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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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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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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xué】校和【hé】考生的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bù】有【yǒu】关文件精【jīng】神,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工作的具【jù】体【tǐ】情况,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德州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等教育【yù】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 德【dé】州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全【quán】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闻媒体、考【kǎo】生及【jí】其家长【zhǎng】以及社会各【gè】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校全称:德州职【zhí】业技术学院  学校【xiào】代码【mǎ】:1338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tiáo】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成【chéng】立以校长为组长的【de】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领导小组【zǔ】负责制定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计【jì】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chù】是组织【zhī】和实施招【zhāo】生及相关工作的常【cháng】设机【jī】构,具【jù】体【tǐ】负责德州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德州职业技术【shù】学院纪委(监察【chá】室【shì】)对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shí】一条 各省分【fèn】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以各【gè】省省级【jí】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shēng】计划和专业通【tōng】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shí】五【wǔ】条 考生思想品【pǐn】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要【yào】求:按【àn】照《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执【zhí】行。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zhí】行【háng】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guān】政策规【guī】定,公平、公【gōng】开【kāi】、公正选拔,实【shí】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miàn】考核。在未实【shí】施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试点的【de】省份录取时,对进档【dàng】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划定的最【zuì】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在严格执【zhí】行【háng】计划的【de】基础【chǔ】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yōu】录取;在实【shí】施高考【kǎo】综合改革试【shì】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yào】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zhì】愿、投档成绩,按【àn】照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shēng】依次录取,不【bú】进【jìn】行专业调【diào】剂。

2.春季高考专【zhuān】业:按【àn】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xiān】、由高【gāo】分到【dào】低分【fèn】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jié】果的公布【bù】渠道:招【zhāo】办咨询电话,学【xué】校招生信【xìn】息网、录取通知【zhī】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biāo】准按照《山【shān】东省发展和【hé】改革委【wěi】员会【huì】 山东省【shěng】财【cái】政厅 山【shān】东【dōng】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cè】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hào】)文件【jiàn】执行。退费按【àn】照国家【jiā】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èr】十条 学校【xiào】通过【guò】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shì】帮助【zhù】学生【shēng】完成学业。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助学贷【dài】款、“绿色通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gōng】助学等资【zī】助项目【mù】。资助【zhù】条件和标准【zhǔn】由学校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济情【qíng】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lǔ】财科【kē】教【jiāo】〔2022〕17号)以及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tiáo】 学生【shēng】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bào】到手续,逾期不【bú】报到者,按自动【dòng】放弃入学资【zī】格处理【lǐ】。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rù】校后,学校【xiào】组织考【kǎo】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chá】和入学资格复【fù】查,如【rú】发【fā】现伪造材料取得报【bào】考【kǎo】资格者、冒名【míng】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jí】其【qí】他舞弊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取【qǔ】消【xiāo】其入学资【zī】格,并按【àn】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编:253034

联系电话:400 155 7117

传真:0534—2557117

网址:http://www.dzvc.edu.cn

E— mail:249071180@qq.com

第【dì】二十五条 学校不【bú】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招生相关事宜【yí】,对以德州职【zhí】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fǎ】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rèn】的【de】权利。

第二【èr】十六条 本【běn】章程若有与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zhèng】策【cè】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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