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遂宁职业学院

2024遂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7:35:5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遂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wén】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遂宁职业学院录【lù】取【qǔ】规则【zé】,主要包含投【tóu】档比例、专【zhuān】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yào】求等信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róng】,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xiào】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zhǔn】。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shēng】录取【qǔ】严格遵守教育【yù】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de】有关【guān】政【zhèng】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liàng】,择优录取【qǔ】。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ān】排【pái】专业【yè】。投档成绩相同时【shí】,按各省(直辖【xiá】市【shì】、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xù】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wú】法满【mǎn】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cóng】高到低调剂到与所【suǒ】填专业【yè】志【zhì】愿相【xiàng】关的未【wèi】录取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作退【tuì】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高考综合改【gǎi】革【g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lù】取办法,我【wǒ】院按照所在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mén】公布的【de】选考科【kē】目和录取办法执【zhí】行

第【dì】十六条  严格【gé】执行国家和【hé】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zuò】为录取【qǔ】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dì】十七条  学院对【duì】报考我院【yuàn】的往届生和应届【jiè】生一视同仁,无男女【nǚ】比列限制。

第十八【bā】条  在录取过【guò】程中【zhōng】,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zhèng】主管【guǎn】部门【mén】的规定,根据生源情【qíng】况调【diào】整【zhěng】招生【shēng】计划。

第十【shí】九条  我【wǒ】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qiú】按照【zhào】《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jiàn】》及【jí】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行,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lù】取。

第二十【shí】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yǔ】语【yǔ】种,但考生进校后均【jun1】以英语为【wéi】第一【yī】外语【yǔ】安排【pái】教学,非英语语种的【de】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