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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3:11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成都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成都理工大学【xué】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yǒu】所帮助【zhù】。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hé】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xiàng】关法律和上级部【bù】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běn】科招生【shēng】工作【zuò】实际情况【kuàng】,制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校【xiào】本科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quán】面考【kǎo】核、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jìn】招生“阳光工【gōng】程”,为国家【jiā】和学校选拔【bá】优秀人才。

第三条【tiáo】 学校名称:成都理【lǐ】工大学。学校现有成【chéng】都和宜宾两【liǎng】个校【xiào】区【qū】,成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dōu】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宜宾校【xiào】区【qū】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gǎng】经济【jì】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sān】段【duàn】218号。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四条【tiáo】 办学层【céng】次及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zhāo】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bàn】普通高等【děng】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shuò】士【shì】、博【bó】士的完整教育体【tǐ】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liú】动站【zhàn】。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xiū】业年限【xiàn】,四年制本科修业【yè】年【nián】限为9-21年【nián】(五年【nián】制本科修业年限为9-21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修专【zhuān】业毕业要【yào】求者,颁发成【chéng】都【dōu】理工大学本【běn】科毕【bì】业证【zhèng】;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tiáo】 学【xué】校成立本科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chè】落实上【shàng】级关【guān】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jiū】制定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普通本科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xué】校本【běn】科招生【shēng】主要包【bāo】括普通【tōng】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xiàng】计划【huá】、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yǔ】技术、软件【jiàn】工程【chéng】、工商【shāng】管理四【sì】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模式:4+0,大四学年可自愿选择作为交流生到英国校本部学习一年。学生按要求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rén】才【cái】培养方案所规【guī】定的教【jiāo】学内容,达【dá】到【dào】毕业要求,符合【hé】授位条件的,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普【pǔ】通【tōng】高等教育本【běn】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jí】英国牛津布鲁【lǔ】克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s Degree)。按【àn】国家统招录取至我校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专业【yè】的【de】学生,不【bú】得转【zhuǎn】入【rù】我校其他【tā】非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专业学【xué】习。

第【dì】十条 学【xué】校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qiú】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shì】、自【zì】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gè】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kuàng】确【què】定调档比【bǐ】例,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dì】十二条【tiáo】 学【xué】校实行按专业和【hé】专业大类相结合的招【zhāo】生【shēng】模式。按【àn】专业大类【lèi】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yǎng】阶段后,根据【jù】学校相关规【guī】定进【jìn】行专业分流。我【wǒ】校资【zī】源勘查工程专业【yè】分【fèn】为固体矿产和石油地【dì】质【zhì】两个培养方向,学生进校后分【fèn】别在【zài】地球与行星科学【xué】学院【yuàn】和能源学院就读,详情以【yǐ】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chí】德【dé】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考生身【shēn】体【tǐ】健【jiàn】康状况符合相关【guān】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qǔ】。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xiá】市、自治【zhì】区【qū】)按照国【guó】家政【zhèng】策【cè】性【xìng】加分【fèn】以【yǐ】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qǔ】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d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de】原则(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除外【wài】),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专业志愿【yuàn】之间不设分【fèn】数级【jí】差。投【tóu】档【dàng】成绩【jì】相【xiàng】同时,按【àn】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háng】排序录取;在未【wèi】明确同分排序【xù】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qū】),文【wén】史类按语文、文【wén】科综合【hé】、数学、外语排序【xù】录取【qǔ】,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实施考试招【zhāo】生制【zhì】度综合改革【gé】的省份依【yī】次按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yǔ】、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mù】单科【kē】最高分从高分【fèn】到低分【fèn】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yè】志愿均未满足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dào】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bú】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者【zhě】,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tiáo】 中【zhōng】外【wài】合作办学【xué】专【zhuān】业按照志【zhì】愿优先原则,先依据投档【dàng】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进档考生【shēng】,如录【lù】取未满额,则【zé】按相同规则依次录取第二、第【d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进档【dàng】考生。

