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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8:13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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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yù】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通知》(教【jiāo】学〔2024〕2号)和【hé】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shí】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yī】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kāng】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gōng】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公【gōng】开透明、择【zé】优录【lù】取【qǔ】”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河南省招生代码:6367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bào】名条件,并【bìng】已参加高考报【bào】名的考生;已通【tōng】过河南省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xiào】对口招【zhāo】收中等职业【yè】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de】考生。其他【tā】政策按【àn】照【zhào】国家【jiā】教育部及生源地的有关文【wén】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学业【yè】期【qī】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bān】发教育【yù】部统【tǒng】一【yī】电子【zǐ】注册的全国普【pǔ】通高等教育郑州医【yī】药健康职业【yè】学院专科毕业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郑【zhèng】州医【yī】药健康【kāng】职业学【xué】院是经【jīng】河南省人【rén】民政【zhèng】府批准【zhǔn】、教【jiāo】育部【bù】备【bèi】案的一【yī】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xiào】。学校地处岐黄文化发源地【dì】,目前设有护【hù】理学院、康养学院、药学院、检【jiǎn】验学院【yuàn】、口腔学院【yuàn】、管理信息学院、马克思主【zhǔ】义学院和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xué】部、中专部【bù】等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涵盖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类别的37个专业及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xué】校成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zé】制定【dìng】招生工【gōng】作的政策和规定【dìng】,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de】重大事宜。下设招【zhāo】生办公室,作为招【zhāo】生工作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具体负【fù】责学校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zuò】。学校成立【lì】招生工作监【jiān】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cè】和规定的落【luò】实,维【wéi】护广大考生【shēng】和【hé】学校的合法权【quán】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招生【shēng】计划审批程序,经学校党委集【jí】中研【yán】究确定【dìng】当【dāng】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hé】南省教【jiāo】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学校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zhuān】业及【jí】其计划【huá】,以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审批公布结【jié】果为准【zhǔn】,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děng】形【xíng】式【shì】向社【shè】会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mén】的监督【dū】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wǔ】条 录取工作【zu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zhāo】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háng】,执行教育部【bù】“学【xué】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de】规定,实行【háng】计算机远程【chéng】网上录取,录取结【jié】果通过上级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官方网【wǎng】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以【yǐ】高【gāo】考成绩为依据【jù】,以普通【tōng】高中学业【yè】水平考试成【chéng】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wéi】重要参考【kǎo】,实行“分数优【yōu】先”的【de】原则,即在填报【bào】我校志愿并投档【dàng】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mǎn】足高分考【kǎo】生的专业【yè】志愿,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yǔ】单科成【chéng】绩依次【cì】排序综合考【kǎo】虑安排专业【y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yuàn】无法【fǎ】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jì】到我校招生【shēng】计划尚未完【wán】成的【de】计【jì】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àn】照教育部和【hé】各省【shěng】级【jí】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预【yù】留【liú】计划: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huá】总数【shù】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tóng】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shēng】源质量调控。预留【liú】计【jì】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jué】定。

(三)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四)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rén】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规定的体检标准【zhǔn】,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xiàn】招色【sè】盲【máng】、色弱及听【tīng】力不【bú】合格考生。

第十七条 以下情况【kuàng】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bào】考专【zhuān】业【yè】已满【mǎn】且不服【fú】从专业【yè】调剂者;体检不符合【hé】录取【qǔ】要求者;分【fèn】数低于所有专业均【jun1】无【wú】法满足者;不符合专【zhuān】业【yè】要求条件【jiàn】者;高考诚信档【dàng】案有不良【liáng】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dì】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tōng】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shí】间到校报到【dào】。

第十九【jiǔ】条 新生【shēng】报【bào】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quán】面复查【chá】。复查不合格【gé】者,学校视【shì】不同情况【kuàng】予以相应处【chù】理。凡弄【nòng】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qí】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我校按照河南【nán】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yuán】会等物【wù】价部门批准的【de】收【shōu】费标【biāo】准进行收费【fèi】。

