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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2 18:11:2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yuàn】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bàn】学【xué】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校【xiào】地址【zhǐ】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fǎ】》等有关法律法【fǎ】规,以及贵【guì】州【zhōu】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特【tè】制定贵州生态能源【yuán】职业学院2024年普【pǔ】通高考【kǎo】招【zhāo】生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pǔ】通高【gāo】考【kǎo】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84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

学【xué】院简介【jiè】:贵州生【shēng】态能源职【zhí】业学院是【shì】经贵州【zhōu】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àn】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位于贵阳市云岩区蔡【cài】关【guān】路1号,办学规【guī】模为15000人,占地面积875亩,现有建【jiàn】筑面积【jī】26万余平【píng】方【fāng】米【mǐ】。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huó】设施完善。

学院秉【bǐng】承【chéng】“立足生态安全和【hé】能源【yuán】安全,围绕‘双【shuāng】碳’目标【biāo】,依托机械化、自【zì】动【dòng】化【huà】、数字化、智能化、 网络化【huà】、信息化、无人化技【jì】术,服【fú】务林业和能源产【chǎn】业的高质【zhì】量发展,为‘四【sì】区一高【gāo】地’建设培养高【gāo】素质技术技能【néng】型人才【cái】”的办学定位。目前开设有林业技术、园林【lín】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jì】术、机电一体化技术【shù】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学院【yuàn】区【qū】位优【yōu】势【shì】突出,行业资源丰富【fù】,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10人,其【qí】中:研究生 62人,高【gāo】级职称60人,“双师型”教师137人。在长期【qī】的办学过程中,学【xué】院围绕“校企【qǐ】合作、产教融【róng】合【hé】”,先后【hòu】与部【bù】分国内头部企【qǐ】业(含华为、阿里巴巴【bā】、比亚【yà】迪【dí】、海康威视、浙江大华等)、部【bù】分【fèn】能源和林业【yè】行业龙头企【qǐ】业(含贵州能源集【jí】团【tuán】及其【qí】下属公司)、全省三级(省、市、县【xiàn】)林业局、全【quán】省【shěng】大【dà】多【duō】数国有【yǒu】林场及【jí】自然保护【hù】地管理机构开展了形【xíng】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和校政合作,实训条件优越。

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sè】社【shè】会主义思想为【wéi】指导,全面贯【guàn】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chí】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笃实有【yǒu】信,德技兼【jiān】修”的【de】校训, 本着“以生为【wéi】本,全心全意为【wéi】学生【shēng】健康【kāng】成长成才服务”的办学理【lǐ】念,凝心聚力、改革创新【xīn】、真抓实干、追求卓【zhuó】越【yuè】,全【quán】力建设特色【sè】鲜明的高水【shuǐ】平职业【yè】院校,为【wéi】奋力【lì】开创经济兴【xìng】、百姓【xìng】富、生态【tài】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shù】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zhí】能【néng】部门负责人组【zǔ】成【chéng】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zé】贯彻【chè】执行教【jiāo】育部和【hé】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guān】招生【shēng】工作政策,负责【zé】制定招【zhāo】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zhāo】生规模和调整专业【yè】招生【shēng】计【jì】划,领导、监【jiān】督招生工作【zuò】的【de】具体实施【shī】,协调处理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的执【zhí】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shī】细则,编【biān】制招生计划【huá】,组织【zhī】招生宣【xuān】传和【hé】录取【qǔ】工作【zuò】。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牵头的招生监【jiān】督小组,负【fù】责对【duì】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qǔ】工作廉洁规范,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学院【yuàn】2024年招生计划以贵州【zhōu】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shēng】考试院【yuàn】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shěng】普【pǔ】通高考招生【shēng】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guì】州省【shěng】普通高考报考【kǎo】资格的应(往)届普【pǔ】通高中【zhōng】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hé】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zhuàng】况均【jun1】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gōng】作规【guī】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míng】时间【jiān】及方式【shì】:符合【hé】贵州省规定【dìng】的2024年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报【bào】名条【tiáo】件【jiàn】者均【jun1】可报考,报名时间及方式具体详见【jiàn】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dì】九条   学院【yuàn】严格按照教育部颁【bān】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考【kǎo】试和录取工【gōng】作方案》,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míng】的【de】原则【zé】,德智体【tǐ】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jià】、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lián】合【hé】会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dìng】。

贵州省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dàng】”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含高考文化成【chéng】绩【jì】和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相同时按以下规【guī】则排【pái】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xué】两【liǎng】科之和、语【yǔ】文或数学【xué】单【dān】科最高【gāo】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jì】、再选【xuǎn】科【kē】目单科最高【gāo】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dān】科次高【gāo】成绩【jì】由高到【dào】低排序。

第十二【èr】条【tiáo】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教育部及有【yǒu】关生源省级【jí】招生【shēng】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shěng】、市、自治【zhì】区招【zhāo】生主管部门规定【dìng】的渠道和我【wǒ】院【yuàn】招生信【xìn】息网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  费:3500元/年

住宿费:1100元/年(带独立卫生间的六人间)

  费:(预收)600元/人。

第十五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在【zài】校生中二年【nián】级【jí】以上(含【hán】二年【nián】级)特别优【yōu】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lì】资【zī】助全日制【zhì】在校生中【zhōng】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yōu】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二【èr】年【nián】级【jí】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年2000元。

第十六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

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全日制在校生(不【bú】含退役士【shì】兵学【xué】生),平均资【zī】助标准为每【měi】生每年3300元【yuán】,具体标准【zhǔn】由学校在每生每年【nián】2000—4500元范围内确【què】定,分为2—3档。全【quán】日【rì】制在校【xiào】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jiā】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xué】贷款,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优先【xiān】用于支付在【zài】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bù】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měi】人每年最【zuì】高【gāo】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yóu】国家承担【dān】。

3.贵州省巩固拓【tuò】展脱贫攻坚成果专【zhuān】项【xiàng】学生【shēng】资助(原贵州省教育【yù】精准扶贫【pín】学生资助)

向全日制贵【guì】州省户籍脱贫家【jiā】庭在校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kǎ】贫【pín】困【kùn】学生)提供专【zhuān】项助学金,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4500元,其中【zhōng】:免【miǎn】(补助)学费【fèi】3500元【yuán】、扶贫专项专项助学【xué】金1000元,以贵州资助政策为准。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zài】规定的年限【xiàn】内,修完【wán】教学计划【huá】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yào】求,发给国家【jiā】承【chéng】认学历的、经【jīng】教育【yù】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专【zhuān】科毕业证书,并以【yǐ】此【cǐ】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shí】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shì】宜,按照国【guó】家招【zhāo】生政策执行【háng】。

第【dì】十九条  本章程由【yóu】贵州生态能源职业【y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gōng】室负【fù】责解释。

第二十【sh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shēng】工【gōng】作,有【yǒu】关招生事【shì】宜请直接【jiē】向学校招【zhāo】生部门咨询,否【fǒu】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dān】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

(二)邮编:550008

(三)联系电话:0851-88601006、88601008

(四)网址:http://lyj.g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