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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7:43:1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华东师范大【dà】学高校专项计划【huá】招生简章,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míng】时间、报名方式【shì】、录【lù】取办【bàn】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zhāng】内容,供大家参考【kǎo】。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cù】进教育公平,使【shǐ】更多【duō】来自【zì】农村和脱【tuō】贫【pín】地区的优秀学子享【xiǎng】受优质教育资源【yuán】,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diǎn】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tōng】知》要求,华东【dōng】师范【fàn】大【dà】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jì】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招生专业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文史政治
学前教育文史不限
特殊教育文史不限
物理学理工物理+化学
化学理工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理工物理+化学
地理科学理工物理+化学

(二)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

招生专业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类文史不限
公共管理类文史不限
俄语文史不限
法语文史不限
西班牙语文史不限
政治学与行政学文史政治
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史政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文史政治
社会学类文史不限
教育技术学理工物理+化学
心理学类理工物理+化学
物理学理工物理+化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理工物理+化学
化学理工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类理工物理+化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理工物理+化学
地理信息科学理工物理+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工物理+化学
生态学理工物理+化学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kǎo】科目【mù】须符【fú】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zhuān】业(类)提【tí】出的【de】选考科目要【yào】求。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dì】区县【xiàn】(含县级市)以下高中【zhōng】勤奋好学、成绩优良【liáng】的农村学生【shēng】,具体实施区【qū】域由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mǔ】亲或法【fǎ】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shēng】具【jù】有当【dāng】地连续【xù】3年以上户籍【jí】;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kǎo】生请【qǐng】于【yú】9-21-9-21登录教育部阳【yáng】光高考【kǎo】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bào】名,并按【àn】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xiàng】关材料,上传材料必须【xū】保证真【zhēn】实【shí】、完整、清晰。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jiāng】依据各省(区、市)对考【kǎo】生报名资格审核【hé】结果来核定【dìng】学【xué】校初审结论【lùn】,学校将把初审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并在【zài】教育部阳【yáng】光高考平台予以【yǐ】公示。

(四)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xué】校根据【jù】各省初审合格入选【xuǎn】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dìng】分省【shěng】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dōng】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ǎng】(zsb.ecnu.edu.cn)发布公告【gào】,届时考生可以通过华东师范【fàn】大学【xué】本科招生【shēng】网首页的【de】“招生计划查询【xún】”系统进【jìn】行查询【xún】。

(五)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qiě】公示无【wú】异【yì】议的考【kǎo】生,其【qí】高【gāo】考文化成绩(含政【zhèng】策性加分【fèn】,下同)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yī】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yú】实行本【běn】科批【pī】次合并的【de】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划定的特殊类【lèi】型录取控制分数线),考【kǎo】生按自【zì】愿【yuàn】原则,根据省级【jí】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gōng】布的高【gāo】校专【zhuān】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bào】高【gāo】校专【zhuān】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gāo】校专项【xiàng】计【jì】划志【zhì】愿【yuàn】的考生【shēng】,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xiàng】计划录取资格。

(六)高考录取

学校【xiào】根据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提供的【de】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yī】据公【gōng】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àn】照高考文化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录【lù】取,并【bìng】根据专业志【zhì】愿和学校【xiào】招【zhāo】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tóng】分处理原则:高【gāo】考文化成【chéng】绩相同依次比较语【yǔ】文、数学、外语单科高【gāo】考分【fèn】数;如【rú】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huá】不【bú】能【néng】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zé】进行【háng】录取和退【tuì】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jiàn】要求,从2023年高【gāo】考招生【shēng】起,往【wǎng】年被专项【xiàng】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zài】具有专项【xiàng】计划【huá】报考【kǎo】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kè】观、真实。对【duì】伪造、变造、篡改【gǎi】、假冒户【hù】籍学籍等虚假个人【rén】信息和提【tí】供虚假申请材料【liào】的考生【shēng】,均应【yīng】当认定【dìng】为在国家教育【yù】考试中作弊【bì】,将取消今年【nián】高校专项的报名【míng】、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qíng】况【kuàng】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由有关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kǎo】试和【hé】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qīng】重【chóng】暂停9-21年【nián】参加各【gè】类国【guó】家【jiā】教育考试。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guò】程中违规违【wéi】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教育【yù】部第36号令)处理,取【qǔ】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jīng】获【huò】得【dé】高【gāo】校【xiào】专【zhuān】项认定资格的,取消【xiāo】认定;已经入【rù】学的,按【àn】教育【yù】部和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jiàn】》的,将根据国家有关【guān】规定取【qǔ】消【xiāo】录取资格【gé】或调【diào】整至【zhì】适合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jiāo】育【yù】部阳光高考平台和【hé】华东师范【fàn】大学本科招【zhāo】生网发【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bào】名【míng】后应及时【shí】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zhàn】信【xìn】息【xī】所造成的后果由【yóu】考【kǎo】生【shēng】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wèi】委托任何个【gè】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zuò】,不举办任【rèn】何【hé】形【xíng】式的【de】辅导班【bān】。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lǐng】导小组的【de】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yóu】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zhāo】生工作接受【shòu】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dòng】接受社会监【jiān】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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