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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2 18:17:2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yào】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bāng】助。

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工作顺【shùn】利进行,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贵州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黔东【dōng】南理工职业学【xué】院2024年普通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4152014850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zhōu】高新技术产业【yè】开发【fā】区教育园区(镰刀【dāo】湾路东侧)

学校简介:学院位于贵【guì】州省凯里市,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9年,是一所【suǒ】以工【gōng】科【kē】为主、机电并重、理技一体、专注高【gāo】技能人【rén】才【cái】培【péi】养的全日制公【gōng】办【bàn】职业高【gāo】等院【yuàn】校,面向全【quán】国招生。

学院内风景秀丽【lì】、樱花环绕,建筑【zhù】设计【jì】独具匠【jiàng】心,现有【yǒu】校园【yuán】占地面积【jī】851.6亩,建筑面【miàn】积【jī】20.6万平方米【mǐ】。学院秉承“笃学砺【lì】能,厚德行远”之校训,践行【háng】“走内涵【hán】发展之路,育【yù】德技双馨之才,办【bàn】人民满意之校”的办学理念,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型工业化【huà】发【fā】展需求,特色【sè】鲜明【míng】的理工类高【gāo】等职业院【yuàn】校。着【zhe】力培养智能工程【chéng】、建【jiàn】筑工程、信息工程、汽【qì】车【chē】工程、艺术工程【chéng】等领域的高【gāo】素质【zhì】复合型理工类技术技【jì】能人才,争创高水平【píng】的职业【yè】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黔东南理工职业学【xué】院【yuàn】成立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gōng】作,全【quán】面负责贯彻【chè】落【luò】实【shí】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zhāo】生工作的有关政策【cè】,指【zhǐ】导和【hé】监督招【zhāo】生工作的具【jù】体实施。

第五条 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黔东【dōng】南【nán】理工职【zhí】业学院组【zǔ】织【zhī】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gòu】,其主要职责是【shì】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mén】规定,具【jù】体负责学校招【zhāo】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等教【jiāo】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jiān】督,并接受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dū】。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tiáo】 招生专业及计划【huá】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详【xiáng】见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2024年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bā】条【tiáo】 学校根据【jù】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规定及生【shēng】源情况确定【dìng】提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

第九条 学校【xiào】认可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教育【yù】主管部门根【gēn】据教【jiāo】育部【bù】相关【guān】规定给予考【kǎo】生【shēng】的政策性【xìng】加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wéi】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yòng】“专业志愿优【yōu】先”录取【qǔ】原则进行录【lù】取,即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在各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投档【dàng】成绩相同,则按高考【kǎo】语数外三科总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dī】分录取【qǔ】;如【rú】分数仍相同【tóng】,则【zé】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háng】排序,即先【xiān】按语文成绩排序,如分数相同【tóng】,则再【zài】按数学【xué】成绩排序。考生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能满足时【shí】,如服从专业调剂,调【diào】剂录取到计划【huá】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diào】剂,将予以退档【dàng】。

第十一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shì】点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学【xué】校按【àn】照其高考改革【gé】方案相关规【guī】定,同【tóng】时参照“第十条”进行录取【qǔ】。

第十二【èr】条 外语考试类别:语【yǔ】种不限,但入学【xué】后学校各专【zhuān】业的公【gōng】共【gòng】外语课均【jun1】为英语。

第十三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hé】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jí】有【yǒu】关补充【chōng】规【guī】定【dìng】和以【yǐ】下专业体【tǐ】检要【yào】求(建议【yì】)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xiào】将按照国家、省关于招生、入【rù】学及高校学生管理等规定【dìng】对其进【jìn】行全面【miàn】复查【chá】。复查合格【gé】者【zhě】予【yǔ】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hé】格者【zhě】,由学校区别【bié】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lǐ】,直【zhí】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3500元/年·生

住宿费:9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奖助学政策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生。

学院【yuàn】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shěng】级主【zhǔ】管部门的【de】相【xiàng】关【guān】规定,设置学【xué】院奖助学金,用【yòng】于学生资【zī】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xué】生学费减免等【děng】。

助学金

国【guó】家助学金【jīn】:平均资【zī】助标准为3300元/年,具体资助标准由学院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wéi】内自主确【què】定,可【kě】分为9-22档。

贵州省巩固拓【tuò】展脱贫攻坚成果【guǒ】专项【xiàng】学生资助【zhù】:贵州【zhōu】省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hù】子女,具有我院正【zhèng】式学籍【jí】的全【quán】日制在校生【shēng】享受贵州【zhōu】省巩固拓展脱贫攻【gōng】坚成果专【zhuān】项学生资助【zhù】4500元/年·生,其中免学【xué】费3500元【yuán】/年【nián】·生,扶贫专【zhuān】项助学金1000元/年【nián】·生。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zài】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jì】划规定【dìng】的内容,达【dá】到【dào】毕业要【yào】求,发给国家承认学【xué】历、经教【jiāo】育部学籍【jí】、学历电子注册的黔【qián】东南理工职【zhí】业学院专科毕【bì】业证,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dì】十七条 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不委托任【rèn】何【hé】中介机【jī】构【gòu】或个人进行招生宣【xuān】传及录【lù】取工作,不【bú】举办任何形式的营【yíng】利【lì】性培训活动。

第【dì】十八条 本【běn】章程若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guī】、规章【zhāng】和有关政策相抵触【chù】的【de】,以【y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5-8502268

学校【xiào】地址:贵州【zhōu】省黔东南州高新技术产【chǎn】业开发区教育【yù】园区(镰刀湾路东【dōng】侧)

学校官网:http://www.qdnzj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