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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01:38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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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wéi】护【hù】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guān】规定,结合【hé】学校实际,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yáng】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接受【shòu】学校【xiào】纪检【jiǎn】监察【chá】部门、考【kǎo】生、家长、新闻媒体和【hé】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dì】四条 学校概况【kuàng】:河南开封科【kē】技传媒学院是经【jīng】教育部批准的【de】全日制民办【bàn】普【pǔ】通【tōng】本科高等【děng】学校【xiào】,前身是河南大学民生【shēng】学【xué】院,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zhǔn】更【gèng】名为河南开封科技【jì】传【chuán】媒学院。学校【xiào】设置教【jiāo】学【xué】学院12个,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wén】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和教育【yù】学九大学科门类【lèi】。其中新【xīn】一轮河【hé】南省重点学科【kē】(2023-2027年)2个【gè】,“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河南【nán】省“综【zōng】合改【gǎi】革试点专业”2个,“河南省【shěng】民办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品牌专【zhuān】业建设点【diǎn】”7个,“河南省民办普【pǔ】通高等学校学【xué】科【kē】专业建设【shè】资助项目”11个【gè】,获【huò】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市【shì】厅【tīng】级科技创新【xīn】平台5个。学校已成功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一)学校名称: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1

(三【sān】)办学地点:学校现位于河南省开【kāi】封市东京【jīng】大道中段【duàn】,新校【xiào】区位于河南省开【kāi】封市东【dōng】京大道【dào】西段,当新校区【qū】建设达到办学条件,并经上【shàng】级教【jiāo】育【yù】行政部门批准后【hòu】开展招生工作。

(四)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毕业;凡符合【hé】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xiào】按照【zhào】国家规定授予【yǔ】河南开封科技【jì】传媒【méi】学【xué】院学士学位【wèi】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wěi】员【yuán】会统一【yī】领导和【hé】组织下进【jìn】行,执行【háng】“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qǔ】工作【zuò】体制。

第六条 学【xué】校成立【lì】普通【tōng】高等教育招生委员【yuán】会。学【xué】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wěi】员会统一领导和【hé】监督管理招生工作【zuò】,对招生工作【zuò】中的【de】重【chóng】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yán】究【jiū】、集体决策”。

第【dì】七条 学校【xiào】普通高等教育招【zhāo】生委员会下【xià】设办公室,办公【gōng】室设【shè】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zǔ】织【zhī】开展招生【shēng】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lǐng】导【dǎo】下【xià】,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jí】河南省的招生政策【cè】要求,负责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zhāo】生【shēng】录取问【wèn】题【tí】投诉【sù】,认真协【xié】调解决相关【guān】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九条 学校【xiào】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pī】准的2024年招生计划执【zhí】行,面【miàn】向全国【guó】招生【shēng】。招【zhāo】生计【jì】划编报【bào】、调整工作通过“全国【guó】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lǐ】系统”进【jìn】行【háng】,接受上级主【zhǔ】管部门【mén】和省招生主管部【bù】门的监督管理【lǐ】。

第十条 学【xué】校【xiào】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shì】由相关【guān】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管理部【bù】门【mén】按规定的方式向社【shè】会公布;二是【shì】由我【wǒ】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zhào】教育部规定【dìng】,我校将不【bú】超过招【zhāo】生计划总数的1%作【zuò】为预留计【jì】划,其【qí】使用由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zhāo】生委员会集体研【yán】究决【jué】定,统【tǒng】一通过“全国【guó】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shàng】管理【lǐ】系【xì】统【tǒng】”调整【zhěng】,主要【yào】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二条 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省内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chéng】绩必须合格【gé】;凡【fán】报【bào】考【kǎo】我校艺【yì】术类专【zhuān】业的【de】其【qí】他省份考生,必【bì】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fèn】组织的相关艺术类省统考(联考),专【zhuān】业成绩必须合格,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de】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的规定进行报名【míng】和考试【shì】。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格【gé】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guān】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zuò】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一)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jìn】档【dàng】考生【shēng】实行“专业清”原则。对所【suǒ】有【yǒu】进档考生,根据【jù】考生本人专业志【zhì】愿【yuàn】及我校招生计【jì】划,按【àn】考【kǎo】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suǒ】报专【zhuān】业【yè】计划额满,对【duì】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zhào】分数【shù】从高【gāo】到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yuán】不足的专业【yè】,对于不同意【yì】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lǐ】。考生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数【shù】学、英语、综合科目的成【chéng】绩依次排序录取。

