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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2024-9-21 17:36: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医药职业学【xué】院作为医【yī】药相关类高等职业【yè】学【xué】校肩【jiān】负着为医【yī】药卫生行业培养【yǎng】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wù】等一【yī】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de】使命。为【wéi】推进素质【zhì】教育,坚持“文化【huà】素【sù】质【zhì】+职业技能”选拔机制,选拔德【dé】智体美劳【láo】全面发展、适【shì】合职业【yè】教育、愿意【yì】从事医药【yào】类技能型【xíng】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zú】医药卫生行业对【duì】高【gāo】技【jì】能人【rén】才的【de】需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gāo】等职业院校【xiào】单独【dú】招生考试工作【zuò】的【de】通知》(辽教办[2024]92号)要求,2024年学院将继续本着【zhe】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程序【x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nèi】开展单独【dú】招生工【gōng】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zhì】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记和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成 员:学生工作部【bù】、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纪【jì】委、宣传部、安【ān】全保卫部【bù】、后勤基【jī】建处、资产处、财务处、信息中心【xīn】负责人【rén】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副主任:教务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hé】组【zǔ】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zhōng】考试录取安全【quán】工作负总责。研【yán】究解决【jué】单独招生工【gōng】作中的【de】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àn】;审定上【shàng】报【bào】文件;负责组织【zhī】制【zhì】定【dìng】单【dān】独招生考试实施方【fāng】案、命题、考试、评卷、录取【qǔ】等【děng】工【gōng】作。

(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处长)

成 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信息中心、安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

下设招生【shēng】录取组、命题工【gōng】作【zuò】组、考务工作组、网【wǎng】络【luò】保障组、综合服务组、财务【wù】收费组、安【ān】全保卫组、后勤保【bǎo】障组和纪检监察【chá】组,具体工作职责【zé】如下:

1.招生录取组

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组员:学生工作部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录取相关工作。

2.命题工作组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和阅卷相关工作。

3.考务工作组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4.网络保障组

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

组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zhí】责:负责对考生报名【míng】、考试、录取过程中出【chū】现的【de】问题提【tí】供技术支【zhī】持;相【xiàng】关信息的上传和发【fā】布工作、网络安全与保障【zhàng】工作,对【duì】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zhàng】,提前做【zuò】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bèi】准备,充分【fèn】保证【zhèng】录【lù】取数据的安全。

5.综合服务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接待服务工作。

6.财务收费组

组长:财务处负责人

组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考生报名费的收缴和退费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员: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试卷【juàn】的运送安全【quán】,命题、卷库、考【kǎo】试、录取【qǔ】现场的【de】安全保卫工【gōng】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基建处、餐饮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zé】:负责单独招生考试【shì】期间【jiān】考【kǎo】场供电【diàn】、供水,通讯畅通及其他后【hòu】勤保【bǎo】障【zhàng】等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kǎo】试、录取期间的【de】电源、电话【huà】正常运【yùn】转;负责考试当天各组工作人员的用餐及【jí】饮用水准备。

9.纪检监察组

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

成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二、招生专业

2024年拟单独招生(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学制学费/年办学地点
1520901眼视光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520201护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3520202助产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4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5520801健康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6520805医学营养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7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8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9490215康复工程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0520417中医养生保健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1520601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2490202生物制药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3490208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4490216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5530802现代物流管理(医药物流)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6490213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7490214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8520501医学检验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9520503医学生物技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0520504口腔医学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1520507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2520508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3520416中医康复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4470105生物产品检验检疫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5550111美容美体艺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26520410中药学(满药学)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2024年拟单独招生(中职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报考要求学制学费/年办学地点
1520901眼视光技术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眼视光技术相关3年5000本溪校区
2520201护理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3520201护理(儿童保健)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4520202助产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5520201护理(口腔护理)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或助产3年5000本溪校区
6520504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技术相关3年5000本溪校区
7520416中医康复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8520801健康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9520805医学营养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10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11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12490213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3490214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4520501医学检验技术不限3年5000本溪校区
15550111美容美体艺术不限3年5000沈阳校区

注:招生【shēng】专业以省教【jiāo】育厅审核为准;学【xué】费标准执行省【shěng】物【wù】价局【jú】批复文【wén】件【jiàn】。智慧健康【kāng】养【yǎng】老服务与【yǔ】管理专业开设日语课程,其他专业开【kāi】设英语课程。

