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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2 14:27:35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2024年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信阳【yáng】航空职业【yè】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bāo】含学【xué】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信阳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yù】部【bù】、省教育厅等有关【guān】文【wén】件精神,结合我【wǒ】院实际情况【kuàng】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信阳【yáng】航空职业学院全日制【zhì】普【pǔ】通【tōng】单独考试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tiáo】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程序、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z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sān】条 信阳航【háng】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shēng】及其家【jiā】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34;河南省招生代码:6541。

第【dì】五条 学院地【dì】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风景区【qū】;邮【yóu】编【biān】:4641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风景区

第九条 学院基本情况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是2018年经河南【nán】省【shěng】人民政府批准【zhǔn】,国家【jiā】教【jiāo】育部备案【àn】,纳入国【guó】家统招计划的【de】全日制航空【kōng】类高等职业院校【xiào】。学校坐落【luò】在【zài】信【xìn】阳市【shì】震雷山风【fēng】景区,是市政府重点打造的职业【yè】教育园区雷山匠谷【gǔ】—匠心谷的重要组成【chéng】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逐步形成以雷山【shān】校区为【wéi】主体【tǐ】,南湾【wān】校区、浉河三期校区为辅、3个校【xiào】区【qū】协同发展的格局,成为支持推动大别【bié】山【shān】革命老区【qū】高等职业教育和【hé】经【jīng】济社会发【fā】展的主力军。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根据上级【jí】有关【guān】规【guī】定,信阳航【háng】空职业学【xué】院【yuàn】设【shè】立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委员会【huì】,委员会下【xià】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zǔ】长由【yóu】学院院长担任,副组【zǔ】长由主【zhǔ】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和教【jiāo】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工作组、网络【luò】信息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zuò】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纪检监察【chá】工作组、舆情【qíng】防【fáng】控工作组、志愿保障工【gōng】作组【zǔ】八【bā】个工作组。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fù】责招生录取工【gōng】作,贯彻落实招生政策【cè】,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gōng】作实施方案和相关【guān】细则。凡【fán】属考核【hé】、录取【qǔ】中重大问题【tí】,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决【jué】定【dìng】。

第十一条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shì】学院组织和【hé】实施招【zhāo】生、录【lù】取【qǔ】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招【zhāo】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对象与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为2005人。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2024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见专业信息表。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 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核办法

在省教【jiāo】育厅和【hé】省教育考试院的【de】指导和监督【dū】下,学校【xiào】自主命【mìng】题【tí】。考核内容由【yóu】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shì】两【liǎng】部分组成。

(一)考试时间:9-22

(二)文化素质考试

1.考核时间为上午9:30--11:30。(共计120分钟)

2.考核科【kē】目为【wéi】语文、数学综合,一份试【shì】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80分【fèn】,数学120分)。

3.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类【lèi】中职生【shēng】源考生和【hé】非退役士【shì】兵的社会考生【shēng】均【jun1】需【xū】参加。

(三)职业技能测试

1.考核时间为下午13:00—17:00。

2.“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分【fèn】为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zhōng】职生的职【zhí】业技【jì】能【néng】测试,总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操作考试等方式,重点【diǎn】考【kǎo】察考生的专【zhuān】业素养【yǎng】、科学【xué】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职业技能测试采【cǎi】取面【miàn】试、操作考试等方式,重【chóng】点考查考【kǎo】生【shēng】的综合专业能力【lì】、岗位技能、通【tōng】用技术【shù】等。

3.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均需参加。

4.退役士【shì】兵按照《河南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关于做【zuò】好 2024 年【nián】普通高【gāo】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号【hào】)要求进行“ 资格条件申【shēn】报【bào】 ”并经省教育【yù】厅【tīng】认定,可免文化素质考【kǎo】试,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退役【yì】士兵在录取时实行【háng】计划单列、单独排名,计【jì】划数10人【rén】,按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择【zé】优录取,同分退役【yì】士兵考生,需参【cān】加面试加【jiā】试。

(四)考试地点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zhèn】雷山风景区(震【zhèn】雷【léi】山商【shāng】业【yè】街路【lù】口向东500米)。

(五)考生成绩核算

1.考生成【chéng】绩由“文化素【sù】质”考核成【chéng】绩和“职业技能【néng】”测试【shì】考核成绩组成【chéng】。

2.总【zǒng】分=文化素质考【kǎo】核成【chéng】绩*0.5+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考核成绩*0.5。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bàn】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huò】由省级【jí】教育【yù】行政部门主办或【huò】联办的省级【jí】职业【yè】院校【xiào】技能大赛一等【děng】奖的【de】中职【zhí】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huò】技【jì】师【shī】资格【gé】、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xiān】进【jìn】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yè】生。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huò】奖【jiǎng】项目【mù】或取【qǔ】得的高技能资格【gé】相关,我院【yuàn】将根据考【kǎo】生申请,进【jìn】行资格、条【tiáo】件审查,审查合格后【hòu】,在相同或相近【jìn】专业免试录取,并将【jiāng】相关文件报省【shěng】教育厅备案,备案【àn】通过【guò】后【hòu】,在学校【xiào】官【guān】网公【gōng】示拟录取【qǔ】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wǒ】院将名【míng】单报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办理录【lù】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技【jì】能拔尖人才【cái】在录【lù】取时在高【gāo】职单招【zhāo】计划外【wài】单列执行,计划数10 人。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考生,需于2024年【nián】3月19日9:9-22月21日18:00登录【lù】“河南【nán】省普【pǔ】通高【gāo】校【xiào】招生考生【shēng】服务【wù】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wǎng】上志愿填报【bào】。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yú】9-22-9-22登录信阳航空职【zhí】业学院官方【fāng】网站(http://www.xyhkxy.com/)自行打【dǎ】印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dì】十七条 根据【jù】相关文件【jiàn】要【yào】求,我院将在河南省教育【yù】厅、教育【yù】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工作【zuò】,秉承公平原则,进行【háng】公开【kāi】选拔,择优录取。

