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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39:40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招【zhāo】生章程,主要【yào】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xì】内容【róng】,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fǎ】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湖【hú】南工【gōng】业大学【xué】,英【yīng】语【yǔ】译名: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153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证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

第四条【tiáo】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zhèng】选【xuǎn】拔、公【gōng】开透明”的【de】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yán】格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xué】校简介:湖南工业大学坐落【luò】于长株【zhū】潭都市圈核心【xīn】城市【shì】——湖南省株洲市,具有【yǒu】60多【duō】年办学历史。学校坚持【chí】“创新引领、开放发展”战略【luè】,形成了深厚的【de】工业底色和鲜明的包【bāo】装特色【sè】,是以工为主【zhǔ】、多【duō】学【xué】科协调发展的综合【hé】性大【dà】学,是【shì】湖南省“双一流”建设【shè】高校、国家市场监【jiān】督管理总局【jú】与湖南省人【rén】民政府共【gòng】建高【gāo】校、博士学位授【shòu】予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shēng】培养、职高对口【kǒu】、楚【chǔ】怡工匠计划、高水平运动队【duì】、运动训练【liàn】、武术与【yǔ】民族传统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xīn】疆吐鲁番对口援【yuán】疆【jiāng】定向【xiàng】、南疆单列、中外合作办【bàn】学项目、香港中学文凭【píng】考试学生【shēng】、澳【ào】门保送【sòng】生【shēng】、依据台湾【wān】地【dì】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cè】试成绩【jì】招收台【tái】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tiáo】  学【xué】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zé】研究决定本校【xiào】招生【shēng】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xiào】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zhāo】生录取期间【jiān】,学校【xiào】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zhāo】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jiān】督检【jiǎn】查,确保【bǎo】规【guī】范【fàn】有【yǒu】序、公平公正。

第【dì】九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háng】教育部和【hé】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méi】有【yǒu】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jí】人【rén】员进行合作,没【méi】有【yǒu】委托任何社会【huì】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chuán】与我【wǒ】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bǎo】考生【shēng】录取的【de】,考生可第【dì】一时【shí】间【jiān】向教【jiāo】育主管部门反映【yìng】,遭受相关【guān】损失的【de】可向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十条 我校将严【yán】格执行招生政策【cè】和招生纪【jì】律【lǜ】,对【duì】于在招生【shēng】违规的【de】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lìng】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违【wéi】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háng】办【bàn】法》(教育【yù】部令【lìng】36号)所确定的程序【xù】和规定进行处【chù】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miàn】向【xiàng】31个【gè】省【shěng】(区、市)招生。学校根据经济【jì】社会发【fā】展的需求和湖南省教【jiāo】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de】有关招生政策,统筹考虑各省【shěng】(区、市)生【shēng】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jiāo】育公平等因素,制【zhì】定分省(区、市【shì】)分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wěi】员【yuán】会【huì】或【huò】校【xiào】务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guò】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diào】节各省【shěng】(区【qū】、市)生源不【bú】平【píng】衡的问【wèn】题。预留计划的使【shǐ】用坚持【chí】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所属学院学制学费/年综合改革省份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文理要求
1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130504产品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3130508数字媒体艺术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130503环境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130512T包装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130501艺术设计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8130502H

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4319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9081703印刷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0081702包装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1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2080906数字媒体技术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3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4080404冶金工程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5080405金属材料工程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6080409T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7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8082504环境生态工程城市与环境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19082801建筑学城市与环境学院55900不提科目要求理科
20082802城乡规划城市与环境学院55900不提科目要求理科
21080801自动化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2080701电子信息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3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4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5080602T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6030101K法学法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7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轨道与交通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8080706信息工程轨道与交通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29081806T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轨道与交通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0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1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2080205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3080803T机器人工程机械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4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5080903网络工程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6080703通信工程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7080902软件工程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8080907T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39080717T人工智能计算机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40120204财务管理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1120203K会计学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2020302金融工程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物理理科
43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贸易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4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45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理学院44000物理+化学理科
46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47070202应用物理学理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48070202应用物理学(师范)理学院44000物理+化学理科
49130510TK陶瓷艺术设计醴陵陶瓷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0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醴陵陶瓷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51120201K工商管理商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2120202市场营销商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3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商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4120801电子商务商学院45900物理理科
55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商学院45000物理理科
56070302应用化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57071002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4500物理+化学理科
58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59082601生物医学工程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0040201体育教育体育学院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1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2040202K运动训练体育学院4112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3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学院4112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4081001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5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6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7081008T智能建造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8081104T水务工程土木工程学院45900物理+化学理科
69050201英语外国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0050201英语(师范)外国语学院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1050261翻译外国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2050207日语外国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3050303广告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4050101语言文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5050101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6050301新闻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7130304戏剧影视文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8130202音乐学音乐学院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9130202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院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80130204舞蹈表演音乐学院4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具体在各省的【de】招生专【zhuān】业【yè】及相关【guān】类别,待【dài】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yǐ】各省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公布【bù】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试行大类招生【shēng】,具体以【yǐ】当年【nián】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为【wéi】准。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高考外【wài】语单科成绩不低于【yú】60分(150分制【zhì】)。该【gāi】专业合【hé】作办学方为【wéi】英【yīng】语国家,除英语【yǔ】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

