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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更新:2024-9-22 15:19:35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江苏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江苏高考是从2018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18年9月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háng】,2021年【nián】已【yǐ】经进行了【le】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gāo】考【kǎo】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tǒng】考,在历【lì】史和物【wù】理科目中首【shǒu】选1门科目,然【rán】后【hòu】在【zài】思想【xiǎng】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zé】性考试,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2018年启动高【gāo】等学校考试【shì】招生【shēng】综【zōng】合改革,2021年【nián】整体实施,形【xíng】成【chéng】分类考试、综合评【píng】价、多元录取【qǔ】的考【kǎo】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kē】学选才、监督有力【lì】的高校考试招生【shēng】体制机【jī】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shì】是根据【jù】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guī】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zǔ】织【zhī】实【shí】施的考试,主要衡量【liàng】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guī】定学习要【yào】求的程度,是【shì】保障【zhàng】教育教学【xué】质量的【de】一项重要制度。学业【yè】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hé】选择【z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chéng】绩是【shì】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

1.科目设置。

合格性考试【shì】包括【kuò】《普【pǔ】通高中课程方案》所【suǒ】设定的【de】所有科目。其中【zhōng】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shǐ】、地【dì】理【lǐ】、物【wù】理、化学、生物【wù】、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jiāo】育厅统一组织考试【shì】;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jiàn】康、通【tōng】用技术、理【lǐ】科实【shí】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zhì】定考试【shì】要求,设区【qū】市组织,学校实施考【kǎo】查,省教【jiāo】育厅抽查。

选择【zé】性【xìng】考【kǎo】试包括思想政【zhèng】治、历史、地【dì】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kē】目。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考试内容。

学业水【shuǐ】平考试内容以高【gāo】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合【hé】格性【xìng】考试以必修课程要【yào】求【qiú】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xiū】课程和选【xuǎn】择性必修【xiū】课程【chéng】的综合要求为【wéi】准。

3.考试时间。

合【hé】格性【xìng】考试时间【jiān】安排详见《江苏省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píng】考试实施方案》。

选择性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4.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kǎo】试成绩以【yǐ】分数呈【chéng】现【xiàn】。

(二)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zé】性考【kǎo】试科目:思【sī】想政治、历史、地【dì】理、物理、化学【xué】、生物【wù】6门【mén】。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zhǎng】兴趣,首先在物理【lǐ】、历史2门科目中选【xuǎn】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zhì】、地理【lǐ】、化【huà】学、生【shēng】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shì】成绩计入【rù】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shēng】录取的依【yī】据。

参加【jiā】统【tǒng】一高考的学【xué】生,可以用统【tǒng】一高考【kǎo】的语文、数【shù】学、外语【yǔ】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hé】格性考试。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zǒng】分值设置为750分【fèn】。考生总分由统【tǒng】一高考【kǎo】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xué】业【yè】水平考【kǎo】试3门选择【zé】性【xìng】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yǔ】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jì】入总分,其【qí】中【zhōng】外语科目含【hán】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xìng】考试科目每门【mén】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kē】目【mù】以原始分计入总分【fèn】;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fèn】,等级赋【fù】分转换办【bàn】法另行【háng】公【gōng】布。

3.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yào】求【qiú】,以【yǐ】《普通高中课程【chéng】方案》、课程标准【zhǔn】、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jiàn】为【wéi】依据,科【kē】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jī】础性【xìng】、综【zōng】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yòng】所学【xué】知【zhī】识分析解【jiě】决实际问题的能【néng】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de】发【fā】展。

4.考试形式及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zé】性【xìng】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nián】6月。外语【yǔ】科目考试由【yóu】听力和【hé】笔试【shì】两【liǎng】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wài】语科【kē】目听【tīng】力【lì】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三)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jù】《教育【yù】部关于加强和【hé】改进普通高中【zhōng】学生综合【hé】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shén】,结合【hé】江苏实际,以德【dé】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xiàng】,研究制定实施【shī】方【fāng】案和评价细则【zé】,全面开展高中【zhōng】学生综合素质评价【jià】工作。建立全省【shěng】高中学生【shēng】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guǎn】理平台【tái】,强化过程性、常态【tài】化监管,确保综【zōng】合素质评价客观、真【zhēn】实、准【zhǔn】确、可信。

2.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围【wéi】绕【rào】思想品【pǐn】德、学业水平、身心【xīn】健康【kāng】、艺术素养【yǎng】、社会实践、自我【wǒ】认识与生涯规【guī】划等六个【gè】方面进【jìn】行写实【shí】记录,建立【lì】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jià】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zhōng】毕业前,个人【rén】综合素质【zhì】评【píng】价档案将以统【tǒng】一格【gé】式提供给高【gāo】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xiào】办学特【tè】色和人才培养要求【qiú】,制定科学规范的【de】综合素质【zhì】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liào】进行研【yán】究分析,采【cǎi】取集体【tǐ】评议等方式作出客【kè】观【guān】评价,作为招【zhāo】生【shēng】录【lù】取的【de】重要参【cān】考【kǎo】。在考生分数相同时【shí】,可作【zuò】为【wéi】优先录【lù】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de】依据【jù】。高校应在招生【shēng】章【zhāng】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tí】前公布【bù】,规范、公开使用【yòng】情况。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

高校【xiào】要根据专业人才【cái】培养对学【xué】生学科【kē】专【zhuān】业基础的要求,科学合【hé】理设【shè】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yào】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选【xuǎn】择性考【kǎo】试科【kē】目,须【xū】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zhuān】业(类)。

2.录取方式。

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高校依【yī】据【jù】统一高考成【chéng】绩以及学业水平考【kǎo】试成绩,参考【kǎo】高【gāo】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háng】录取。

合并本一本二【èr】批次。在条件成熟【shú】后,探【tàn】索投【tóu】档【dàng】模【mó】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xuǎn】择机会【huì】。

(五)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

按【àn】照因材【cái】施【shī】教、多次选【xuǎn】择、面向人人的原则【zé】,建立【lì】高【gāo】等职【zhí】业教育分【fèn】类【lèi】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yè】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突出职业教育人才【cái】选拔和培养【yǎng】规律【lǜ】,为【wéi】学生【shēng】接受高等【děng】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渠道。

完【wán】善面向普通高【gāo】中学生和面向中职【zhí】学生的【de】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bàn】法,具体办法另行公【gōng】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