(二)高考综合【hé】改【gǎi】革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shēng】工作【zuò】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zhí】行【háng】。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一【yī】)若【ruò】生源省份有【yǒu】明【míng】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tóu】档【dàng】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guī】则,按【àn】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影【yǐng】视【shì】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jì】、视【shì】觉传【chuán】达【dá】设计、动画和书法学专业【yè】的录【lù】取【qǔ】原【yuán】则是:按照文化【huà】课成【chéng】绩和【hé】专业课成【chéng】绩各占【zhàn】50%的百分制权重【chóng】计算【suàn】考生综合【hé】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jì】=专业课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课【kè】成绩÷文化满【mǎn】分×100×50%),综【zōng】合成绩【jì】相同则【z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gāo】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仍相同则【zé】依次按照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yǔ】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录取原则

(一【yī】)若生【shēng】源省份有明确【què】的【de】投档【dàng】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zé】,按【àn】我校录取规则投档【dàng】。

(二)体育教【jiāo】育(师【shī】范【fàn】)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huà】课成绩和专业课【kè】成绩【jì】达到【dào】分数线、德智体美【měi】劳合格的【de】考生中,按照【zhào】文化课成【chéng】绩从高到低【dī】的原则择优录取【qǔ】;录取过【guò】程中【zhōng】若出【chū】现文化课【kè】分数并列的考【kǎo】生,依次按照专业课成【chéng】绩、语文成绩、数【shù】学成绩从高到低的原【yuán】则择优录取。

第【dì】十七条【tiáo】 外语语种要求:公修外语教学为【wéi】英语教学,没【méi】有【yǒu】其【qí】他小语种教学,且报【bào】考我【wǒ】校英语(师范【fàn】)专业和商【shāng】务【wù】英语【yǔ】专业的考生,英语【yǔ】单科成绩【jì】原则上应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fèn】)。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qiú】:按照教育【yù】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bù】门【mén】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和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fèn】投档考生的处理:严【yán】格执行【háng】教【jiāo】育部、河南省教【jiāo】育厅【tīng】招生工作的相关【guān】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bù】的有关加【jiā】分、降分投档【dàng】及同等条件【jiàn】下【xià】优先录取的政策【cè】,以加分【fèn】或降分后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yōu】录【lù】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zhí】行【háng】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yù】厅【tīng】审【shěn】批【pī】备案的【de】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文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理工科【kē】专业学费【fèi】为16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和艺术类【lèi】专业学费为17000元/生/年【nián】。

第二十一条 学【xué】校住宿【xiǔ】标准【zhǔn】如下:六人间【jiān】1000元/生/年,四人间【jiān】1300元/生/年。

第六章 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

(一)助学【xué】金: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助学【xué】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在校【xiào】退役【yì】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yuán】。学校还【hái】设【shè】立“临时【shí】困【kùn】难补助”,对家【jiā】庭突发严【yán】重困【kùn】难的学【xué】生予以资助。

(二)奖学金:各方面【miàn】表【biǎo】现特别优【yōu】秀的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jiā】奖学金【jīn】,奖【jiǎng】励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xué】生可【kě】申请【qǐng】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lì】标准为每【měi】生每年5000元。学校还设立奖学【xué】金【jīn】,分为一、二、三等【děng】,奖励标准分别为每【měi】生每年3000元【yuán】、2000元和1000元【yuán】。学校还另设专项奖学金对【duì】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品学【xué】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三【sān】)国家助学贷款【kuǎn】: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nán】的【de】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也可在入学【xué】前到生源所在地【d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最【zuì】高可申请助学贷款【kuǎn】16000元。

(四【sì】)服【fú】兵役国家教育【yù】资助: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kě】获【huò】得一次性生活费补助5000元,还【hái】可【kě】申请【qǐng】学费补偿或国家【jiā】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biāo】准按学费标准执行,每【měi】生每年最高16000元【yuán】;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复学或入学后,享受学费减【jiǎn】免,减【jiǎn】免标【biāo】准【zhǔn】同上。

(五)勤【qín】工助学:学【xué】校设有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优先安排家庭困难学生上岗,学【xué】生通过劳动【dòng】改【gǎi】善学习和生活条【tiáo】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或个【gè】人组【zǔ】织【zhī】开【kāi】展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活动【dòng】的机构或【huò】个【gè】人,学校将依【yī】法追究【jiū】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shí】四【sì】条 被录取考生【shēng】应在规【guī】定时间内【nèi】持录取通知书及相【xiàng】关材料到【dào】校办【bàn】理入学手续。对未经【jīng】学校同意【yì】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jiāng】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gé】复查。对于【yú】复查出的问【wèn】题,学【xué】校将依据有【yǒu】关政策要【yào】求予【yǔ】以【yǐ】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liù】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tīng】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xiào】。如【rú】有变动,以【yǐ】国家【jiā】相【xiàng】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学校介绍、招生计【jì】划、专业简介等【děng】详细情【qíng】况【kuàng】见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和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信息【xī】网。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

招生电话:0371-23880086(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1-23990699(纪检监察室)

学校网址:http://www.hu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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