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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1:26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人文科【kē】技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bào】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dà】家【jiā】有【yǒu】所帮助。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hé】学【xué】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487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5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遵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de】原则【zé】,坚决执【zhí】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yán】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nán】人文科技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de】全日制普通本科学【xué】院,学校位【wèi】于全国文明城市——湖南【nán】省【shěng】娄【lóu】底【dǐ】市【shì】,环境优美,底蕴深厚【hòu】,是求【qiú】真知做【zuò】学问【wèn】的好地方。学校现【xiàn】有14个二级学院,54个本【běn】科【kē】专业,1个硕士专业学【xué】位点,涵盖经【jīng】济学【xué】、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shǐ】学【xué】、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第六条 学【xué】校招生类别【bié】:学校2024年【nián】全日制普通本【běn】科层次【cì】的【de】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shù】类、体育类,以【yǐ】及运动【dòng】训练、中外合作办学【xué】、湖【hú】南【nán】省【shěng】对口招生、湖南省【shěng】“楚怡工匠计划”、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yuán】定向培养计划等特殊【shū】类【lèi】型【xíng】招生类别。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zǔ】负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xiào】招生规模确定、政策【cè】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bā】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zhuān】员【yuán】办公室对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háng】全程【chéng】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xù】、公平【píng】公正【zhèng】。

第九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xiào】没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人员【yuán】进行合作,没有委【wěi】托社会【huì】机构招生【shēng】。凡是【shì】有社会机构和【hé】个人宣传与我【wǒ】校【xiào】有合作、可以通过“内【nèi】部指标”方式【shì】确保【bǎo】考【kǎo】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yù】主管【guǎn】部门反映,遭【zāo】受【shòu】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十【shí】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cè】和招生【shēng】纪律,对于招生违【wéi】规【guī】的考生及【jí】工作人员,按《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guī】行为【wéi】处【chù】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hào】)所确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jìn】行处理【lǐ】。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huì】对我校招生工作【zuò】进行【háng】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招【zhāo】生总计【jì】划由招生【shēng】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zhǎn】规划、办学条件【jiàn】、生源状况【kuàng】、人才市场需【xū】求、学【xué】科发展等因【yīn】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经学校审定后,报【bào】上级主管部门审批【pī】。

第【dì】十二条 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dá】的【de】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zhāo】生计【jì】划编制原则和要【yào】求,统筹考虑【lǜ】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yuán】质量等【děng】因【yīn】素【sù】,制定【dìng】学校分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分【fèn】专业【yè】生源计划,报上级【jí】主【zhǔ】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sān】条 学校【xiào】2024年分省(自治【zhì】区【qū】、直【zhí】辖市)计划面【miàn】向全国除沪、港【gǎng】、澳、台地【dì】区的30个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开向【xiàng】社会发布的信息为准【zhǔn】。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学院学制学费标准选考科目要求备注




综合改革省
非改革省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年4000思想政治限文科
农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四年36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植物保护四年3600物理,化学限理科
园艺四年36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法学法学院四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社会工作四年3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语言文学文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网络与新媒体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英语外国语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商务英语四年3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财务管理商学院四年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电子商务四年5000物理限理科
旅游管理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数字经济四年4000物理限理科
学前教育教育学院四年42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四年1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中外合作办学
历史学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应用心理学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金融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金融工程四年4000物理限理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自动化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物理学信息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电子信息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通信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人工智能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软件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网络工程四年5900物理,化学限理科
化学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四年40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材料化学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环境工程四年4800物理,化学限理科
音乐学音乐舞蹈学院四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舞蹈学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身高一般应在:男生170cm(含),女生160cm(含)以上
舞蹈编导四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身高一般应在:男生170cm(含),女生160cm(含)以上
美术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视觉传达设计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环境设计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书法学四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体育教育体育学院四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
舞蹈表演四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不限身高一般应在:男生168cm(含),女生158cm(含)以上
运动训练四年11200

运动训练单招

说明:

1. 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de】招生专业及【jí】相关类别,以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公布为准;

2. 根【gēn】据属地管理原则,学【xué】费标准最终以湖南省发【fā】改委【wěi】、财政【zhèng】厅、教育厅最【zuì】新批复为【wéi】准;

3. 舞蹈类【lèi】专业的身【shēn】高【gāo】要求以生源【yuán】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考生体【tǐ】格检查表》中的身高为准,建议【yì】身高不符合【hé】条【tiáo】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tiáo】 学校【xiào】原则上认可各生源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shēng】主管部门确【què】认的【de】高考政策性加分;除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xué】校对【duì】男女比例【lì】无特殊要求【qiú】。

