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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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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zhěng】理的【de】是2023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yuàn】单招章程,主要【yào】包【bāo】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适【shì】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zhuān】科单独考试【shì】招生(以下简称【chēng】“单招”)工作【zuò】。

第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shù】学院单招【zhāo】工【gōng】作贯彻公开、公平【píng】、公正的原则【zé】,全面考【kǎo】核【hé】、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

第三条  平【píng】顶山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单招工【gōng】作实行“招考分离【lí】”原【yuán】则【zé】,规范考试、录【lù】取【qǔ】程【chéng】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学校纪委、考【kǎo】生、新闻媒【méi】体【tǐ】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liù】条  学【xué】校国【guó】标代码【mǎ】:50709  省内招生代码:6313

第七条  办学地点:

1.新校区:河【hé】南省平【píng】顶山市城乡【xiāng】一【yī】体化示【shì】范区长安【ān】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2.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八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职业【yè】技术【shù】学【xué】院设【shè】有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制定单招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chóng】大事【shì】宜。

第十一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hé】实施【shī】单招工【gōng】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平【píng】顶山【shān】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二条  平顶【dǐng】山职业【yè】技术学院纪【jì】委对单招工作【zuò】实【shí】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shí】四条【tiáo】  身体条件参【cān】照《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xiào】的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 时至3月24 日18时登录“河南【nán】省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shàng】志愿填报,并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

(二) 退役士兵资格条件申报

申请享受【shòu】免【miǎn】文化素质考试【shì】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zhào】《河南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 年普【pǔ】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tōng】知》(豫考院〔2022〕29 号)要求进【jìn】行“资格条件申【shēn】报”。尚【shàng】未进行【háng】“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kě】于9-21至9-21到报名所在【zài】地【dì】县(市、区)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办【bàn】理【lǐ】补申报手续。

(三)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于【yú】 4 月6日【rì】9时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通过【guò】“单独招生录取【qǔ】管【guǎn】理系统”自行打【dǎ】印准【zhǔn】考证。

考生也可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学校领取。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nián】我校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 招生专业和计【jì】划【huá】通过【guò】学校招生信息【xī】网向社会公布,详见【jiàn】《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shì】招生专【zhuān】业、计划【huá】和学费标准》(附件1)。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zhěng】,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未完成【chéng】的招生计划【huá】调【diào】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zhuān】批次统【tǒng】招【zhāo】计划。

第六章 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测试办法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wén】化素质测试【shì】以笔试【shì】的形式【shì】举【jǔ】行【háng】,三门科目共【gòng】一份试【shì】卷,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总分300分。

1.有【yǒu】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shì】语文、数【shù】学、英语三门【mén】课程的等级【jí】成绩(以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供成绩【jì】为准【zhǔn】)进行赋【fù】分,不再参加我【wǒ】校组织的【de】文化【huà】素质测试。

等级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总分300分。分数计算原则为: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学【xué】业水平考试【shì】等级赋分原【yuán】则为:等级成绩【jì】A、B、C、D、E对应折算【suàn】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无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jì】的【de】考生:中职对口考【kǎo】生、其他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chéng】绩(含语文【wén】数学英语三【sān】科成绩有缺失)的考【kǎo】生参加我【wǒ】校组织【zhī】的文化【huà】素【sù】质【zhì】测试。

3.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文理考生(含应【yīng】往届高中毕业生、社【shè】会考生、退役士【shì】兵)职【zhí】业技能测试形式为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cè】试,主要考察科学【xué】素质、专业素养、职业潜能和分析问【wèn】题能力【lì】等。由我校【xiào】自主命题并组织【zhī】考试,满【mǎn】分300分。其【qí】中退役士兵考生的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得分【fèn】按【àn】比【bǐ】例换算【suàn】为满分600分,作为【wéi】退役【yì】士兵【bīng】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最终【zhōng】成绩。

2.中职类考生参加职【zhí】业【yè】技能【néng】测试,主要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通用【yòng】技【jì】术等【děng】。由我校【xiào】自【zì】主【zhǔ】命题并组织考【kǎo】试,满分300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9-21;

考试地点:学校新校区教学楼。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考生【shēng】申请免试专【zhuān】业须与获奖项【xiàng】目或【huò】取得的职【zhí】业资【zī】格【gé】相关,我校在相同【tóng】或相近专【zhuān】业免【miǎn】试录取。申请免试入学考生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yī】: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lián】办的【de】全国职业院校技【jì】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xiàng】,或由省级教育行政【zhèng】部【bù】门主【zhǔ】办【bàn】或联办【bàn】的【de】省级职【zhí】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jiǎng】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jì】师【shī】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fàn】先进【jìn】个人以上称号的【de】在职在【zài】岗中【zhōng】职毕业生。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rén】在规定【dìng】时【shí】间【jiān】内【nèi】填写【xiě】《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iào】2023年技【jì】能拔尖人才免试录【lù】取考【kǎo】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tí】出免试入学申【shēn】请。由【yóu】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kǎo】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技能竞赛获奖【jiǎng】证书【shū】原件、身【shēn】份证原件、技【jì】能竞【jìng】赛【sài】获奖证【zhèng】书及【jí】身【shēn】份证复印件三份等相关材料【liào】9-21前报送【sòng】到我【wǒ】校新【xīn】校区行政楼一楼招生办公室158室查验登【dēng】记。

