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xún】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fù】责、招办【bàn】监督”的【de】录取体制,严格遵【zūn】守教育【yù】部【bù】、省(区、市)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zhèng】策【cè】和规定,本着公【gōng】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kǎo】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dì】十七条【tiáo】 在【zài】省(区、市【shì】)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lì】史类、物理类),艺体类【lèi】(美术与设计类)分别划定的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zhuān】科【kē】层次院【yuàn】校及专业【yè】,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mén】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选择性【xìng】考试科【kē】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kǎo】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dāng】年【nián】招生【shēng】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shí】九条【tiáo】 在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jiàn】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tóng】批录【lù】取最低分【fèn】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qiú】的【de】情【qíng】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yè】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chū】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qiú】的【de】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yōu】先【xiān】”原则,根据考【kǎo】生所填报专业志【zhì】愿顺序,按考生投【tóu】档【dàng】总【zǒng】分排【pái】位【wèi】情况【kuàng】从高到【dào】低录取【qǔ】。考生投档总分【fèn】相同【tóng】时,按照考生排【pái】位择优【yōu】录取【qǔ】。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xí】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mó】块)的【de】考生。
美术【shù】与设计类【lèi】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gāo】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zǒng】分排序情【qíng】况投【tóu】档,总分合【hé】成计算【suàn】公式为:考【kǎo】生总【zǒng】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kē】统考成绩×2.5×50%。
第二十一【yī】条 学校【xiào】公共【gòng】外语教【jiāo】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bào】考。
第【dì】二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cè】,按各省(区、市【shì】)有关规定执【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