第十六条 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是与英国巴斯【sī】斯【sī】巴大学【xué】合作【zuò】举办【bàn】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课程采用全英文【wén】教【jiāo】学,非【fēi】英语【yǔ】语【yǔ】种考生慎重报考,高考外语成绩需95分(含95分)以上【shàng】,高考【kǎo】外语满分【fèn】不是150分的【de】省(直【zhí】辖市、自治【zhì】区),按150分【fèn】制折算。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以英【yīng】语语种【zhǒng】安【ān】排【pái】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j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生源情【qíng】况确【què】定调阅考生【shēng】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àn】照【zhào】顺【shùn】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进【jìn】档考生按分【fèn】数优先的原则安排【pái】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shù】级差【chà】,按照各生源【yuán】省【shěng】(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录取办【bàn】法【fǎ】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艺【yì】术【shù】类【lèi】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zhuān】业统考(或联考【kǎo】)、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所在【zài】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huá】定的【de】同批次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yè】录【lù】取控【kòng】制分数线;生源所在【zài】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bù】门明确规定艺【yì】术类专业【yè】招生考试【shì】成绩排序规则【zé】的,学【xué】校按【àn】照相应【yīng】规则择优进【jìn】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shì】)招生【shēng】考【kǎo】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zhāo】生【shēng】考试成【chéng】绩【jì】排【pái】序规则的,学校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dàng】排【pái】序规【guī】则为:按照高【gāo】考文化成绩【jì】(含【hán】政【zhèng】策【cè】性加【jiā】分)和专业统考【kǎo】成绩【jì】分招生【shēng】专业类别分【fèn】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qí】中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lèi】、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zōng】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hán】政策性加分【fèn】)×30% +专【zhuān】业【yè】统考成【chéng】绩 ×70% ,最终结【jié】果保留1位小数。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qǔ】原则【zé】:报考学【xué】校【xiào】体育教【jiāo】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hé】高【gāo】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yuán】所在【zài】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同批次体【tǐ】育类专【zhuān】业【yè】录取控【kòng】制分数【shù】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kǎo】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排序;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zé】,学校则按【àn】照【zhào】高【gāo】考文化【huà】成绩(含政策性加【jiā】分【fèn】)和体育专【zhuān】业统考成【chéng】绩之和计算【suàn】综【zōng】合成绩,并【bìng】按【àn】综合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xù】。

第【dì】二十一条【tiáo】 当按分【fèn】排序遇到【dào】多名考生同【tóng】分时【shí】,按生源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进行排【pái】序(其中运动训练专业的同分排序【xù】按我校该专业招【zhāo】生简章已公布的规【guī】则排序【xù】)。生源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如没【méi】有同【tóng】分投档排序【xù】规则,则【zé】依【yī】次按考生【shēng】语文、数学、外语【yǔ】三【sān】科成绩之和,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jì】由高到低排【pái】序。

第二十【shí】二【èr】条 学【xué】校在【zài】依【yī】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yè】时【shí】,当考生所报【bào】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mǎn】额专业;若不【bú】服从专业调剂【jì】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高考改革【gé】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考生综合素【sù】质评价结【jié】果的参考【kǎo】运用按教育部【bù】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运动训练、中外合作办学、湖南省对口【kǒu】招生、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湖南省基层【céng】农【nóng】技【jì】特【tè】岗人员定向培【péi】养计划【huá】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zuò】按【àn】国家和湖南省及我校公布的有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xué】校【xiào】建立了奖、贷、补【bǔ】、助“四位一体、联【lián】动【dòng】助学”的资助体系,多渠【qú】道【dào】、全【quán】方【fāng】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发【fā】放标准均以【yǐ】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为【wéi】准。

第二十六条【tiáo】 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yuán】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七条【tiáo】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或对口【kǒu】招生【shēng】考试时【shí】所采集的信【xìn】息,学【xué】生对提供的信息【xī】真【zhēn】实性负责【zé】。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hòu】3个【gè】月内,学【xué】校按照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续及程【chéng】序、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复【fù】查复核【hé】。对复查复核发现【xiàn】的问题,学【xué】校【xiào】将集中研究处理,凡【fán】属【shǔ】弄虚【xū】作假者,一经【jīng】查【chá】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yú】弄虚作【zuò】假情【qíng】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二十九【jiǔ】条 本章程通【tōng】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xìn】息【xī】官【guān】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对【duì】于【yú】各种媒【méi】体节选公布的【de】章程【chéng】内容,如理解有误【wù】,以学校公布的【de】完【wán】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dì】三【sān】十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shēng】就【jiù】业处。如【rú】遇上级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调整,以公【gōng】布【bù】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zhǐ】:湖南省娄底【dǐ】市【shì】娄星区【qū】氐星路487号湖南【nán】人文科技学院【yuàn】招生办

邮政编码:417000

招生【shēng】咨询电话:0738-8325377;0738-8325322

招生咨询邮箱:huhstzsb@163.com

招【zhāo】生信息发【fā】布网址:http://hnrkuzs.university-hr.cn/

监督投诉电话:0738-83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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