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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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dǎng】的【de】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dǎng】中央、国务院关于全【quán】面推进【jìn】乡【xiāng】村振兴【xìng】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学【xué】校2024年继续面向【xiàng】农村【cūn】和【hé】脱贫地区开【kāi】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现根据《关【guān】于【yú】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gōng】作【zuò】的【de】通知【zhī】》(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将方案【àn】公【gōng】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xiàn】级市)以下,成绩优良的农村【cūn】学生,具体实【shí】施区【qū】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què】定。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qǐng】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fǎ】定【dìng】监【jiān】护人具有实【shí】施区【qū】域【yù】当地户籍,本人具有【yǒu】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励志,成绩优秀,具有强烈【liè】的社会责任感【gǎn】,立【lì】志【zhì】成为【wéi】社会主义建设者【zhě】和接班人。
考生户【hù】籍【jí】、学籍【jí】资格审核由【yóu】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fù】责实【shí】施。往年被【bèi】专项计划【huá】录【lù】取后放弃入学【xué】资格【gé】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xiào】高校专【zhuān】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yī】)报名时【shí】间为4月9日15:00--4月26日【rì】00:00,考生【shēng】登【dēng】录“阳【yáng】光高考平【píng】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xiě】报【bào】名【míng】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预填报专【zhuān】业志愿。考生需按【àn】照报名系统要求,打【dǎ】印【yìn】并【bìng】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de】申请【qǐng】表,由所在中学审【shěn】核(加盖【gài】校级公章),并与其【qí】他高中【zhōng】阶【jiē】段【duàn】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考生【shēng】提交的所【suǒ】有报名申【shēn】请【qǐng】材料必须经【jīng】中学审核盖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上传【chuán】报【bào】名【míng】系统的【de】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无须向我校【xiào】寄【jì】送纸质材料【liào】)。
(二)9-21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省(区、市【shì】)招办完成审核【hé】后,我【wǒ】校组织专家组【zǔ】对考生【shēng】提【tí】交的报【bào】名材料复审。除核查基本报名资【zī】格外,还将审【shěn】核包括考生年级综【zōng】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我校【xiào】于5月底前公【gōng】布【bù】通过审核的【de】考生名单,并制定分【fèn】省分专【zhuān】业计划【huá】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五)通【tōng】过审核的【de】所有考生参加高考,根据【jù】各省【shěng】(区、市)公布的【de】分【fèn】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gāo】校专项计划相【xiàng】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yī】据高【gāo】考【kǎo】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lù】取。录取考生高考总【zǒng】分(含政策【cè】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yī】批录取控制线【xiàn】(合【hé】并本科批次【cì】的省份【fèn】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或招【zhāo】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考生【shēng】须承诺【nuò】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shí】。如有虚假内容,将取【qǔ】消今年高校专【zhuān】项计划的【de】报名、考试和录取资【zī】格,并将有【yǒu】关情况通【tōng】报考生所在地省【shěng】级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jí】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guān】规【guī】定取【qǔ】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hé】录【lù】取资格【gé】,并视情节轻重暂停9-21年参加各【gè】类国家【jiā】教育考试。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相关分省分专业暂【zàn】定计【jì】划、科类【lèi】要【yào】求【qiú】详见【jiàn】附表,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zhāo】生【shēng】专业【yè】计划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组织与监督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招生就业处招生办【bàn】公室【shì】执行、监察处全【quán】程监督。“高【gāo】校专项【xiàng】单【dān】独招【zhāo】生”相【xiàng】关【guān】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bào】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jiān】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五、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1267,65904372
邮箱:zb@mail.s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市区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 |
安徽省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综合改革 | 物理 |
安徽省 | 统计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福建省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福建省 | 电子商务(商务智能)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甘肃省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广东省 | 数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统计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贵州省 | 电子商务(商务智能) | 2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海南省 | 数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河北省 | 统计学类 | 2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河南省 | 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 | 1 | 理科 | |
河南省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理科 | |
河南省 | 统计学类 | 2 | 理科 | |
黑龙江省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湖北省 | 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湖南省 | 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吉林省 | 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江苏省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江苏省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江苏省 | 数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江苏省 | 统计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江西省 | 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江西省 | 数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辽宁省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内蒙古自治区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理科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理科 | |
青海省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理科 | |
山东省 | 保险学(精算与数据科学)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山东省 | 数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山西省 | 统计学类 | 1 | 理科 | |
陕西省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理科 | |
四川省 | 统计学类 | 2 | 理科 | |
西藏自治区 | 电子商务(商务智能) | 1 | 理科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理科 | |
云南省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理科 | |
云南省 | 数学类 | 2 | 理科 | |
浙江省 | 电子商务(商务智能)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 |
浙江省 | 统计学类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重庆市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综合改革 | 物理+化学 |
注:上【shàng】海财经【jīng】大学2024年高【gāo】校【xiào】专项分省计划最【zuì】终【zhōng】计划以各【gè】省(区、市)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