学校【xiào】按照政府相【xiàng】关部门【mén】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rú】2024年收费【fèi】标准有【yǒu】变【biàn】动,执行最【zuì】新收费标准,最终【zhōng】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jù】在各【gè】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hé】考生报考【kǎo】情【qíng】况,原则上按公布【bù】计【jì】划的100%确定调档比【bǐ】例。

第十四条【tiáo】 学校【xiào】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shēng】依据投档成绩进行【háng】专业安【ān】排,不设专业【yè】级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jià】按照教【jiāo】育部有关规【guī】定执【zhí】行。

对于未实【shí】施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yī】专【zhuān】业(类)录取【qǔ】时,若考【kǎo】生分数相同,文【wén】史类依次比【bǐ】较语【yǔ】文、外【wài】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依次比较数【shù】学、外【wài】语、语文、理科综合【hé】。考生所有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mǎn】足【zú】时,若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diào】剂录取到未【wèi】录满额的其【qí】他专业(类【lèi】)。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学校按照【zhào】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提供的【de】考生同分数排位进【jìn】行录取。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fǎ】满【mǎn】足时,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相应科类【lèi】或【huò】专【zhuān】业组内未录【lù】满额的其他专业(类)。

所有专业志愿【yuàn】都无【wú】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de】考生,作【zuò】退档处【chù】理【lǐ】。录取【qǔ】结束后不再退档。

我校试【shì】点在部分省(区【qū】、市)普通【tōng】本科【kē】批依据考生【shēng】高考文化成绩招收艺术【shù】类专业【yè】,执行所在批次录取原【yuán】则。试【shì】点专业以【yǐ】各省【shěng】招生考试机构【gòu】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自【zì】治区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duì】录取”的【de】政【zhèng】策【cè】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认【rèn】可各省(区、市【shì】)艺【yì】术统考成绩。在【zài】投档生源【yuán】范围内,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shēng】源所【suǒ】在省(区、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统【tǒng】一【yī】划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对于投【tóu】档成绩为综【zōng】合成绩的省(区、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àn】照投档【dàng】成【chéng】绩从高到低分科类【lèi】(专业组)录【lù】取。

3.对于投档成绩【jì】为非综合成【chéng】绩的【de】省(区、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zhào】综【zōng】合成绩从高到低分科【kē】类【lèi】(专业组)录取。其中【zhōng】音乐类【lèi】、舞【wǔ】蹈类、设计类专业【yè】的【de】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huà】成绩【jì】(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jì】×70%,保留2位【wèi】小数。

4.进档【dàng】考生若出【chū】现投档【dàng】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有【yǒu】关省【shěng】(区、市【shì】)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fèn】排序【xù】规【guī】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yī】次按照高考文化成【chéng】绩(含【hán】政策性加分【fèn】)、语文、外【wài】语、数【shù】学由高到低录取【qǔ】。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报【bào】考我校普【pǔ】通【tōng】体育【yù】类专业的考生【shēng】,专业成绩和【hé】高【gāo】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shēng】源省份同批【pī】次【cì】体育类专【zhuān】业录取控制分数线。采取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对于投档【dàng】成绩为【wéi】综合【hé】成绩的【de】省(区、市),学校对进【jìn】档考生【shēng】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录取。

3.对于投【tóu】档成绩【jì】为非综合成绩的省(区、市),综合成绩=高【gāo】考文化成【chéng】绩(含【hán】政策性【xìng】加分【fèn】)+专业统【tǒng】考【kǎo】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jì】从高到低录取【qǔ】。

4.进档考【kǎo】生若出现投档【dàng】成【chéng】绩(综合【hé】成绩【jì】)相同时,按有关【guān】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gòng】的考生【shēng】同分排序规则进【jìn】行【háng】录取;对于【yú】没【méi】有明确同分排序规【guī】则【zé】的省(区、市【shì】),考生投档分数(综合成绩)相同时【shí】,依次按照专业成【chéng】绩、语文、外语、数学由高到低录【lù】取。