我校未【wèi】委托任何中【zhōng】介机【jī】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xuān】传【chuán】,对于假【jiǎ】冒我校名义进行2024年单独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qí】法律责【zé】任【rèn】的【de】相【xiàng】关权利。

报考我【wǒ】院【yuàn】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专业【yè】录取规则,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依次录取,同分考生【shēng】按文化综合考核成【chéng】绩、语文成【chéng】绩、数学成绩【jì】进行依【yī】次【cì】排序。根据我【wǒ】院实际生源情况,可调整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

第十八条 录取程序

学院根据【jù】招生录取计划确定拟录取【qǔ】名单【dān】,报学院单独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zhǔn】,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nán】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guān】网公【gōng】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已【yǐ】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qǔ】的考生【shēng】,不得【dé】再参加【jiā】2024年全国普通高【gāo】校统一考试【shì】招【zhāo】生等其他【tā】类【lèi】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我院【yuàn】单独【dú】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cān】加【jiā】河南省2024年普通【tōng】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第十九条 自愿放弃

若【ruò】被【bèi】我院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qǔ】资【zī】格,由考生本人到校填写《自动放【fàng】弃录取【qǔ】资格申请【qǐng】表》,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批【pī】准后,取【qǔ】消其【qí】录取【qǔ】资格。因个【gè】别【bié】考生放弃录取【qǔ】资【zī】格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考生中按【àn】总成绩【jì】由高分到低分依次【cì】递补录取,直至【zhì】额满为【wéi】止。

第二十条 为【wéi】保证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zé】优,学【xué】院成【chéng】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lǐng】导【dǎo】小组,对录取工作【zuò】进【jìn】行全程监督。学【xué】院招生就【jiù】业处【chù】将【jiāng】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lù】取结【jié】果,并【bìng】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shí】一条 对考生体【tǐ】质要求,按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dǎo】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rù】校后,学院将进【jìn】行复查,对【duì】不符合录【lù】取【qǔ】条【tiáo】件或有徇私舞弊【bì】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xué】费标准:学【xué】费和住【zhù】宿费的收【shōu】取,执行河【hé】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yè】信【xìn】息【xī】表,我院住宿标准【zhǔn】为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奖【jiǎng】助学金及勤【qín】工助学政【zhèng】策:学院实行奖学金【jīn】制度,具【jù】体设【shè】立【lì】奖学金情【qíng】况如下:

1.绿【lǜ】色通道:为切实【shí】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fā】改委【wěi】、财政部规【guī】定各全日【rì】制【zhì】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都【dōu】必【bì】须【xū】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yī】律【lǜ】先办理入【rù】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shí】后的情况【kuàng】,分别【bié】采取不同【tóng】办法予以资【zī】助。

2.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奖学金【jīn】,每人【rén】每年8000元,奖励给品学兼优【yōu】的学生【shēng】。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zhì】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yuán】,奖励资助品学【xué】兼优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

4.国【guó】家助学金: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guó】家助【zhù】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qī】间的生【shēng】活费,分为【wéi】三个等级,平均【jun1】每人每【měi】年【nián】3300元,在入学【xué】后学生持相关资料提【tí】出申请,每学年评【píng】定一次。

5.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xué】兼优学生,每年按【àn】照【zhào】相【xiàng】应比【bǐ】例及档次进【jìn】行评选,资助标准为【wéi】每人每年【nián】500至2000元【yuán】。

6.学院【yuàn】助学金:资【zī】助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的生活费【fèi】用【yòng】开【kāi】支,每年按照相应比例及档次进行评选,每人每年享受500至【zhì】1500元。

7.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享受国家助【zhù】学贷款的对象【xiàng】为全日制专科【kē】在校学生。学生贷款【kuǎn】额【é】度每人每年【nián】最高【gāo】不超过【guò】16000元,在【zài】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dān】,贷款【kuǎn】年限【xiàn】及【jí】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bīng】役国【guó】家资【zī】助:应征入【rù】伍服义【yì】务兵役的学生【shēng】,服役【yì】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dìng】保留学籍或入【rù】学资格,退役【yì】后自愿复学【xué】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每【měi】人每年【nián】最高不超过16000元。

9.勤【qín】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hòu】可【kě】申请参【cān】加校内【nèi】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取得酬金,具【jù】体工资【zī】标【biāo】准【zhǔn】根据勤工【gōng】助学岗位进行设定。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míng】称及证书种类:信【xìn】阳【yáng】航空【kōng】职业学院【yuàn】,普【pǔ】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běn】章【zhāng】程将根据【jù】教【jiāo】育【yù】部、省级招生管理【lǐ】部【bù】门【mén】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相【xiàng】抵触,以【yǐ】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diàn】话: 0376-3805222 3717007 3772729

监督电话: 0376-3709388

学院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风景区

招生邮箱: xyhkzyxyzsb@163.com

邮政编码: 4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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