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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19 15:15:0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单【dān】招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shēng】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è】教职【zhí】成函〔2024〕2号【hào】)要【yào】求,黄冈职【zhí】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顺利【lì】进行,切实【shí】维护学【xué】校【xiào】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yì】,维护好考试【shì】招生工作秩序,严格【gé】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bù】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běn】章【zhāng】程仅适用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高职单【dān】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黄【huáng】冈【gāng】职业技术学院【yuàn】高职单【dān】独招生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原则【zé】。

第【dì】三条  黄冈职业技术【shù】学院高职单独【dú】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jiān】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95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hú】北省黄冈【gāng】市黄州南湖【hú】教育区【qū】桃【táo】园街109号

邮政编码:438002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dì】八条【tiáo】  黄【huáng】冈职业技术学院成【chéng】立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以学【xué】校主要【yào】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记和分【fèn】管招【zhāo】生【shēng】、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zhǎng】,职能部【bù】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yào】职【zhí】责是:全面负【fù】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zhèng】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fāng】案【àn】,决【jué】定【dìng】单招的【de】重大事宜【yí】。

第九条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zhí】招生工作【zuò】及其相关工作的【de】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黄冈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招生的日【rì】常【cháng】工作

第十【shí】条  黄【huáng】冈职【zhí】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gōng】室对高职招【zhāo】生工作实【shí】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nián】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4个,总计划280人,具体【tǐ】分专业计划等情【qíng】况【kuàng】详【xiáng】见下【xià】表【biǎo】。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烹饪工艺与营养100中职毕业生
2航空物流管理60中职毕业
3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70中职毕业生
4老年保健与管理5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yán】格执行省教育厅【tīng】批准的【de】总计划,不【bú】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jù】报考人数【shù】,对分专业计划在【zài】省教育厅批准的【de】总计划【huá】内进行【háng】调整。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háng】《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nián】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通知》(鄂教职【zhí】成函〔2024〕2号)有关【guān】要【yào】求。

第十三【sān】条【tiáo】  9-19,所有志愿填报我校【xiào】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dào】我校招生就业【yè】处领取准【zhǔn】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cì】高【gāo】职单招招生考试【shì】采取“文化素质【zhì】+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shì】时间【jiān】为9-19(其中文【wén】化素质测试【shì】时间为上午9:9-19:00,职业【yè】技能测试时间为【wéi】下午13:9-19:00)。各专业【yè】考试【shì】方式具体见下【xià】表 。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烹饪工艺与营养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试
航空物流管理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老年保健与管理

第十【shí】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jì】=文化素质成绩+职业【yè】技能测试成【chéng】绩,其中【zhōng】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fèn】),职业技能【néng】测试满分【fèn】200分(考【kǎo】试科目包【bāo】括专业技能测试【shì】实操120分,面【miàn】试80分【fèn】)。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shí】六条【tiáo】  对取得中级【jí】以【yǐ】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应和相近专【zhuān】业时【shí】,可在职【zhí】业技【jì】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jiā】80分,高级工【gōng】证书加50分,中级证书加30分【fèn】,直至该项【xiàng】满分为【wéi】止)。面试【shì】部分按照规【guī】定进行【háng】。

第十七条【tiáo】  根据国【guó】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de】要求,综合考【kǎo】虑【lǜ】招生计划、专业【yè】培养要【yào】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shēng】专业志【zhì】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tóng】的考生【shēng】,先按照文化成【chéng】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yǔ】文、数【shù】学【xué】、英语【yǔ】成绩依次排序【xù】,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技能【néng】测试【shì】(实操【cāo】)、面试成【chéng】绩项目依次排【pái】序。另【lìng】外,对于【yú】面试低于【yú】48分(不含【hán】48分)的考生【shēng】将不予录取。

第十【shí】八【bā】条 9-19前学校【xiào】完成拟录【lù】取【qǔ】工作【zuò】,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公示【shì】,公示期【qī】7天【tiān】。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qǔ】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今【jīn】年后续【xù】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jiǔ】条  根据国家有【yǒu】关文件精神【shén】,我校收费标准【zhǔn】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烹饪工艺与营养5000元每生每年
航空物流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5000元每生每年
老年保健与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běn】次【cì】单招考试收取【qǔ】报名【míng】费200元/生【shēng】,在考生【shēng】领取准考证时收取。学【xué】生入校后,住宿费【fèi】、书本费等其它【tā】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shēng】收取【qǔ】。

第二十条  符【fú】合条件的学【xué】生均可享受我【wǒ】省及国家【jiā】相【xiàng】关资助【zh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以在【zài】规定的时间申请【qǐng】生【shēng】源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符合国【guó】家有关规定的退役【yì】军人可按照政策【cè】实【shí】行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guān】规【guī】定执行【háng】。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dān】招录取的考生,各项【xiàng】要【yào】求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xiào】就【jiù】读【dú】,并享受同【tóng】等待遇【yù】。学生在【zài】在学校【xiào】规【guī】定学习年限【xiàn】内修【xiū】完教育【yù】教学计划规定内容【róng】,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jìn】行学【xué】历【lì】电【diàn】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děng】教育全【quán】日制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d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dú】招生属于特殊【shū】招【zhāo】生【shēng】类型【xíng】,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xū】转【zhuǎn】专业的【de】,可按规定在本【běn】校当年高职单招【zhāo】专业【yè】范围【wéi】内转换。

第【dì】二十【shí】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招【zhāo】生考试、录【lù】取工【gōng】作【zuò】全程监【jiān】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bù】的招生方案进行【háng】,接受社会【huì】的【de】监督,确保单独【dú】招【zhāo】生考试、录取工【gōng】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43007。

第二十四条【tiáo】  学校不委【wěi】托【tuō】任何机【jī】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jǔ】办任【rèn】何【hé】形式的辅导【dǎo】班、培【péi】训班,请考生【shēng】和家【jiā】长【zhǎng】谨防上当。对以【yǐ】黄冈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qián】培训【xùn】班【bān】等活动的【de】机构或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guī】定【dìng】如与本章【zhāng】程相冲突【tū】,以【yǐ】本章【zhāng】程为【wéi】准;本章程若有【yǒu】与【yǔ】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shì】宜,按上【shàng】级有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xún】电话:0713-8345082;网上【shàng】咨询【xún】QQ群号:314425084

学校网址:http://www.hgpu.cn

招【zhāo】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www.hgpu.cn/zsxxw/

电子邮箱: zhaoban@hgp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南湖教育区桃园街109号

邮政编码:438002

第二十【shí】八条  本章【zhāng】程由黄【huáng】冈职业技术学院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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