第二十条 学费

(一)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fú】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bǎo】健、药物制剂技【jì】术【shù】、医学检验技术、医疗【liáo】器【qì】械维护与管理、口【kǒu】腔【qiāng】医学技术、口腔卫【wèi】生【shēng】保健、计算机【jī】应用【yòng】技术、大数据与【yǔ】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14000元/生·年【nián】。

(二【èr】)药学、护【hù】理【lǐ】及护理【lǐ】六个方向,包含母婴护理方向、社区护理方向、口腔护理方向、康复【fù】护【hù】理方向、ICU护【hù】理方【fāng】向、老【lǎo】年护理方【fāng】向、康【kāng】复治疗【liáo】技术及康复【fù】两【liǎng】个方向,心【xīn】肺康【kāng】复方向、盆底康复方向、以上11个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nián】。

(三)医学影像技术、现代【dài】家政服务【wù】与管理【lǐ】、中【zhōng】医康复技术、老【lǎo】年保健【jiàn】与【yǔ】管理【lǐ】、社区康复、中药学、中药制药【yào】、药品生【shēng】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软【ruǎn】件【jiàn】技术、数字媒体技术【shù】、网络【luò】营销与直播【bō】电【diàn】商,以上15个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9600元/生·年。

(五)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六)教材【cái】费按照学年【nián】预【yù】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shēng】·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jù】实结算,多退少【shǎo】补【bǔ】。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

(一)有条件地减免学费

1.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de】免【miǎn】学费名额,用【yòng】于资助家【jiā】庭特别贫困【kùn】、品学兼优、成绩【jì】特别【bié】优异的【de】学生。

(二)国家奖、助、贷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xiù】的全【quán】日【rì】制专【zhuān】科在【zài】校生,8000元/生·年【nián】,颁发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lì】纳入全国招生计划【huá】内的品学兼优【yōu】的家【jiā】庭【tíng】经济困【kùn】难全日制专【zhuān】科在校生,5000元/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zhù】纳入【rù】全国招生计划内【nèi】的【de】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平均【jun1】资助标准为【wéi】3300元/生·年,具体标【biāo】准由学校在【zài】2000—4500元【yuán】/生·年范围内【nèi】分2—3档确定。全日制在校退【tuì】役士【shì】兵学【xué】生全部享受国【guó】家助学金,资助标准【zhǔn】为33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包括【kuò】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hé】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最【zuì】高可申【shēn】请16000元/生·年,学生【shēng】在校【xiào】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zhèng】支付。

5.服兵役学【xué】费资【zī】助:自主择业的退役【yì】士兵,按政策规【guī】定,可申【shēn】请学【xué】费减免,减免【miǎn】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gāo】16000元【yuán】/生·年;学【xué】生在【zài】校或毕业后应征【zhēng】入伍,可申请【qǐng】学费补【bǔ】偿或【huò】助【zhù】学贷【dài】款代偿,最高16000元/生·年。

(三)校内资助

1.学校奖学【xué】金【jīn】:学校【xiào】设立专项奖学金【jīn】奖【jiǎng】励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xué】金【jīn】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yuán】,三等奖学金5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shè】立学生勤工助【zhù】学岗位,优先【xiān】安【ān】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shēng】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hé】生活条件【jiàn】。

3.新生入学“绿【lǜ】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nán】的新生【shēng】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hé】住宿费,可【kě】在开【kāi】学报【bào】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xiān】办【bàn】理入学手续。入学后【hòu】,根据学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gěi】予【yǔ】资助。

4.具体资助办法按【àn】《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xīn】生入学“绿色【sè】通道”实施办法》《郑【zhèng】州医【yī】药健康职业【yè】学【xué】院优秀【xiù】学【xué】生奖【jiǎng】学金评【píng】选办法》《郑州【zhōu】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lǐ】办法(修订)》等【děng】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邮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邮箱:zsjyc@zzyyedu.com

网址:http://www.zzyyedu.com

官方QQ群:118379987

第八章 附则

第【dì】二十【shí】三条 本章程以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zhāng】程若有与【yǔ】国家有关政策【cè】不一致之【zhī】处,以【yǐ】国家和上【shàng】级主管部门【mén】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wǔ】条 本【běn】章程自河南省教育【yù】厅批准备案之日起【qǐ】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