三、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shì】。符合报名【míng】条件的【de】考生,通过【guò】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实【shí】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bào】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自行查询。

(二)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志愿设置: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

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中职生:

(1)报【bào】考中医康复【fù】技【jì】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dài】家政服务【wù】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fú】务与【yǔ】管理、医疗器械【xiè】维【wéi】护与管理【lǐ】、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jiǎn】验【yàn】技术、美容美体艺术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gè】志愿【yuàn】,一个服【fú】从志愿。

(2)报考护理、护【hù】理(儿童保健)、助产专【zhuān】业【yè】考生最多【duō】可填报三个志愿【yuàn】,且无【wú】服从专业调【diào】剂志愿。

(3)报考眼视光技术、护理(口【kǒu】腔护理【lǐ】)、口腔医【yī】学技术(数字化【huà】方向)专业考生仅可填【tián】报【bào】一个志愿,且无服从专业【yè】调剂志【zhì】愿。

(四)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9-21至9-21(如有变化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报名【míng】网【wǎng】址:https://www.lnvcm.edu.cn/(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单独招生【shēng】报名入口)。

(六)资【zī】格【gé】审核:学院将【jiāng】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háng】资格【gé】初审【shěn】,报上【shàng】级【jí】主管部门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de】考生将取消【xiāo】其【qí】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zhě】,可参【cān】加学院组织【zhī】的单独招生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gé】且完成【chéng】缴费【fèi】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tǒng】自行打【dǎ】印准考【kǎo】证(打印【yìn】时间另行在学院官网公布)。

(八)报名【míng】考试费用【yòng】:考生需【xū】要缴纳【nà】考务费120元,采取【qǔ】考【kǎo】试报名【míng】系【xì】统网【wǎng】上缴【jiǎo】费形式进行【háng】。中途决定不参加考试考生申请退费【fèi】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xué】院计划财务处现场办理退费【fèi】,资格审核完成后【hòu】不再进行退费。

四、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bào】名【míng】体检,身体【tǐ】健【jiàn】康条件须符【fú】合《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要求【qiú】。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入【rù】学【xué】体检,不符【fú】合【hé】要求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命题管理

为贯彻落实【shí】《国务院【yuàn】关于深化【huà】考试招生制度改【gǎi】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hào】)、《国务院关【guān】于印发国家职业教【jiāo】育改【gǎi】革实施方案的通【tōng】知》(国【guó】发〔2019〕4号)精神,进【jìn】一【yī】步加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的【de】管理,规范命【mìng】题工作【zuò】的组织实【shí】施,确保命题安全,保【bǎo】证试题【tí】质量。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保【bǎo】守国家秘密法》《辽宁【níng】省高等职【zhí】业教【jiāo】育分类考试【shì】招生实施方案【àn】》《辽【liáo】宁【níng】省职业教育对【duì】口升【shēng】学【xué】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tí】工作管理办法》等法【fǎ】律法规【guī】和有关文【wén】件【jiàn】,结合学院【yuàn】实际,根据《辽宁省教育【yù】厅办【bàn】公室关于【yú】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zhī】》(辽教办[2024]92号【hào】)《辽【liáo】宁医药职【zhí】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在辽【liáo】宁省【shěng】教育厅【tīng】的监督、指导下。学院单独【dú】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zé】管理和协【xié】调【diào】命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负责监督、检查【chá】命【mìng】题【tí】工作落实【shí】情【qíng】况,学院命【mìng】题工作组负责命题工【gōng】作的具体【tǐ】实施【shī】。。

六、考务管理

(一)考前准备

充分发【fā】挥考务组与【yǔ】其他【tā】工作小组的【de】联【lián】合作用机制,统筹做好试卷安全保密【mì】、考【kǎo】试环境综合整治、舆情监控等工作,加强部署、统一要【yào】求,确保【bǎo】考【kǎo】试【shì】顺利实【shí】施。按要求安排【pái】考试考场【chǎng】及考务各项【xiàng】工【gōng】作,严肃考风考纪,营【yíng】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biàn】捷【jié】、周到【dào】的【de】服务。确定好监考人员(每个【gè】考场2名监考人员【yuán】)、巡【xún】考人员,加强监考人【rén】员、巡考人员等【děng】工作人员【yuán】的教育和培【péi】训。制作监考须【xū】知、考生须知,规范【fàn】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dù】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què】保考【kǎo】试安全。

