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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7:27:50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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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九条【tiáo】 学校依据教育部【bù】和有关省(自治【zhì】区、直【zhí】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招生部【bù】门监督的录取体【tǐ】制,实施“阳光【guāng】工程”,按公平、公开【kāi】、公正和择【zé】优【yōu】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chéng】绩和公布的【de】招生计划【huá】,严格【gé】按【àn】招【zhāo】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gé】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的相关【guān】规定【dìng】执【zhí】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各【gè】专业【yè】不【bú】限制考【kǎo】生应试的外语语【yǔ】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yǔ】课只【zhī】开设英语课【kè】程。

第二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gǎi】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相【xiàng】关省份录取政策【cè】执行,考【kǎo】生所填报【bào】的专业【yè】(类【lèi】)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èr】十三条【tiáo】 学校将根据相【xiàng】关【guān】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guān】规【guī】定确【què】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对平行志愿进档考【kǎo】生【shēng】的【de】录取【qǔ】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yuán】则;对传统志愿【yuàn】进档考生【shēng】的录取采用“志【zhì】愿优先、按分排序”的录取原则【zé】。如普【pǔ】通类专业【yè】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xiàn】多名考生同分情【qíng】况,依次【cì】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huò】数学单科最高成绩【jì】、外【wài】语单科成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如仍【réng】相【xiàng】同,则由学校组织相关专【zhuān】家【jiā】评委结合专业要求等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hé】评议【yì】,评议结果【guǒ】作【zuò】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艺体类(体育)专【zhuān】业的考生,须参【cān】加相关省份体育类专业统考和高【gāo】考文化统一【yī】考【kǎo】试,体【tǐ】育专业成【chéng】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xué】校对【duì】进档考【kǎo】生按【àn】照综合分(按相关省份【fèn】公布办法折算)从高到低【dī】排序录取,综合【hé】分相同【tóng】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de】原则录【lù】取【qǔ】,如专业【yè】分【fèn】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zhī】和、语文【wén】或数学单科最高【gāo】成绩、外语单【dān】科成绩由高【gāo】到低排序。如仍【réng】相同,则由学【xué】校组织相【xiàng】关专家评委结合【hé】专业要求等【děng】对考【kǎo】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hé】评【píng】议,评议结果作为【wéi】录取参考。

第二十六条【tiáo】 凡被我校【xiào】录【lù】取的考【kǎo】生,进校后【hòu】按照教育厅相关规【guī】定申请调换专业,各【gè】专业无人数限制【zhì】,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fèi】用。

第二十七条【tiáo】 我【wǒ】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官方网站《录取【qǔ】查【chá】询》中及时公布【bù】录取【q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