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de】是2024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yuàn】单招章【zhāng】程,主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dì】一【yī】章 总 则
为深入【rù】贯彻党中央、国务【wù】院关于【yú】深【shēn】化考试招生制度【dù】改革的决策部署【shǔ】,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zhèng】府关【guān】于印【yìn】发河【hé】南省深化【huà】普通高等学校【xiào】考试招生综合【hé】改革【gé】实施方案【àn】的通知》(豫政〔2022〕22号【hào】)要【yào】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zuò】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生和【hé】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wǒ】校【xiào】实际【jì】情况,制【zhì】定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为“单招”,以【yǐ】下同【tóng】)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招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guàn】彻【ch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hé】评【píng】价、择优录【lù】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接【jiē】受纪【jì】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xiū】完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fā】教【jiāo】育部【bù】统【tǒng】一【yī】印【yìn】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tiáo】 基本情况: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de】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nán】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xiào】”。学【xué】校立足国【guó】家中心城市郑州,专注【zhù】于培养高端【duān】技术技【jì】能人才,已【yǐ】为社会培育数万余名具有【yǒu】创【chuàng】新精神【shén】和实践能力、值得信任、有社【shè】会责任感【gǎn】的城【chéng】市建设【shè】与【yǔ】服务行【háng】业的【de】高素质人才【cái】。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我校成【chéng】立单招工【gōng】作领导小组,组【zǔ】长由【yóu】理事长、执行校长担任,领导【dǎo】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招【zhāo】生工【gōng】作组、考试工【gōng】作组、宣【xuān】传组、纪检监察组、安全【quán】保卫【wèi】组、后勤【qín】保障【zhàng】组等。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yī】律由【yóu】领导小组集体研【yán】究决【jué】定。
第十四【sì】条 我校监【jiān】察【chá】审计【jì】处负责对单招【zhāo】工【gōng】作实施监督。监【jiān】察审计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招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招工作的【de】公平、公正【zhèng】、透【tòu】明【míng】,实施“阳【yáng】光工程”。监督电【diàn】话:0371-69210009。
第四章 志愿填报时间、网址
第十五条 2024年志【zhì】愿填报一律【lǜ】在【zài】网【wǎng】上进行,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
第十六条 填报网【wǎng】址【zhǐ】:https://pzwb.haeea.cn(河南【nán】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shēng】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jiān】内,考【kǎo】生只【zhī】能填报一所高校志【zhì】愿,并可以进行不【bú】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yǐ】网【wǎng】上最后一次保存的【de】志愿为【wéi】准。填报时间截止后【hòu】将无法补报【bào】和【hé】更改,提醒广大【dà】考生按时认真【zhēn】填报志愿。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2024年单招计划为345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 学费(元/生·年) |
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 | 3 | 60 | 13900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60 | 139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90 | 1390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100 | 13900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20 | 13900 |
工程造价 | 3 | 100 | 13900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90 | 15900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100 | 15900 |
艺术设计 | 3 | 100 | 15900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80 | 13900 |
数字媒体技术(三维动画设计) | 3 | 80 | 13900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80 | 13900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 | 80 | 139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80 | 160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80 | 160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160 | 16000 |
软件技术 | 3 | 80 | 16000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 | 60 | 15000 |
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 | 3 | 120 | 15000 |
大数据技术 | 3 | 80 | 16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140 | 139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80 | 1390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80 | 1390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80 | 150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80 | 150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140 | 1500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 | 90 | 13900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70 | 13900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140 | 13900 |
电子商务 | 3 | 120 | 15000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70 | 13900 |
市场营销 | 3 | 90 | 139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70 | 13900 |
旅游管理 | 3 | 70 | 13900 |
应用英语 | 3 | 80 | 12900 |
空中乘务 | 3 | 80 | 1500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3 | 90 | 15000 |
音乐表演 | 3 | 80 | 15900 |
第六【liù】章【zhāng】 招生对【duì】象、考核【hé】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gōng】作在【zài】河南【nán】省教育厅和【hé】河【hé】南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tí】。考核【hé】科目为:文化素【sù】质【zhì】测试【shì】、职业适应性测【cè】试(职业【yè】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郑州城市【shì】职业学院。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对象:中职生、社会生及无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
