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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7:49:24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2024年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大学高校【xiào】专项【xiàng】计划招生简章,主要包含【hán】招生专业、报名【míng】条件、报【bào】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yǐ】下【xià】是简【jiǎn】章内容,供大家【jiā】参考。

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shì】学【xué】校本科招【zhāo】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yī】领导学校本科招生【shēng】工作【zuò】;招生【shēng】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shí】施【shī】本科【kē】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负责【zé】学校本科【kē】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各有关省份(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除【chú】外)确定的高校【xiào】专项计【jì】划实施区域中【zhōng】学勤奋好学、成绩【jì】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tǐ】实【shí】施区域由相关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确定【dìng】。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rén】及父【fù】亲或母【mǔ】亲【qīn】或法定监护【hù】人户籍地在实施【shī】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yǒu】该地区连续【xù】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wǎng】年被【bèi】专项【xiàng】计划录【lù】取【qǔ】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de】考生,不再具有【yǒu】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yù】部、原卫【wèi】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教【jiāo】学【xué】〔2003〕3号)以【yǐ】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dìng】,考生须据实上【shàng】报健康状况,若【ruò】隐瞒病情病史,上【shàng】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bù】《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学生【shēng】管理【lǐ】规定》(教育部【bù】令【lìng】第41号)和学【xué】校学籍管理【lǐ】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dìng】执行。材料类不招色盲、色弱。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gēn】据【jù】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shēng】情况、历年考生在【zài】校学习情【qíng】况等因素【sù】,制定【dìng】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shàng】海大学本【běn】科【kē】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招生科类专业限制备注
材料类理科
(见注1)
不招
色盲、色弱
类内所含专【zhuān】业:应【yīng】用化学【xué】、冶金工程(含【hán】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yǔ】信息【xī】系统双【shuāng】学士学位项目【mù】)、金属材料工程【chéng】、无【wú】机非金属材料【liào】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xué】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gōng】程、生【shēng】物制药共9个专业【yè】;
类内专业分流原则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本科招生章程。

注:1.浙江山东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和化学”;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2.类内所【suǒ】含专业如【rú】有调整【zhěng】,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de】2024年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9-21,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tái】的高校【xiào】专项计划报名系【xì】统【tǒng】(网址【zhǐ】: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xià】简称“报名系【xì】统【tǒng】”),选择“高校专项计【jì】划”类【lèi】型,进【jìn】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zuò】提【tí】示【shì】,准确、完整【zhěng】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chuán】相关申请材料【liào】,无【wú】须邮寄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cān】与的社【shè】会活动【dòng】(科学研【yán】究、文学创作、创【chuàng】新设计、学习实践等【děng】情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gāo】中期间的获奖记【jì】录(省级(含【hán】)以【yǐ】上学科竞【jìng】赛【sài】奖励情况,校级(含【hán】)以上个人荣【róng】誉情况,本人所【suǒ】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chéng】报名信息【xī】填写后,请【qǐng】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dǎ】印,并拍照或扫【sǎo】描成清晰、完【wán】整的【de】JPG文件【jiàn】后上传至“报名【míng】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shēng】成的带条形码【mǎ】的《上海【hǎi】大学2024年高校专【zhuān】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shēn】请【qǐng】表每页须【xū】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qiān】字,并【bìng】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bù】有关规定【dìng】,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考【kǎo】生【shēng】户籍、学籍资格【gé】。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对【duì】考生高中【zhōng】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rén】陈【chén】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yōu】确定【dìng】获得入选资【zī】格考【kǎo】生名单。

2024年5月底前,学校公【gōng】布审核【hé】结【jié】果【guǒ】,考生可在【zài】“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gé】。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xiào】入选资格的考生,须【xū】参加2024年【nián】高考,并【bìng】按【à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xiàng】关规定填报我【wǒ】校高校【xiào】专项计【jì】划志【zhì】愿【yuàn】。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到【dào】我校的入【rù】选资【zī】格考生,学校按照【zhào】考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pái】序【xù】,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yè】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

(1)哲【zhé】学【xué】、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shǐ】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zhuān】业每【měi】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jià】调〔2023〕21号)。

(2)理【lǐ】学、工学(除【chú】机【jī】械设【shè】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gōng】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qì】人【rén】工【gōng】程专【zhuān】业【yè】)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gǎi】价调〔2023〕21号)。

(3)艺术学学科门【mén】类专业每生每【měi】学年13000元(沪发【fā】改【gǎi】价调〔2023〕21号)。

(4)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kē】“机【jī】械工程【chéng】”涉【shè】及专业【yè】:机【jī】械设计制【zhì】造及【jí】其自动【dòng】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zhì】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měi】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法合作专业【yè】(信【xìn】息工【gōng】程、机械工程、材【cái】料科学与【yǔ】工程)每生每学年【nián】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澳合作专【zhuān】业【yè】(金融学【xué】、国【guó】际经济与贸【mào】易【yì】、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中葡【pú】合作专【zhuān】业【yè】(电气工程及其自【zì】动化、土木工程、环境【jìng】工程)每【měi】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gǎi】价调〔2022〕18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shēng】每学年【nián】最【zuì】高1200元(不含寒暑【shǔ】假)(沪价【jià】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hào】、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jiā】和本市【shì】相关学生资助政【zhèng】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lù】取【qǔ】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dào】”申请入【rù】学【xué】,入学后可【kě】按规定【dìng】申请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shàng】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勤工助学岗位【wèi】、特殊困难补助和学【xué】费减免等。学校还【hái】按规定实行服【fú】义务兵役资助和中【zhōng】西部基【jī】层就业【yè】学费【fèi】补偿、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代偿。学校设立【lì】校长奖【jiǎng】学金以【yǐ】及教育类、体育类、艺【yì】术【shù】类【lèi】等奖学【xué】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cǐ】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guó】交流【liú】学习【xí】等【děng】发展型【xíng】资助【zhù】项目【mù】。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高【gāo】校【xiào】专【zhuān】项计划暨“启【qǐ】航【háng】计划”招生工【gōng】作全【quán】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mén】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wéi】:工作【zuò】日【rì】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wéi】法【fǎ】违规行为【wéi】。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shēng】违规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de】程序和规定,对在【zài】招生考试中违【wéi】规的考生【shēng】及有【yǒu】关工作人员从严【yán】查处。凡在招【zhāo】生考试中【zhōng】有作弊行为【wéi】的考【kǎo】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piàn】取报名【míng】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dìng】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bì】,取消相关考试的【de】报名【míng】和录【lù】取资【zī】格【gé】,同时通报省【shěng】级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刑法》规定的,移【yí】交司法机【jī】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bú】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zhī】任【rèn】何形【xíng】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duì】考生和家长【zhǎng】作任何形式【shì】的承诺【nuò】。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咨【zī】询电话【huà】:021-66134148(接听【tīng】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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