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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更新【xīn】:2024-9-20 9:15:33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zhí】提前【qián】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yè】招生【shēng】人数等信【xìn】息,希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如【rú】有变【biàn】动或异议,请【qǐng】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高招生考生,招生共计320名,具体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学费标准(元/学年)
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107500
2数控技术107500
3机电一体化技术107500
4电气自动化技术107500
5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207500
6计算机应用技术106600
7计算机网络技术106600
8物联网应用技术106600
9产品艺术设计209000
10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5014000
11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6016000
12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6016000
13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2016000
14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20  16000
总计320名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招生共计190名,具体如下:

科类专业计划数学费(元/学年)
机械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107500
数控技术10750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256600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256600
电子电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207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207500
汽车智能技术306600
商业类跨境电子商务106000
市场营销206000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106000
电子商务106000
总计190名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shí】施“阳光工【gōng】程”,严【yán】格【gé】执行招生【shēng】工作“六【liù】公开”、“六【liù】不准【zhǔn】”,坚持【chí】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的规定【dìng】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hé】“学【xué】院可【kě】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bú】予录取”执行【háng】。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各科类各专业的预录取和备录取人数确定方法

序号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预录取人数备录取人数
1大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500%确定
2大于【yú】或等于【yú】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de】120%,小【xiǎo】于或等于该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人【rén】数【shù】的200%时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3小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时按该专业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0%确定0

注:1.“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指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

2. 计算数值的小数位四舍五入。

五、根【gēn】据“一档【dàng】多投”相关【guān】规定,考生在【zài】规定时间【jiān】内登录服务【wù】平台查询【xún】本人所报【bào】考各高校专业(类)录取情【qíng】况。被拟录取的【de】考生,可【kě】选定其【qí】中【zhōng】1所【suǒ】高校【xiào】专业【yè】(类【lèi】)作为录取结果。符【fú】合条件的考生最【zuì】终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高职提前招生已录【lù】取考生【shēng】不得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未在规定【dìng】时间内登录【lù】服【fú】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zī】格。

六、对于因考【kǎo】生放弃【qì】而【ér】产生的【de】缺额计划,我院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yōu】录取。最【zuì】终录取考生【shēng】名【míng】单【dān】在学院【yuàn】招生网(http://zs.zime.edu.cn/)和浙江【jiāng】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shì】十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普高招生考生录取办法

一、普高招【zhāo】生考生录取【qǔ】总分【fèn】(满分320分)=学考科目折算成绩(按【àn】照等级折算【suàn】,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zhì】成绩{职【zhí】业【yè】能力适应性测【cè】试成绩(满【mǎn】分150分)+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mù】(素质特【tè】长【zhǎng】考察记【jì】分满分【fèn】20分)}。

二、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际,考生在总【zǒng】分相同的情况【kuàng】下,我院可【kě】参考【kǎo】学【xué】考科目的单科成绩【jì】等【děng】级择优录【lù】取。单科考察【chá】优先顺序【xù】为【wéi】:高中综合素质评【píng】价、语文、英语、数【shù】学、物理、历史、技术、政治、化【huà】学【xué】、生物、地理,经单科排【pái】序【xù】后分数仍【réng】相【xiàng】同,参考职【zhí】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lù】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xué】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zài】同等【děng】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院【yuàn】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决定。

第二十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办法

一、录【lù】取总分(满分520分)=浙江省职业技【jì】能考试成绩(满分【fèn】300分)+综合素质成绩【jì】{文化课考【kǎo】试【shì】成绩总分(满【mǎn】分200分)+素质特长考察【chá】记分项目【mù】(素质特【tè】长考察记分满【mǎn】分20分)}

二、结合我院专【zhuān】业学习【xí】实际,在总分【fèn】相同的情况下,可参【cān】考以【yǐ】下科【kē】目的【de】单科成绩择优【yōu】录取。单科【kē】考察优先顺【shùn】序为: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语文,经【jīng】单科【kē】排序后如果【guǒ】分【fèn】数仍相同,参考浙江省职业技能考【kǎo】试【shì】成【chéng】绩与数学考试【shì】成绩【jì】之和,如果结果仍然相同【tóng】我院将优先【xiān】录取具有较强职业素养及较高技能【néng】水平的优【yōu】秀考生【shēng】,具体评价标【biāo】准由学院高【gāo】职提【tí】前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一条  体检

学【xué】生入【rù】学后进行体【tǐ】检,具体项【xiàng】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duì】体检【jiǎn】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指导【dǎo】意见的相【xiàng】关【guān】规定处理。学生入学后【hòu】进行身体复检,参照【zhào】《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复【fù】检不合格的学生【shēng】作退学【xué】处理【lǐ】。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无.(温馨提醒:学院【yuàn】所有专业的外语教【jiāo】学均使用【yòng】英语,非【fēi】英【yīng】语语种考生请慎【shèn】重填报,以【yǐ】免影响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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