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华东师范大【dà】学高校专项计划【huá】招生简章,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míng】时间、报名方式【shì】、录【lù】取办【bàn】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zhāng】内容,供大家参考【kǎo】。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cù】进教育公平,使【shǐ】更多【duō】来自【zì】农村和脱【tuō】贫【pín】地区的优秀学子享【xiǎng】受优质教育资源【yuán】,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diǎn】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tōng】知》要求,华东【dōng】师范【fàn】大【dà】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jì】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二)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
招生专业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不限 |
公共管理类 | 文史 | 不限 |
俄语 | 文史 | 不限 |
法语 | 文史 | 不限 |
西班牙语 | 文史 | 不限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文史 | 政治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文史 | 政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文史 | 政治 |
社会学类 | 文史 | 不限 |
教育技术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心理学类 | 理工 | 物理+化学 |
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化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物理+化学 |
生态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kǎo】科目【mù】须符【fú】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zhuān】业(类)提【tí】出的【de】选考科目要【yào】求。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dì】区县【xiàn】(含县级市)以下高中【zhōng】勤奋好学、成绩优良【liáng】的农村学生【shēng】,具体实施区【qū】域由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mǔ】亲或法【fǎ】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shēng】具【jù】有当【dāng】地连续【xù】3年以上户籍【jí】;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kǎo】生请【qǐng】于【yú】9-21-9-21登录教育部阳【yáng】光高考【kǎo】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bào】名,并按【àn】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xiàng】关材料,上传材料必须【xū】保证真【zhēn】实【shí】、完整、清晰。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jiāng】依据各省(区、市)对考【kǎo】生报名资格审核【hé】结果来核定【dìng】学【xué】校初审结论【lùn】,学校将把初审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并在【zài】教育部阳【yáng】光高考平台予以【yǐ】公示。
(四)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xué】校根据【jù】各省初审合格入选【xuǎn】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dìng】分省【shěng】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dōng】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ǎng】(zsb.ecnu.edu.cn)发布公告【gào】,届时考生可以通过华东师范【fàn】大学【xué】本科招生【shēng】网首页的【de】“招生计划查询【xún】”系统进【jìn】行查询【xún】。
(五)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qiě】公示无【wú】异【yì】议的考【kǎo】生,其【qí】高【gāo】考文化成绩(含政【zhèng】策性加分【fèn】,下同)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yī】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yú】实行本【běn】科批【pī】次合并的【de】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划定的特殊类【lèi】型录取控制分数线),考【kǎo】生按自【zì】愿【yuàn】原则,根据省级【jí】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gōng】布的高【gāo】校专【zhuān】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bào】高【gāo】校专【zhuān】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gāo】校专项【xiàng】计【jì】划志【zhì】愿【yuàn】的考生【shēng】,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xiàng】计划录取资格。
(六)高考录取
学校【xiào】根据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提供的【de】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yī】据公【gōng】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àn】照高考文化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录【lù】取,并【bìng】根据专业志【zhì】愿和学校【xiào】招【zhāo】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tóng】分处理原则:高【gāo】考文化成【chéng】绩相同依次比较语【yǔ】文、数学、外语单科高【gāo】考分【fèn】数;如【rú】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huá】不【bú】能【néng】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zé】进行【háng】录取和退【tuì】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jiàn】要求,从2023年高【gāo】考招生【shēng】起,往【wǎng】年被专项【xiàng】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zài】具有专项【xiàng】计划【huá】报考【kǎo】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kè】观、真实。对【duì】伪造、变造、篡改【gǎi】、假冒户【hù】籍学籍等虚假个人【rén】信息和提【tí】供虚假申请材料【liào】的考生【shēng】,均应【yīng】当认定【dìng】为在国家教育【yù】考试中作弊【bì】,将取消今年【nián】高校专项的报名【míng】、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qíng】况【kuàng】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由有关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kǎo】试和【hé】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qīng】重【chóng】暂停9-21年【nián】参加各【gè】类国【guó】家【jiā】教育考试。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guò】程中违规违【wéi】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教育【yù】部第36号令)处理,取【qǔ】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jīng】获【huò】得【dé】高【gāo】校【xiào】专【zhuān】项认定资格的,取消【xiāo】认定;已经入【rù】学的,按【àn】教育【yù】部和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jiàn】》的,将根据国家有关【guān】规定取【qǔ】消【xiāo】录取资格【gé】或调【diào】整至【zhì】适合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jiāo】育【yù】部阳光高考平台和【hé】华东师范【fàn】大学本科招【zhāo】生网发【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bào】名【míng】后应及时【shí】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zhàn】信【xìn】息【xī】所造成的后果由【yóu】考【kǎo】生【shēng】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wèi】委托任何个【gè】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zuò】,不举办任【rèn】何【hé】形【xíng】式的【de】辅导班【bān】。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lǐng】导小组的【de】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yóu】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zhāo】生工作接受【shòu】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dòng】接受社会监【jiān】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