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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7:38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bāo】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zhù】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高考的相关规定,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hù】学校和广大考生【shēng】的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guī】和《教育【yù】部关【guān】于【yú】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gōng】作的【de】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规定,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南阳【yáng】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tōng】专【zhuān】科招生【shēng】工【gōng】作。

第二条【tiáo】 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贯彻公开、公平【píng】、公正的原【yuán】则,全【quán】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sān】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shēng】、新闻【wén】媒体和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dì】五条 学校国标【biāo】代码:14789在豫招生代码:6368。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佛大道。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校学制:三年

第八【bā】条 办学特点:学【xué】校始终坚【jiān】持【chí】社【shè】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德育为本,匠艺为真,特色【sè】为【wéi】径,创新为源”办【bàn】学【xué】理念,秉承“德塑人生,艺行天下【xià】”校训【xùn】,以立德【dé】树人【rén】、能力为重、服务需求为【wéi】办学宗旨,立【lì】足【zú】南阳,服务【wù】河南经济建设。积极深化内涵建【jiàn】设【shè】,培育特色专业品牌,走“规范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努力朝着建【jiàn】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jì】有影响力的高职【zhí】强校目【mù】标奋【fèn】勇前进【jì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xué】校成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zǔ】,负责制定招生【shēng】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工【gōng】作中【zhōng】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shì】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jù】体【tǐ】负责组织和实施招【zhāo】生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shí】一条【tiáo】 学校纪【jì】委、监察【chá】处负责【zé】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工艺、雕刻艺术【shù】设计、音乐【lè】表【biǎo】演、宝玉【yù】石鉴定与加工【gōng】、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jù】技术、智能制造【zào】装备技术、电【diàn】梯工程技术、健【jiàn】身【shēn】指导【dǎo】与管理、应急救援【yuán】技术。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计划以【yǐ】河南省教育【yù】厅【tīng】核定公布为准的统招【zhāo】计划。

第【dì】十四【sì】条 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tīng】审核批准的【de】计划数执【zhí】行。招【zhāo】生计划【huá】主要【yào】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yī】是由省招生【shēng】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shì】向【xiàng】社会【huì】公布;二是通过学【xué】校网站、公众号等【děng】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遵守【shǒu】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宪法【fǎ】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liáng】并已取【qǔ】得参加【jiā】2024年【nián】全国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全【quán】国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zhí】生“对【duì】口升学”报名)的【de】考生。其它政策按照教育【yù】部【bù】及各省、市、自治区【qū】的有关文件精神【shén】执行【háng】。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在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xué】校【xiào】负责、教育考试【shì】院监督”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以【yǐ】考【kǎo】生高考成绩为基【jī】本依据,综【zōng】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gè】方【fāng】面素质,择【zé】优【yōu】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按【àn】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有关规定【dìng】,坚【jiān】持“公正、公开、公【gōng】平、择优”原则。

2.严格【gé】按照各【gè】生源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的录取政【zhèng】策实施。学【xué】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qǔ】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gēn】据专业计划【huá】数【shù】,按【àn】照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依次择【zé】优录取,先录第【dì】一志【zhì】愿考生【shēng】,若第【dì】一【yī】志愿录【lù】取后【hòu】未完成计【jì】划,再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kǎo】生,依次类推【tuī】,直至完成【chéng】专业【yè】计划;对所报专业【yè】志愿未被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shēng】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并列【liè】考【kǎo】生,依次按语文【wén】、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艺【yì】术类【lèi】专业考生需参加生【shēng】源省组织【zhī】的艺术类专【zhuān】业【yè】统考,对文化考试成绩及专【zhuān】业统【tǒng】考成绩均达到省定【dìng】控制分数线的进档【dàng】考生,按照【zhào】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jì】算办【bàn】法实行“专业清”的【de】录取原则,成绩【jì】并【bìng】列考生,依【yī】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dān】科【kē】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择优录取【qǔ】。

第十八条【tiáo】 学【xué】校对【duì】考生的身体健康要【yào】求,执行教育【yù】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pǔ】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在规定的【de】期限内未参加【jiā】高考【kǎo】体【tǐ】检的考生,不予【yǔ】办理录取手【shǒu】续。

