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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1:46:2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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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信息职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shí】维护考生与学校的【de】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教育部关于做【zuò】好2024年【nián】普通高校【xiào】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yú】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de】有关【guān】规定【dìng】,并结合【hé】学校【xiào】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61014030

第三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五条【tiáo】 招生层次:本科【kē】  高职(专科)

第六条【tiáo】 招生类型:本科【kē】层次招生包括四【sì】年【nián】制本科,高职【zhí】学生专升【shēng】本,职业单招本【běn】科等3种类型【xíng】;高【gāo】职(专科)层次【cì】招【zhāo】生【shēng】包括三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高职单招(专科)。

第七条 学【xué】校简介:学校【xiào】始建于1992年,是【shì】经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yù】部批准,具有独立【lì】颁发学历资格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证本科学校

学校对接【jiē】产业高端和高端产【chǎn】业,紧【jǐn】紧围绕中国制造【zào】2025,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wǎng】+,新基建【jiàn】领域的人【rén】工智能、 工【gōng】业【yè】互联网、大【dà】数据、云计算、5G通【tōng】信【xìn】、区块链技术、集成电路、城市【shì】轨道交【jiāo】通信号与控制等【děng】国家【jiā】战【zhàn】略和陕西紧缺急需人才培养,设置12个学院,开设有本科、专升本、专科专【zhuān】业。构【gòu】建【jiàn】了以工【gōng】学【xué】为主【zhǔ】,管理学、经济学3个学科协调发【fā】展的专业【yè】体系【xì】。具有鲜明【míng】特色和不可替代性,有力【lì】地促进了专业与产业的对【duì】接【jiē】。

学校位于西【xī】安市【shì】长安区大学城,校园环境优美,校舍建筑面【miàn】积30.95万【wàn】平方【fāng】米,多功【gōng】能教学大楼、工程实训【xùn】中心大楼【lóu】、图【tú】书【shū】馆、体育馆、公寓楼、操场等交相辉映。强化实践教学条件,建成计算机实验实训【xùn】中【zhōng】心、电子实【shí】验实训【xùn】中心、交通实训中心、网络中心【xīn】、工程实训【xùn】中【zhōng】心【xīn】等5个【gè】实【shí】训中【zhōng】心,建有各类校内实【shí】验【yàn】实训基【jī】地(实训室)183个【g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实训教学环境完备,设备先进。校园网无隙覆盖,图书馆鸿函【hán】钜【jù】椟,生活【huó】设【shè】施配【pèi】套齐全。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xiào】企合【hé】作的办学模【mó】式,西安高新技【jì】术【shù】产业开发区、西咸新区、陕西航空经【jīng】济技术开【kāi】发区【qū】、陕【shǎn】西航【háng】天经【jīng】济技术开【kāi】发区、榆林高新技术【shù】产业开发区等【děng】5个国家【jiā】级新区与学校建立“人才培养基地”, 618研究所、511研究所、504研究所等科研院【yuàn】所和中兴、华为、三星、施【shī】耐【nài】德电气有限公司【sī】、中铁电气【qì】化集团等60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lì】了校企合【hé】作【zuò】关系。学校【xiào】多措并【bìng】举提升人才培养【yǎng】质量【liàng】水【shuǐ】平,支持本科学【xué】生考研,鼓励专科学生升本,为学生就业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shè】立【lì】招生委员会,负责并【bìng】监督学【xué】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zhāo】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发展规划【huá】处、教【jiāo】务处、招生办公【gōng】室等【děng】相关职能部【bù】门主要负责人【rén】组成【chéng】。

第九【jiǔ】条【tiáo】 招生委员【yuán】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shǔ】办【bàn】公,负责招生【shēng】与录取【qǔ】的具【jù】体工作。

第十条 在招生录【lù】取【qǔ】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guī】举报接待办公室,负【fù】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de】相关问题或举报【bào】。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de】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kǎo】生和学校【xiào】的合【hé】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guò】程中【zhōng】的各种违纪、违【wéi】规【guī】与违法案【àn】件【jiàn】提出处【chù】理意见【jiàn】或建议,并【bìng】对【duì】处理【lǐ】结果予以【yǐ】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yù】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zǒng】计划,贯【guàn】彻国家【jiā】的有关招【zhāo】生政策【cè】,以生源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各专【zhuān】业人【rén】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制【zhì】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jì】划,由学校招生委【wěi】员【yuán】会审【shěn】定,通过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主【zhǔ】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普通【tōng】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chāo】过学校总【zǒng】计【jì】划数的1%,用【yòng】于调节【jiē】各省生源不平衡【héng】状况。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高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高考【kǎo】成绩【jì】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按照位【wèi】次【cì】排【pái】序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zhuān】业【yè】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报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则按照【zhào】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dào】其他缺额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对生源地各项【xiàng】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不限外语语【yǔ】种,不【bú】进行口【kǒu】试。学校外语课程均为英语【yǔ】,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kǎo】生一【yī】视同仁【rén】,无比例【lì】限制【zhì】。

第十五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lù】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bào】到注册手续,逾【yú】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xiāo】入学资【zī】格【gé】。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xiào】按【àn】规定进行复查,体检标【biāo】准按《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执行,凡复查(包括【kuò】体检)不合格者【zhě】,由【yóu】学校【xiào】区别情况予以处【chù】理,直至取消其【qí】入【rù】学资格。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对【duì】本科学【xué】生修完规【guī】定【dìng】的全部【bù】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经【jīng】教育部电子注册的【de】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xué】士学位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专科学生修【xiū】完规定的【de】全部课程,经考【kǎo】核成绩合格者【zhě】,由学【xué】校颁发经教育部电【diàn】子注册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xué】校专科【kē】毕业证【zhèng】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dì】十八【bā】条 具体【tǐ】费用标准根据抄送【sòng】陕西价格主管部门和陕【shǎn】西省教育【yù】厅的收【shōu】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guó】家【jiā】奖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bǔ】助【zhù】、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jǔ】的奖励资助【zhù】体系。在新【xīn】生【shēng】入学报到【dào】时开【kāi】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新生【shēng】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xué】金:一【yī】般困难每生每年【nián】2800元,特别困难【nán】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生每年【nián】3300元。

国家生源地【dì】助学贷【dài】款: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在【zài】生源地【dì】县区【qū】学生资助【zhù】管理部门【mén】申请办理国【guó】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jīng】神,增【zēng】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lì】,组织开展【zhǎn】勤工助学【xué】活动,按规定计酬【chóu】发放。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huà】: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传真:029-85610805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邮政【zhèng】编码【mǎ】:710125   网址:www.xivuedu.com

电子邮箱:549827609@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zhí】行,由西安信息【xī】职业【yè】大【dà】学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zé】解释。

第二十二【èr】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政策规定不一致【zhì】时,以生源【yuán】省份招生政策为【wéi】准【zhǔ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