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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29:21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huì】关于【yú】印发重庆【qìng】市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分类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zuò】实【shí】施办【bàn】法的通知》(渝【yú】教招【zhāo】发〔2023〕17号【hào】)等有关政策及规定【dìng】,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xiào】2024年重庆市【shì】高等职【zhí】业教育分类【lèi】考试招生(中高【gāo】等职业【yè】教【jiāo】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7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dì】址【zhǐ】:重庆市万州区【qū】平湖路【lù】88号(邮编:40400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405981平【píng】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měi】,设施【shī】齐全,教学仪器【qì】设备资产值4538.02 万元,拥【yōng】有校【xiào】内外实习实训场所200余个,图馆【guǎn】藏【cáng】书624745册,现有专任教师536人,其中高级职【zhí】称110人【rén】、硕士及以【yǐ】上学【xué】位125人,全日制【zhì】高职专科在校生【shēng】13480 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shí】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cān】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报名,取【qǔ】得【dé】报名资格【g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pī】次、各类别的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yuán】会【huì】和【hé】重庆【qìng】市教【jiāo】育考试【shì】院审【shěn】核公布的【de】为【wéi】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eec.com/zsxx)或《2024高【gāo】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huá】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前述专业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fèi】严格执行物价部门【mén】核定的收费标【biāo】准【zhǔn】。各【gè】专业具体收【shōu】费标准在【zài】我校招生【shēng】网(http://www.cqeec.com/zsxx)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jìn】行公布。如【rú】因故【gù】退学【xué】或【huò】提【tí】前结【jié】束学业【yè】,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jì】退剩【shèng】余的学费和住宿费【fèi】。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shí】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qìng】市教育考试【shì】院2024年全国【guó】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kǎo】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zhí】行。

第十五条【tiáo】 考试安排【pái】:考生需按重庆市【shì】教育【yù】考试院相【xiàng】关安排参加相应【yīng】考试【shì】。报考我校艺术类专【zhuān】业【yè】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nián】重【chóng】庆【qìng】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jì】。我校电子【zǐ】商【shāng】务【wù】、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康复治疗技术等【děng】专业【yè】招收“高【gāo】职专项类”考【kǎo】生,考生需参【cān】加我【wǒ】校组织的【de】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shì】按《重庆【qìng】市教育【yù】委员会关于印发重【chóng】庆【qìng】市【shì】2024年高等职业【yè】教【jiāo】育分类考【kǎo】试招生【shēng】工作实施【shī】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hào】)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chéng】绩公布【bù】: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shì】院【yuàn】门户网【wǎng】(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gè】类录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shí】七【qī】条 填报【bào】志愿:志愿填报采用【yòng】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zài】高等职业【yè】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lù】取最低控制分【fèn】数线公【gōng】布后进行(具体【tǐ】时【shí】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xiàng】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què】定并公布)。如遇【yù】录取时【shí】计划未满额,除“高【gāo】职专项类”外,我校参加【jiā】重【chóng】庆市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志【zhì】愿征集【jí】工作。

第【dì】十八条 录【lù】取原【yuán】则【zé】: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zé】。具体政【zhèng】策【cè】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yú】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类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实【shí】施办法的通【tōng】知》(渝教招发【fā】〔2023〕17号)公布的执【zhí】行【háng】。除【chú】我市统一【yī】要求外【wài】,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zé】实施【shī】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各【gè】专业均【jun1】不限制考生外语语【yǔ】种【zhǒng】,入学后公【gōng】共外语统一为英【yīng】语【yǔ】。

3.录取【qǔ】体检标【biāo】准:我校按教【jiāo】育部【bù】、原卫生部和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九条 录取查【chá】询:考生可【kě】登录重庆市教育【yù】考【kǎo】试院【yuàn】网站【zhàn】(www.cqksy.cn)或重庆【qìng】招考【kǎo】信息【xī】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xìn】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eec.com/zsxx)上公布各批次、各【gè】类别、各专【zhuān】业录取最低分数线【xiàn】。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èr】十条 考生【shēng】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zhāo】生录取后,不再【zài】参【cān】加重【chóng】庆市【shì】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jiān】与统一高【gāo】考录取【qǔ】的考生待遇完全【quán】相同(其中,“专【zhuān】本【běn】贯通分段培养项目【mù】”在【zài】校期间不【bú】得休【xiū】学、转学、转专业,转【zhuǎn】段考【kǎo】核合格后方可升【shēng】入【rù】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èr】十一条【tiáo】 入学安【ān】排:考生【shēng】被我校录取后【hòu】,由我校于2024年6月寄发【fā】录取通知【zhī】书【shū】。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xiàng】关【guān】要求到我校报【bào】到入学,未【wèi】经我校同意逾期【qī】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háng】放弃入学【xué】资【zī】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xiào】将对新【xīn】生进行资【zī】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zī】格和学籍。

第【d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xiào】按照国家相【xiàng】关资助政策规【guī】定,设有完【wán】善的奖【jiǎng】助贷资助体【tǐ】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shēng】可【kě】向我校申请办理【lǐ】。主【zhǔ】要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申【shēn】请生源【yuán】地信用【yòng】助学贷【dài】款【kuǎn】、退伍士官学费补助及【jí】其它临时性资【zī】助。。

第二十三【sān】条 学历证书:学生【shēng】在规定年限内修完【wán】教学计划规定的全【quán】部课程,成【chéng】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yóu】重庆信息技【jì】术职【zhí】业学院颁【bān】发经教育部电【diàn】子注册的全日【rì】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zhí】(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shí】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jī】构【gòu】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guān】招【zhāo】生相【xiàng】关【guān】工作,请直接与【yǔ】我校联系,否则出现【xiàn】任何后果,我校概【gài】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58193305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平湖路88号(邮编:404000)

招生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58418888、58418666

学校网址:http://www.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eec.com/zsxx

电子邮件:156512940@qq.com

第二十六【liù】条 本招【zhāo】生【shēng】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chù】,以主管部门有关【guān】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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