第十【shí】九条 学校同意执【zhí】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kǎo】试主管部门有关【guān】加分或【huò】降分投【tóu】档的政策规【guī】定。

第【dì】二十条 录取结果【guǒ】按照【zhào】教育【yù】部【bù】要求和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wǎng】站【zhàn】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按【àn】照《河南省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河南【nán】省财政【zhèng】厅河南省教【jiāo】育厅关于调【diào】整【zhěng】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tōng】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hào】)文件规定,学【xué】校各专业【yè】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专业学【xué】费【fèi】标准为:文史类专【zhuān】业:370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年。

2.住宿【xiǔ】费【fèi】:暂定570元【yuán】/人·年(6人【rén】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zhèng】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

1.奖【jiǎng】学金:对各方面【miàn】表【biǎo】现【xiàn】特【tè】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奖学金,奖【jiǎng】励【lì】标准为【wéi】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shēng】可申请国【guó】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奖【jiǎng】励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5000元。学校奖学【xué】金,根据【jù】成绩和操行考核表现评定,分【fèn】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měi】生每【měi】年1000元、800元和【hé】600元。

2.助学【xué】金: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xué】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zī】助标准【zhǔn】按困难程度【dù】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wéi】每生每【měi】年3300元;退役士兵【bīng】均【jun1】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zhù】学金,每生每【měi】年3300元。

3.服兵役学费资助:自【zì】主【zhǔ】择业的退役士【shì】兵,按政策规定,可【kě】申【shēn】请【qǐng】学费减免,减【jiǎn】免标准按所学专【zhuān】业的收费标准【zhǔn】执行,每人每年【nián】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zhēng】入【rù】伍,可申请学【xué】费补【bǔ】偿【cháng】或助学贷款代偿【cháng】,每人每年最【zuì】高16000元;在【zài】校【xiào】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jiǎn】免【miǎn】标准按所学【xué】专业的收【shōu】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二【èr】十【shí】三条 助学【xué】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dì】县(区)学【xué】生资助管理【lǐ】中心申请生源地信【xìn】用【yòng】助学贷款【kuǎn】,也可在入学【xué】后向【xiàng】高校申请高【gāo】校国家助学贷【dài】款【kuǎn】。每生每年最【zuì】高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16000元。

第七章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和有关【guān】证件【jiàn】,按学校要【yào】求和【hé】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shǒu】续。如因故不能按【àn】时报到者【zhě】,需及时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书面办理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huò】请假未【wèi】被批【pī】准【zhǔn】者,逾期【qī】未报到,视为自动【dòng】放【fàng】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tiáo】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de】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存【cún】在有【yǒu】弄虚【xū】作假或其他违纪违【wéi】规行为的考生,及【jí】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h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zuò】指【zhǐ】导意见》要求【qiú】的【de】考生,将【jiāng】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tiáo】 此次招生【shēng】考试录取【qǔ】的学生,按照录取专业【yè】的【de】培养方案【àn】安【ān】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xiū】完教学计【jì】划规定内容【róng】,成绩合【hé】格【gé】,达到学【xué】校毕【bì】业【yè】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zhuān】科毕业证【zhèng】书,学校名称为南阳【yáng】工艺美术职业【yè】学院。

第二十七条【tiáo】 各专业【yè】教学培养使【shǐ】用的外语语种统一为英【yīng】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èr】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gōng】作,对以学校名【míng】义【yì】组织【zhī】非法招生等【děng】活【huó】动【dòng】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ji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jù】。学校以【yǐ】往【wǎng】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要【yào】求【qiú】、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yǐ】本章程【chéng】为准,本【běn】章程【chéng】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以国家和【hé】上级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为准【zhǔn】。

第三十条 本【běn】章程由南【nán】阳工艺美术【shù】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就业处负【fù】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7-65978565

监督电话:0377-65969007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佛大道中段66号

邮编:474284

网址:http://www.nygymy.com

E-mail:nygymsxy_z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