第【dì】十七条 除日语专【zhuān】业外【wài】,考生【shēng】进校后均以英语作【zuò】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xué】。英【yīng】语【yǔ】、翻译、商务英语【yǔ】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yuán】林)专业【yè】需要一【yī】定【dìng】的【de】美术基础。

第【dì】二十条 报考艺【yì】术类专【zhuān】业的考生【shēng】必【bì】须参加【jiā】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tǒng】一组织的专业统考【kǎo】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tóng】时【shí】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dào】生源所在省(直辖市【shì】、自治【zhì】区【qū】)招【zhāo】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kē】合格【gé】线。

报【bào】考【kǎo】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shēng】不低于【yú】1.70米【mǐ】,女生不低于1.60米【mǐ】。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tǒng】一【yī】组【zǔ】织的【de】艺【yì】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duì】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chéng】绩均上线的考生按【àn】各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规定的投【tóu】档【dàng】规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àn】专【zhuān】业【yè】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dī】排序录【lù】取【qǔ】。

第【dì】二十一【yī】条 报【bào】考体育【yù】类的考生【shēng】必【bì】须参加【jiā】生源所在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qū】)统【tǒng】一组织的专业统测【cè】并达到相应【yīng】批次本科【kē】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huà】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shěng】(直【zhí】辖市、自【zì】治区)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划定的【de】相应批次【cì】本科【kē】合格【gé】线。其中,四川省的体育【yù】类考生【shēng】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xiàng】应批次本科合【hé】格线上50分。

报考【kǎo】体育类【lèi】专业考【kǎo】生要求身高男【nán】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dī】于1.58米,身体【tǐ】无残疾【jí】。

体育类【lèi】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直【zhí】辖市、自治区【qū】)招生考试机【jī】构【gòu】规【guī】定的【de】投档规则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dìng】,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lù】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tóng】,则依【yī】次按【àn】文化【huà】总【zǒng】成绩、外语【yǔ】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dī】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jìn】档考【kǎo】生【shēng】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àn】专【zhuān】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zé】。

第二十三条 实施考试【shì】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fāng】式按照生源所【suǒ】在地省级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相【xiàng】关文件规定执【zhí】行【háng】。考生选考【kǎo】科目【mù】须符【fú】合学校【xiào】专【zhuān】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èr】十【shí】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将【jiāng】按照国家【jiā】招生【shēng】政策【cè】规定和学【xué】籍管理【lǐ】规定【dìng】开展新【xīn】生入【rù】学资格复查及身体【tǐ】复检【jiǎn】。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xiàn】学生存在弄虚作假【jiǎ】、徇私【sī】舞弊等情【qíng】形的,一律【lǜ】取消其入学资【zī】格;情【qíng】节严重的,学【xué】校将移交有【yǒu】关部门调查【chá】处理。

第二十六【liù】条 根据教育部【bù】《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学校【xiào】预【yù】留计划不超过招【zhāo】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diào】节【jiē】各地统考【kǎo】上线生源【yuán】的不平衡。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gé】委、教育厅、财政厅【tīng】、省【shěng】市【shì】场监管局【jú】有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dìng】的项目,坚【jiān】持【chí】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网址:http://www.cdut.edu.cn

本科招【zhāo】生网:http://www.zs.cdut.edu.cn

第二十九【jiǔ】条 学校没【méi】有委【wěi】托【tuō】任何机【jī】构和个人办理招【zhāo】生相关事宜。对假【jiǎ】冒成【chéng】都理工大学名义【yì】进行非法【fǎ】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xué】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èn】。

第三【sān】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shàng】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zhāo】生计【jì】划进行的本年【nián】度【dù】普通本科【kē】招生工【gōng】作。

第三十一条【tiáo】 本章程仅【jǐn】限2024年【nián】使用,此后根据国家【jiā】教育综合改革的【de】要求和【hé】相【xiàng】关政策法规,予以改进和完【wán】善。

第三十二【èr】条 本章程由成都【dōu】理工大【dà】学招生就业处【chù】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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