(二)监考工作流程

规范考核【hé】程序,严格考试管理过【guò】程,严肃考风【fēng】考纪。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kǎo】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guó】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第【dì】36号)严肃处理,并【bìng】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xiàng】关人员责【zé】任,涉嫌【xián】犯【fàn】罪【zuì】的依法移送司法【fǎ】机关处【chù】理。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néng】力,通【tōng】过【guò】考【kǎo】场监考和流动【dòng】巡考监【jiān】控学生答卷【juàn】进度和操作,通【tōng】过考场监控【kòng】并录像考【kǎo】生行为,并及【jí】时【shí】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确【què】保【bǎo】 2024年单独招生【shēng】考试安全【quán】、平稳【wěn】、顺利进【jìn】行。

七、评卷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指导下,成【chéng】立评【píng】卷小组,保证评卷工作【zuò】的保密性、公正性、公平性,严格按照试【shì】卷【juàn】评分标【biāo】准批【pī】改【gǎi】,严格按照评卷【juàn】工【gōng】作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wán】成评卷【juàn】工作,保证评卷【juàn】工【gōng】作【zuò】质量。

八、考试时间:

9-21上午9:9-21:30

注: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安排为准

九、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

语文、数学各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生:总分为300分,其中:

(1)报考中医康复【fù】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yíng】养、现代家【jiā】政服务【wù】与管理、智慧健【jiàn】康养老【lǎo】服【fú】务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yī】疗器械经营与服【fú】务、医学检验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眼视光【guāng】技术专业【yè】考生:

文化素质科目200分:包括语文、数学。

职业技能科目100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2)报考护理、护理(儿童保【bǎo】健)、助【zhù】产、护理(口腔【qiāng】护理)专业考【kǎo】生:

文化素质科目100分:包括语文、数学。

职业技能科目200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

(3)报考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专业考生:

文化素质科目100分:包括语文、数学。

职业技能科目200分:包括口腔固定义齿【chǐ】修复工艺【yì】技【jì】术、口腔生理【lǐ】学基础【chǔ】、下颌第【dì】一磨牙铸造【zào】金属全冠【guàn】熔模制作。

(二)考核形式:笔试

(三)考试地点:沈阳(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十、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zhāo】生【shēng】录【lù】取工作公开【kāi】、公平、公正。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de】划定:根【gēn】据招生计划和【hé】考试成绩,经【jīng】院长办公会【huì】集体【tǐ】研究讨论,划【huá】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shù】线。

(二)录取方法:

取得录取资格【gé】的考生,坚【jiān】持成绩优先原则,按照【zhào】各【gè】专【zhuān】业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从高分【fèn】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shēng】专业志愿【yuàn】全部无法录取且服从调剂时【shí】,在控制分【fèn】数线以上,优先录取正常【cháng】专业志愿考生【shēng】,再统一【yī】安排【pái】调【diào】剂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相同【tóng】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具【jù】有普通高考资【zī】格考生【shēng】依次按照【zhào】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语文、数学【xué】成绩【jì】排序择优录取,中职【zhí】生考生依次按照职业【yè】技能【néng】、文化【huà】素质成【chéng】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sān】)录取审核:预录取结果【guǒ】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审核,提交学院【yuàn】院长办公会批【pī】准【zhǔn】,在学院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布,上报辽【liáo】宁【níng】省招生办【bàn】公【gōng】室审核【hé】备案。

(四)办理录取【qǔ】手续:考【kǎo】生网上确认(考生须【xū】保管好自己【jǐ】的账号【hào】和密码,报【bào】名系统的【de】一切操作行为均视为本【běn】人操作)。核实投递信息【xī】,确保录取【qǔ】通知书准确投递。

