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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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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南京旅游【yóu】职业【yè】学院提前【qián】招【zhāo】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委【wěi】员会【huì】《关于印【yìn】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yuàn】校【xiào】考试招生制度【dù】改革实【shí】施方案的通知》精【jīng】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duō】元录取【qǔ】的“职教高考”制度,完【wán】善【shàn】以【yǐ】“文化【huà】素质+职业技能【néng】”为主的【de】多样化考试招【zhāo】生办法,促进现代【dài】职【zhí】业教育体系建设【sh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tīng】文件要【yào】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适【shì】用于我校2024年江苏省高【gāo】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quán】称:南京【jīng】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江苏省【shěng】代码1160。办【bàn】学地址【zhǐ】:南京市江宁区月【yuè】华【huá】西路1号。

第四【sì】条 学校是【shì】江【jiāng】苏省唯一的旅游类【lèi】示范性高职院【yuàn】校,是江苏省中【zhōng】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xiào】建设【shè】单位、中【zhōng】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yù】分会副【fù】会长【zhǎng】单位、江苏省文化旅游职业教育【yù】行业指导委员会【huì】秘长单【dān】位。学院前身可溯源至1978年全国【guó】创办最早的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江【jiāng】苏【sū】省【shěng】旅游学校【xiào】和1989年【nián】成立【lì】的国内唯一一【yī】所【suǒ】专门培养酒店业管理人【rén】才的成人教育【yù】学院——金【jīn】陵旅馆管理干部学【xué】院。200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zhèng】府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yè】院校【xiào】,学【xué】院占地421亩,全日【rì】制在校生【shēng】规模7400余人。

第五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dì】八条 学【xué】校的【de】招生工【gōng】作【zuò】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nèi】部和第三方多【duō】重【chóng】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zuò】在监督部门的【de】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shòu】社会各【gè】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根【gēn】据【jù】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xiào】人才培养目标【biāo】、办学条件等【děng】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sū】省生源情况、区域协调【diào】发展、重点政策支持【chí】,兼顾【gù】历年招生情【qíng】况等【děng】因素,制定学校提【tí】前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

第十条 招生【shēng】专业(含专业【yè】名【míng】称、专业【yè】代码、学【xué】制【zhì】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下达为准【zhǔn】。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dì】十一条 学校所【suǒ】有专业【yè】不限制考生【shēng】应试的外语语种,根据【jù】学校教【jiāo】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或日语语种安排。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考生已参加我【wǒ】省2024年【nián】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hé】院校报名【míng】条件【jiàn】的【de】考生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tōng】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wài】语、思想【xiǎng】政治、历史、地【dì】理、物理、化【huà】学【xué】、生物、信【xìn】息技【jì】术10门科目的合【hé】格性考【kǎo】试并取【qǔ】得成绩。

(1)普通类专业要求8个合格,其【qí】中【zhōng】,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xué】专业要求7个合格;

(2)艺术类专业要求7个合格,其中,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8个合格。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及志愿填报要求:

1. 网上报【bào】名:考生登录江苏教育【yù】考试院网【wǎng】站(http://www.jseea.cn),按流【liú】程报【bào】名。

2. 报名时间:9-20—9-20。

3. 志愿填报:每【měi】个考生【shēng】可填报1所院【yuàn】校志愿,院校志【zhì】愿下可以【yǐ】填报 6个专【zhuān】业志【zhì】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shí】四【sì】条 凡【fán】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yuán】会【huì】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qí】中,空中乘务专业建【jiàn】议符合以下条件:男【nán】生【shēng】身高174CM—185CM,女生身高【gāo】163CM—175CM(以面试现【xiàn】场测量为准),面部无严【yán】重痤疮【chuāng】、痘【dòu】印【yìn】。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shì】,无【wú】纹【wén】身、狐臭,裸露部【bù】位【wèi】无明显疤痕【hén】、胎记、自残痕【hén】迹等,家中【zhōng】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请考生慎重报考。

建议【yì】具体专业的要求在【zài】招生计【jì】划发布后再【zài】予以公布(第16、18条同此意见)。

第十五条【tiáo】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规【guī】定。对录取新生的男【nán】女【nǚ】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de】校测。空中乘务【wù】专业【yè】采【cǎi】用面试和【hé】职业适应性测试(仅限第一专业报考【kǎo】),其他专业采【cǎi】用职业【yè】适应性测试。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试总【zǒng】分150分,主要测试【shì】考【kǎo】生【shēng】的人文素养、文【wén】化【huà】常识、思想道德【dé】、心理健康等素【sù】质;面试【shì】主要测试考【kǎo】生【shēng】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néng】力、心理素质、创【chuàng】新【xīn】能力等素质,面试总【zǒng】分100分。