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及资料上报省【shěng】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jiāo】育处备案审【shěn】核,备案通过后,将在学校网【wǎng】站【zhàn】公【gōng】示拟【nǐ】录取免试录【lù】取考生【shēng】名单,公示时间不【bú】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shàng】报省教育【yù】考试院办理录取【qǔ】手续。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获【huò】得技能竞赛【sài】成绩或【huò】政【zhèng】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lù】取。考生【shēng】需将【jiāng】相关材料【liào】于9-21前报【bào】送到【dào】我【wǒ】校新校区行政楼一楼招生办【bàn】公室158室查验登记【jì】。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

其他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qǔ】。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原始【shǐ】成【chéng】绩【jì】、语【yǔ】文成绩、数学【xué】成绩、英语成绩【jì】进行【háng】依次排序【xù】。

考试【shì】过程中出现【xiàn】缺考、作弊或者严重违规【guī】现【xiàn】象,一律取消相应【yīng】测【cè】试成绩,记【jì】为0分【fèn】,文化素质测试【shì】或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成绩【jì】出现0分者,不予录取;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低于【yú】180分者不予录取。

退役士兵【bīng】考生高职【zhí】单招录取考【kǎo】生【shēng】须将档案【àn】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zhì】培养。

4.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未【wèi】被【bèi】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gāo】考等其他类【lèi】型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考试。

(二)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kǎo】生,将在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进行公【gōng】示,公示期为5个【gè】工作日【rì】。公示后【hòu】的名单报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办理录取【qǔ】手续。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shí】条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的领【lǐng】导下,学校纪委全程参【cān】与并监【jiān】督【dū】;自觉接受省【shěng】教育厅【tīng】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yán】格程序,加强【qiáng】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qǔ】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kāi】。学校【xiào】招【zhāo】生监督电【diàn】话:0375--7066975。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3年各专业【yè】学【xué】费【fèi】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住宿【xiǔ】费标准拟定为【wéi】:8人间【jiān】300元【yuán】/生/年、6人间800元/生【shēng】/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zhí】行。

第二十二【èr】条【tiáo】  奖【jiǎng】、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金为主体,勤工【gōng】助学、学院奖【jiǎng】学【xué】金为【wéi】补充的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奖【jiǎng】、贷、助【zhù】、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bǎo】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ér】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最高可以申【shēn】请【qǐng】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zhào】不【bú】同【tóng】情【qíng】况【kuàng】,可【kě】申请4000元/生/年【nián】,3300元【yuán】/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gōng】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学生【shēng】在【zài】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kě】申【shēn】请国家【jiā】奖学金【jīn】8000元/生/年;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生/年【nián】;学【xué】院奖【jiǎng】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shēng】/年,400元/生/年【nián】三档。

第二十三条 待遇

通【tōng】过高【gāo】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kǎo】生其待遇与参加高考录【lù】取的学生【shēng】相【xiàng】同【tóng】。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xiàn】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chéng】绩合【hé】格,达到学校毕业【yè】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xué】校颁发【fā】普【pǔ】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shū】。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hòu】,按照河南省教育【yù】厅的统一【yī】部【bù】署【shǔ】对新生资格进【jìn】行入【rù】学【xué】资格审查、录取【qǔ】资格【gé】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hé】过程中有【yǒu】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háng】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要求【qiú】的考生,将【jiāng】取消其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duì】以我校名义【yì】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jī】构或个人,提醒报考【kǎo】考生切勿上当【dāng】受骗,学校【xiào】保留【liú】依法追【zhuī】究其责【zé】任【rèn】的【de】权利。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平【píng】顶山【shān】市【sh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duàn】(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xī】侧)平【píng】顶【dǐng】山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shēng】处

邮政编码:467000

联【lián】系电【diàn】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系人:李老师

QQ群:667339693、628072835

邮 箱: 6834084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全日制31004200
电子商务530701单招全日制3503700
跨境电子商务530702单招全日制3503700
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单招全日制3304200
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单招全日制3304200
移动应用开发510213单招全日制3604200
大数据技术510205单招全日制310042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单招全日制3403700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全日制31004200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单招全日制330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单招全日制3304200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510307单招全日制33042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单招全日制31203700
书画艺术550107单招全日制3306000书法方向
室内艺术设计550114单招全日制3306000
艺术设计550101单招全日制3306000
产品艺术设计550104单招全日制3306000
音乐表演550201单招全日制3306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全日制380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单招全日制330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全日制3304200
智能控制技术460303单招全日制3304200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单招全日制350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单招全日制3504200
工业互联网应用460310单招全日制33042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全日制36037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单招全日制3403700
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单招全日制33037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全日制3303700管理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590202单招全日制330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单招全日制34037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单招全日制3100370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40105单招全日制34037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全日制3303700
旅游管理540101单招全日制3303700智慧旅游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单招全日制3804200
社会体育570301单招全日制3803700
运动健康指导570308单招全日制31003700
社会体育570301单招全日制3303700体育舞蹈
商务英语570201单招全日制3303700
舞蹈表演550202单招全日制33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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