(五)我院在【zài】单招考试中不执行加分【fèn】政【zhèng】策,总成绩【jì】中不包含政策加分。

(六)按教育厅文件【jiàn】规定,凡被【bèi】我院4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qǔ】的考【kǎo】生【shēng】,不得【dé】再【zài】参加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de】学生,享【xiǎng】受高职【zhí】高专学生【shēng】同等待遇。入学后在【zài】校学习期【qī】间【jiān】,由学院【yuàn】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háng】管理【lǐ】。学生在校学【xué】习期【qī】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八)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lù】取【qǔ】的新生【shēng】同时报【bào】到入学【xué】,学【xué】院将【jiāng】在入学后三个【gè】月内【nèi】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rù】学资格审【shěn】查。审查合格新生入学【xué】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zài】校学【xué】习时间收取学费,按【àn】月计退剩余学费【fèi】、宿费。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shōu】费。各招生专业收【shōu】取学【xué】费【fèi】标准在“二、招生【shēng】专业及招生计划【huá】安【ān】排”表【biǎo】中已具体列【liè】明,学生住宿费为【wéi】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转发<教【jiāo】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wěi】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bù】规范高校教【jiāo】育【yù】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shēng】因故退学或【huò】提前结【jié】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shí】际学【xué】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shěng】学【xué】生资【zī】助资金管理办法【fǎ】》,困难学【xué】生资【zī】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xué】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shēng】8000元/生·年;省【shěng】政府奖学金,奖励【lì】特别优【yōu】秀的全日制【zhì】学【xué】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zh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shēng】·年【nián】;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biāo】准按【àn】照中央核定比例给予资助【zhù】;孤【gū】儿大学生教育资【zī】助【zhù】,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shēng】助学资【zī】助;服兵役【yì】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rù】伍服义务【wù】兵役【yì】、招【zhāo】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rù】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xué】资助【zhù】。

根【gēn】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liù】部门关于【yú】做好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认【rèn】定【dìng】工【gōng】作【zuò】的指导意见》文【wén】件精【jīng】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tí】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zuò】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r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le】解学【xué】生的【de】学习【xí】、生活等状况,对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学生开展【zhǎn】资助帮扶,解决【jué】学生困难。

学院【yuàn】实行奖学金制度,获【huò】奖比【bǐ】例占在校【xiào】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de】2%,每生每【měi】学期750元;二【èr】等奖【jiǎng】学金比例【lì】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děng】奖学【xué】金比【bǐ】例为在校生的【de】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děng】奖学金比【bǐ】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xué】期150元【yuán】;五等【děng】奖【jiǎng】学【xué】金比例为在【zài】校生的20%,每【měi】生每【měi】学期【qī】100元。

十一、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的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十二、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

考生查【chá】询成【chéng】绩后,如对本【běn】人分数【shù】有异议【yì】,须携【xié】带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dìng】时间内到辽宁医药职【zhí】业【yè】学院沈【shěn】阳校区申【shēn】请成绩复【fù】核。复核申请应【yīng】写【xiě】明考生的姓名、身【shēn】份证号【hào】、准考证号及申请复核的科目。

复【fù】核内容为【wéi】:是否【fǒu】有【yǒu】漏评、小题得【dé】分是否漏统、各小题【tí】得分合成后【hòu】是否与提【tí】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zǒng】分合计有无【wú】差错。超出本条规定事【shì】项【xiàng】范围【wéi】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dìng】的【de】时间和方式提出的【de】复核申请不予受理。我院将于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rì】内【nèi】反馈复【fù】核结【jié】果。已复核的成绩为最终成【chéng】绩【jì】。

十三、申诉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

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jw@163.com

十四、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招生咨询【xún】电话:024-89800928  工作【zuò】日8:30--16:00

招生【shēng】宣传【chuán】网站:https://zsxx.lnvcm.edu.cn

十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成立由【yóu】党委书记【jì】和【hé】院长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突【tū】发【fā】事件应【yīng】急处理工作组,负责【zé】考试【shì】期间突发事件应急【jí】处理【lǐ】工作,根据突【tū】发【fā】事件的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fāng】案,做好【hǎo】各类突发事【shì】件处【chù】理的记录工作,具体执行参照《辽宁【níng】医药职业学【xué】院突【tū】发事件【jiàn】应急工作预【yù】案》。

十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
19-21-9-2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考务费
24月资格审核(以省招办规定时间为准)
34月上旬安排考场(结合报名情况)
49-21-9-21网上打印准考证
59-21考试
69-21-9-21评卷、汇总成绩
79-21核分
89-21公布成绩
99-21考生申请核查分数
109-21预录取
119-21公布预录取结果
129-21-9-21重复录取考生数据处理、整理录取数据
139-21录取备案

注: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将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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