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更【gèng】新:2024-9-21 11:57:41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本文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上海音乐学院【yuàn】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děng】设置【zhì】情【qíng】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资助、校【xiào】内资助等政策,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如有变【biàn】动,以学校最【zuì】新公【gōng】布的【de】信【xìn】息为准。
一、上海音乐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上海音乐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困难【nán】每年【nián】3000元【yuán】、特别困【kùn】难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yuè】发【fā】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fèi】补【bǔ】偿【cháng】、国家助学贷款【kuǎn】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zuì】高不超过8000元【yuán】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shěng】院校【xiào】的新生每人500元,就【jiù】读省【shěng】外院【yuàn】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nà】学【xué】费【fèi】。入学后,高校资助【zhù】部门根据学生具体【tǐ】情况开【kāi】展困难【nán】认【rèn】定,采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yǔ】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临时困难补助: | 无限制 |
因下列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该补助分为四级: | ||||
第一级:学生本人罹患重大【dà】疾病【bìng】、遭受严重意外【wài】伤害【hài】,补助金额最【zuì】高为10000元。 | ||||
第二级:学生直系【xì】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zāo】受严重【chóng】意外伤害或者死亡【wáng】,补【bǔ】助金【jīn】额最高为5000元。 | ||||
第三级: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补助金额最高为4000元。 | ||||
第四级:其他突发事件,补助金额最高为3000元。 | ||||
2、专项【xiàng】困难补【bǔ】助: 春节补贴:每学年一【yī】次【cì】,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欢【huān】度【dù】春节的补【bǔ】助,特别困难600元,一般【bān】困【kùn】难(含特殊困难)400元。 | ||||
返【fǎn】乡补【bǔ】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shēng】寒假及暑假回【huí】家路费【fèi】补助。依【yī】据【jù】学生【shēng】实际困难情况申请,经审批后,每次补贴300-600元。 | ||||
求职补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 | ||||
新疆籍困难生助学金 | 根据上级下拨金额确定 | 无限制 |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根据上级下拨金额确定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人民奖学金 | 一等奖学【xué】金10000万【wàn】、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单【dān】项【xiàng】奖【jiǎng】500元 | 获上【shàng】海音乐学【xué】院本【běn】科【kē】生奖学【xué】金的人数【shù】占参评学生【shēng】总人【rén】数的30%。其中,一等【děng】奖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占参评学生总【zǒng】人数的7%;三等【děng】奖占参评【píng】学生总人数的13%;单项奖占【zhàn】参评学生总人数【shù】的8%。 | |
傅成贤奖学金 | 一等奖 10000元 | 一等奖 1名 | ||
二等奖 7000元 | 二等奖 3名 | |||
三等奖 3000元 | 三等奖 6名 | |||
勤工助学 | 助研岗位博士研究生1200元【yuán】/人·月,硕士研究【jiū】生1000元/人·月;助教【jiāo】1000元【yuán】/人·月,助管1000元/人·月;临时岗【gǎng】40元/时 | 无限制 |
二、上海音乐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chēng】“上【shàng】音”,由上海【hǎi】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文【wén】化【huà】和旅游【yóu】部与上【shàng】海市人民政【zhèng】府共建的全【quán】日【rì】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gāo】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欧【ōu】洲【zhōu】音乐学【xué】院【yuàn】联盟成员,环太平洋音乐学院联盟【méng】成员,入选【xuǎn】国家【jiā】建【jiàn】设【shè】高水平大学公派【pài】研究生项【xiàng】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chéng】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shēng】接收院校、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jiǎng】学【xué】金院【yuàn】校【xiào】、全国社【shè】会艺术水平考【kǎo】级跨省市考级单位【wèi】。
学院前身是【shì】民主革命家、教育【yù】家、思想【xiǎng】家【jiā】蔡【cài】元培先生和音【yīn】乐教育家萧友梅博【bó】士【shì】于【yú】9-21共同创办的【de】“国立【lì】音【yīn】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lì】建【jiàn】制的【de】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guó】立音乐专科学校。中【zhōng】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成立后【hòu】学校曾用名“中央音【yīn】乐学院【yuàn】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dìng】名为上【shàng】海音乐学【xué】院,为文化部【bù】直属重点院校,现为【wéi】文化和旅【lǚ】游【yóu】部与上【shàng】海市共【gòng】建院校。自1949年【nián】至1984年,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长期担【dān】任院长(后【hòu】任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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