有【yǒu】学【xué】业水【shuǐ】平成【chéng】绩的高中生不参加“文化素【sù】质”测试,使用【yòng】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语文、数学和【hé】英语成绩根据转换规则【zé】进行转【zhuǎn】换。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该项成绩按照满分计。
2.测试时间:9-21上午09:9-21:30(90分钟)
3.测试方式:笔试
4.测试【shì】内容:文化【huà】素【sù】质【zhì】,内【nèi】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试【shì】卷满分【fèn】300分(其中:语文占100分、数学100分、英【yīng】语1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对象:高中生、社会生、退役士兵
2.测试时间:9-21上午11:9-21:30(90分钟)
3.测试方式:笔试
4.测试内容:职【zhí】业素养、职业潜【qián】能【néng】、职业倾向和综合【hé】能力,满分300分。
(三)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全体中职生【shēng】及报考音乐表演、艺【yì】术设计、视觉传达设【shè】计、环境艺【yì】术设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kè】运服务【wù】专业的【de】全体考【kǎo】生【shēng】
2.测试时间:9-21上午11:9-21:30(90分钟)
3.测试方式:根据专业采取面试、实操等方式
4.测试内容:根据考【kǎo】生报【bào】考【kǎo】专【zhuān】业参加【jiā】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满分【fèn】300分。
测试时间 | 测试科目 | 测试对象 | 分值 |
上午09:9-21:30 |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 | 中职生、社会生、无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 | 300 |
上午11:9-21: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高中生、社会生、退役士兵 | 300 |
上午11:9-21:30 | 职业技能测试 | 中职生和报考艺术类专业、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 | 300 |
(四)学业水平成绩折算
语文、数学【xué】、英语:学业【yè】水平成绩【jì】为“A”,转【zhuǎn】换考试成绩100分【fèn】;学业水平【píng】成绩为【wéi】“B”,转换考试成绩80分;学业水平成绩为“C”,转换考试成绩70分;学业【yè】水平成绩为“D”,转换考试【shì】成绩60分【fèn】(学业水平【píng】成绩由【yóu】河南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统一提【tí】供,阅卷组【zǔ】根据转换标准【zhǔn】换算【suàn】成绩)。
第十九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符【fú】合【hé】《教育部关于积【jī】极推进高等职业教【jiāo】育考试招【zhāo】生制【zhì】度改革的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rén】才免试【shì】入【rù】学条件的学生相【xiàng】关录取程【chéng】序【xù】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根据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bù】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shēng】按职【zhí】业【yè】适【shì】应性【xìng】测试或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成【chéng】绩、数学成【chéng】绩、语文成【chéng】绩、英【yīng】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dì】二十【shí】一条 学【xué】校【xiào】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nǐ】录取考【kǎo】生名【míng】单,报学校单招【zhāo】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shù】后上报河【hé】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二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shēn】体条件的要求【qiú】。身体健【jiàn】康【kāng】,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要求【qiú】。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xīn】生入学后,按照河【hé】南【nán】省教育厅【tīng】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zī】格【gé】进【jìn】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hé】过程中有弄虚作假【jiǎ】或其他违纪违规【guī】行为的考生,身体【tǐ】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要求【qiú】的考【kǎo】生,将取消其【qí】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zhèng】厅、郑州市发改【gǎi】委规【guī】定的收【shōu】费标准进行【háng】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专业信息表,住【zhù】宿费【fèi】标准为1400元/生·年(六人间,无独立淋浴【yù】间【jiān】、卫生【shēng】间)、1500元【yuán】/生·年(六【liù】人间【jiān】,有【yǒu】独【dú】立淋浴【yù】间、卫生间)和【hé】1500元/生·年(四人间,有独【dú】立淋浴间、卫【wèi】生间)。
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
学【xué】校建立了【le】完善的资助政【zhèng】策体系【xì】,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tíng】经【jīng】济【jì】困难而失学。
1.服【fú】兵役【yì】学费资【zī】助:自主【zhǔ】择业【yè】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miǎn】,减【jiǎn】免标【biāo】准【zhǔn】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zhǔn】执行,每人【rén】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rù】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zhù】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zuì】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也可【kě】在入学【xué】前到生【shēng】源所在地县(区)学【xué】生资助【zhù】管【guǎn】理中【zhōng】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每生【shēng】每【měi】年最【zuì】高可申请助学贷【dài】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miàn】表【biǎo】现特【tè】别突【tū】出的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奖【jiǎng】励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8000元;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xué】生可申请【qǐng】国家励志奖学金,奖【jiǎng】励【lì】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gēn】据成绩【jì】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jiǎng】励标【biāo】准【zhǔn】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4.助【zhù】学金: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助学【xué】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jun1】资助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5.勤工【gōng】助学:学校设有【yǒu】勤工助【zhù】学岗位【wèi】,优【yōu】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shàng】岗,学生通过劳【láo】动改【gǎi】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政编码:452370
学院网址: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