第十七条 校测时间:9-20,地【dì】点:南【nán】京旅游【yóu】职业学院。具体校【xiào】测时【shí】间【jiān】安排和测试形式以学校【xiào】官网发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jiāng】苏省【shěng】对高校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的【de】要求,实行学校负责【zé】、江苏【sū】省招生【shēng】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dé】、智、体、美、劳全面衡【héng】量【liàng】,按公平【píng】、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原则依【yī】据考生考核【hé】总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择优录取,严格【gé】按招生【shēng】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职业适应【yīng】性测【cè】试成绩【jì】设合格【gé】线,根据【jù】招生计划数划【huá】定合【hé】格【gé】线,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普通类专业:根据考【kǎo】生【shēng】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yóu】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服从【cóng】志愿【yuàn】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空中乘【chéng】务专业除【chú】外。空【kōng】中乘【chéng】务专业:根据考生【shēng】职业【yè】适【shì】应性测试成【chéng】绩+政策性【xìng】加分+面试成绩由高分【fèn】到【dào】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kǎo】生按【àn】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hé】格【gé】门【mén】数,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人文【wén】素养、文化【huà】常【cháng】识、思想道德、心理健【jiàn】康成绩依次【cì】排序。

(3)艺术【shù】类专业:根据【jù】考生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shì】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gāo】分到低【dī】分依【yī】次录取。同分考生【shēng】按【àn】专【zhuān】业省统考成绩【jì】、职业【yè】适应【yīng】性测试成【chéng】绩、职业适应性【xìng】测【cè】试的人文素养【yǎng】、文化常识、思想道德、心理健【jiàn】康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九条 学校【xiào】严格按照教育部【bù】和【hé】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dìng】执行加分政【zhèng】策。凡有下列情形之【zhī】一的考生【shēng】,学校可予以加分【fèn】录【lù】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qī】间荣立二等功以【yǐ】上或【huò】被战区【qū】(原大军区)以【yǐ】上单位授予【yǔ】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rén】,录取时加【jiā】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guī】侨子女【nǚ】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tái】湾【wān】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tóu】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qǔ】其中【zhōng】幅【fú】度最大的【de】一项分值【zhí】,且不【bú】得超过20分【fè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èr】十条 学校录取的【de】考生,经江苏【sū】省【shěng】招生主管部【bù】门审【shěn】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qǔ】通知书。

第二【èr】十一【yī】条 校测考试费【fèi】人民币60元/人【rén】(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考生网【wǎng】上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退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第二十【shí】二条 学【xué】校【xiào】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sū】价费〔2007〕210号【hào】、苏【sū】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fèi】〔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qǔ】学费(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gōng】科类专业【yè】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空【kōng】中乘【chéng】务专业【yè】6800元,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yùn】营(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xué】)12000元,西式烹饪工艺(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yuán】。

第二十【shí】三条 学生公【gōng】寓住宿费为每【měi】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sū】价费【fèi】〔2002〕369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tǐ】收费标准【zhǔn】以省发【fā】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xiàng】关文【wén】件为准【zhǔn】。

第二十【shí】四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tōng】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dào】”,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xìn】用【yòng】助学贷款”或在学校【xiào】申请“校园地助学贷【dài】款”。学生【shēng】在校【xiào】学习期间,按国【guó】家规定实行奖【jiǎng】助学金制【zhì】,设有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xué】金(2300-4300元)、学【xué】校奖学金(500-2000元)、企【qǐ】业奖学金等【děng】,中外合作【zuò】办【bàn】学专【zhuān】业【yè】的学生,符合【hé】条件的每【měi】年可享受【shòu】专项奖学【xué】金【jīn】5300元,具体【tǐ】资助政策详见《新生入学【xué】指【zhǐ】南》。学校不断健全完【wán】善“奖、助、贷、勤、补、免”和【hé】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tǐ】系,全【quán】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七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gu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shè】会发【fā】布【bù】,对于各种媒【méi】体节【jiē】选公布的章程【chéng】内容,如【rú】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wán】整【zhěng】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tiáo】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chōng】突,以本章【zhāng】程为【wéi】准,原【yuán】政【zhèng】策、规定即【jí】时废止;如【rú】遇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定为【wéi】准。

第二十七条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cān】加6月【yuè】份的【de】普通高校招生【shēng】统一考【kǎo】试和【hé】任【rèn】何【hé】其他形式【shì】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de】,须向高考【kǎo】报名【míng】地县级招办【bàn】提出【chū】书面申请,经批【pī】准后方可参加,但不【bú】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5-58096842、58096853

申诉邮箱:JW@nith.edu.cn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

咨询QQ群:165643907

招生学校【xiào】网址【zhǐ】:https://www.nith.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it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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