】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lèi】普通【tōng】高校【xiào】招【zhāo】生;未【wèi】被录取的则可参【cān】加普通高校招【zhāo】生统【tǒng】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