高【gāo】水平运【yùn】动队、体育单【dān】招(运动训练、武【wǔ】术与【yǔ】民族传统体育专业【yè】)等特殊【shū】类型招生项目,学校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yǒu】关规【guī】定和当年相关【guān】招生简章招收考生。

第十七条 除在招生计划【huá】中有特别注【zhù】明【míng】要【yào】求的以【yǐ】外,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yī】视【shì】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xiàn】制。

第十【shí】八条 对于生源【yuán】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zhí】行当地【dì】教育行政【zhèng】主管【guǎn】部门【mén】制【zhì】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kē】目必须【xū】符【fú】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kǎo】科目要【yào】求。

第【dì】十九【jiǔ】条 我【wǒ】校认【rèn】可各省(区【qū】、市)教育【yù】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de】政策。

第二十条 本科专业陶瓷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shǔ】材料工【gōng】程的教学安【ān】排在【zài】醴陵教【jiāo】学【xué】区【qū】。

第二十【shí】一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语种,但只开设英语公【gōng】共课。其它语种考【kǎo】生报【bào】考并【bìng】被录取【qǔ】,不能【néng】按规定完【wán】成学【xué】业者,按学【xué】校【xiào】有关【guān】学籍管理规定【dìng】处理。

第二【èr】十【shí】二条【tiáo】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wān】学测生【shēng】、联【lián】合招收华侨【qiáo】港澳台生等特【tè】殊类【lèi】型招生项目【mù】录【lù】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招【zhāo】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tiáo】 湖南【nán】省高中起点本【běn】科层次乡村高中【zhōng】教师公费定【dìng】向师范【fàn】生、职高对【duì】口、楚怡【yí】工【gōng】匠【jiàng】计划、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zhōng】班【bān】、少数【shù】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duì】口【kǒu】援疆【jiāng】定向等招生类别,按照教育部、各省市【shì】教育主管【guǎn】部门【mén】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sì】条【tiáo】 学校开设【shè】了【le】“鲲鹏班”创新【xīn】型拔尖人才培养【yǎng】试【shì】点项目,面向在校生遴【lín】选【xuǎn】,实行“小班制、特色化、高【gāo】水【shuǐ】平”培养。具体管理办法按照【zhào】《湖南工业大学【xué】“鲲鹏班”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èr】十五【wǔ】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kāi】、公平、公正和【hé】“转【zhuǎn】出无门槛、转入【rù】有要求”的【de】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shuāng】向选择【zé】、学院择【zé】优录取的政策,实施细【xì】则参见【jiàn】《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lǐ】办法》(湖工大【dà】政字〔2024〕8 号)。

第二十六条 学【xué】校对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在校【xiào】期间【jiān】,学生【shēng】可获得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yù】资【zī】助【zhù】、生源【yuán】地信【xìn】用【yòng】助学贷【dài】款、校级奖【jiǎng】学金及评先【xiān】评优、勤【qín】工助【zhù】学【xué】、校【xiào】友奖【jiǎng】助【zhù】、社会捐助等二十余项奖助补项目。构建了“奖、助、贷、勤【qín】、免、补”多元化资助体系,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xué】金、助学金等学生【shēng】资助政策按照教【jiāo】育部【bù】、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评定管理办法【fǎ】和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bǔ】充规【guī】定执行【háng】。

第二十八条【tiáo】 录取考生的【de】思想政【zhèng】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zhuàng】况检【jiǎn】查均采用考生报考【kǎo】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jí】的信息【xī】,学生对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shí】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xīn】生报名【míng】资格、身心【xīn】状况、录取【qǔ】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gé】及相关证明材【cái】料【liào】等进【jìn】行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处理,凡【fán】属弄虚作【zuò】假者,一经查【chá】实,取【qǔ】消【xiāo】其入学资【zī】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chóng】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de】,移送相【xiàng】关部门调查处理【lǐ】。已录取【qǔ】学生无正当理由【yóu】超过学校规【guī】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bú】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rù】学资格,不【bú】予入学注【zhù】册。

第三十条【tiáo】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hé】学校官【guān】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gè】种【zhǒng】媒体【tǐ】节选【xuǎn】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wù】,以学校公布的完整【zhěng】招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三【sān】十一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其解释权【quán】属于湖南工业大学【xué】招生与就业【yè】指导处。如【rú】遇上【shàng】级【jí】招生【shēng】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xìn】地址:湖【hú】南省株【zhū】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nán】工业大学崇德【dé】楼招生与就业指导处【chù】

邮政编码:412007

招生【shēng】咨询电话: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

招生咨询邮箱:zsb@hut.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hut.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2218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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