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huá】,主要包【bāo】含招生专业【yè】、各专【zhuān】业招生【shēng】人【rén】数等信息,希【xī】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yǐ】各省市【shì】教育【yù】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24年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tí】前招生900名(其中普高招生【shēng】考【kǎo】生【shēng】46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kǎo】生44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rú】下:
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考生类别 |
学前教育(师范) | 1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护理 | 1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数字媒体技术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5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大数据与会计 | 3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 2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电子商务(文成校区一年、金海校区两年) | 3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现代物流管理 | 25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文成校区一年、金海校区两年) | 5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商务英语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金竹校区)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空中乘务(文成校区) | 5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文成校区一年、金海校区两年) | 20 | 三 | 普高招生考生 |
合计 | 460 |
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考生类别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机械类 |
数字媒体技术 | 7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 |
大数据与会计 | 8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财会类 |
电子商务(文成校区一年、金海校区两年) | 9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2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工艺美术)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其他类(学前教育) |
空中乘务(文成校区) | 3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文成校区一年、金海校区两年) | 20 | 三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 |
合计 | 440 |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八条 学【xué】院严格遵【zūn】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zhǔ】管部门的有关【guān】招生【shēng】录取工作政策【cè】和【hé】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shēng】工作“六公开”、“六不【bú】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公【gōng】平【píng】、公正【zhèng】、择【zé】优【yōu】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1.对考【kǎo】生的身体健康【kāng】要求,参照【zhào】《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规定【dìng】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lù】取【qǔ】”条款【kuǎn】的,学院将按“不【bú】予录取”执行。2.综合素【sù】质测试成绩【jì】(操作技能测【cè】试/面试)分数低于50分,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èr】十一条 录取【qǔ】方式【shì】:采用双【shuāng】向互动选择。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我院根据【jù】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qǔ】、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zōng】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分【fèn】“拟录【lù】取【qǔ】”、“备录(含顺序号)”和【hé】“未录取”确定各【gè】考生录取情【qíng】况。在9-21前提【tí】交至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tí】前招【zhāo】生【shēng】服务平台【tái】(以下简【jiǎn】称“服务平台”)。
考【kǎo】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qǔ】”和“备录取【qǔ】”。未在规定时间内【nèi】登录服务平台选【xuǎn】定录取【qǔ】学【xu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gāi】批【pī】次所有【yǒu】拟录取资格【gé】。
2.确定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qǔ】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zhāo】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备录【lù】考生人数按各【gè】专业招生计【jì】划1:5比例【lì】确定【dìng】(当遇【yù】该专业【yè】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shù】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shù】确定备录名单)。实际报【bào】考人【rén】数【shù】少于【yú】计划【huá】数时【shí】,不再设【shè】置备录,按照报名人数的90%录取,若有小数则四舍五入。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
(1)普高招生考生【shēng】按操作技【jì】能测试【shì】/面试成绩高低区分,若相同,则按【àn】高中学考(学考)单科顺序和等【děng】级高低确【què】定录取情【qíng】况,单科顺序排【pái】列如下表:
专业 | 单科排序 |
电气自动化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数字媒体技术 |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外语、政治、历史、地理 |
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业【yè】管【guǎn】理(项目经理)、电子【zǐ】商务、工商企业【yè】管理【lǐ】、现代物流管理、网络【luò】营销与直播电商、酒【jiǔ】店管理【lǐ】与数字化运【yùn】营、商务英【yīng】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wù】与【yǔ】管理、护【hù】理、空中【zhōng】乘务、学前教育(师【shī】范类【lèi】) | 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
以上单科等【děng】级再相同,则【z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guān】选【xuǎn】修【xiū】课程学【xué】分或相【xiàng】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若【ruò】选修课程【chéng】取得【dé】总学分相【xiàng】同则根据【jù】选修课【kè】的总分高低进【jìn】行区分,若再相同,则根据学生报考【kǎo】信息表中依次按照“品德【dé】表现【xiàn】”“创【chuàng】新实践”“运动健康【kāng】”“艺术素养【yǎng】”顺序等级区分。
(2)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考生综【zōng】合成【chéng】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néng】测试/面试【shì】成绩高低区分,若相同则按上述同【tóng】分【fèn】录【lù】取规则处理。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lù】服务【wù】平台查【chá】询【xún】本人被我【wǒ】院【yuàn】(专【zhuān】业)录取情况。被我院【yuàn】拟录取的【de】考生【shēng】,可选定我院(专业【yè】)作为录取结果【guǒ】。考生一【yī】轮选择【zé】结束后,已被我院正【zhèng】式录取的【de】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shī】效。我院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chéng】,根据备录顺序【xù】递补【bǔ】。备录考生【shēng】根【gēn】据【jù】录取进程、待转为【wéi】拟【nǐ】录取后再登【dēng】录【lù】服务平台选定我院(专业),具体时间按考试院公布【bù】为准。
未【wèi】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dìng】我院(专【zhuān】业)的考【kǎo】生视为自【zì】动放弃该【gāi】轮录【lù】取资格。
4.办理录取手续
我院根据考生选择【zé】结果确定录取名【míng】单。当计划已足【zú】额完成,或【huò】虽未完【wán】成但已无备录考【kǎo】生【shēng】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àn】规定办理录取【qǔ】手【shǒu】续。
第二十【shí】二【èr】条【tiáo】 凡已【yǐ】被我院高职【zhí】提前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kǎo】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