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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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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zhāng】,主要包含报【bào】名条件、招生专业【yè】、报【bào】名【míng】方式、选【xuǎn】拔程【chéng】序、培养方案等,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cān】考。

山东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dōng】大学是一【yī】所【suǒ】历史悠久【jiǔ】、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míng】,在国内外具有【yǒu】重要【yào】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chóng】点综合【hé】性大学,是国家【jiā】“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wéi】深入【rù】贯彻落实【shí】党的二十大【dà】精【jīng】神,服务教育强国【guó】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yǎng】质量,根据教【jiāo】育部【bù】《关于在部分高校【xiào】开展基【jī】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jiàn】》等文件【jiàn】要求【qiú】,经【jīng】批准,我【wǒ】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qiáng】基计【jì】划”),选【xuǎn】拔【bá】一批有志【zhì】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qīng】年学生进行本硕【shuò】博衔【xián】接【jiē】培养,为国家基础【chǔ】学【xué】科和重大战略领域【yù】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tiáo】件【jiàn】,综合素质优秀或在相关学科【kē】领域具有【yǒu】突【tū】出【chū】才能【néng】和【hé】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zhì】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shì】相【xiàng】关领域【yù】工作的【de】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lèi】:相关学科领域具【jù】有突出才能和【hé】表【biǎo】现,高中阶段在【zài】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xìn】息【xī】奥【ào】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sài】二等奖及【jí】以上【shàng】奖励的【de】考生。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物理+化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医学科学
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文史类不限
历史学
哲学

注:具体招生计划见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9-21至30日,考【kǎo】生登【dēng】录山东大学强【qiáng】基计【jì】划报名平台【tái】(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按要求准确【què】、完【wán】整地完成网上【shàng】报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wǒ】校3个【gè】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仅可报1个专业志愿),且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已报名考生须【xū】在9-21至20日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tái】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以【yǐ】下简【jiǎn】称“校【xiào】考”),且须签订《山【shān】东【dōng】大【dà】学2024年【nián】强基计划考生承诺》,否则不予入围。

对【duì】于确【què】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wú】故放弃的考生,我【wǒ】校【xiào】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gòu】并【bìng】如实【shí】记入诚信档案。

(四)确定校考入围考生

对于已确认【rèn】的【de】第一类考生,其高考成【chéng】绩须达到所【suǒ】在省份【fèn】第一批本科录【lù】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合【hé】并本科批次【cì】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dī】录取【qǔ】控【kòng】制【zhì】线执行,下同)上【shàng】50分【fèn】,对于高考【kǎo】成绩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按比【bǐ】例折算。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优先【xiān】、遵【zūn】循考生志愿”的原则,按分省分【fèn】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huá】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人选及【jí】其唯一入围专业(如有末【mò】位【wèi】同【tóng】分考生,均可【kě】入围);高考数学成绩为148分及以上的考生可满【mǎn】足其【qí】第一专业志愿入围。

对于已确【què】认的第二类考生,其高考【kǎo】成绩达【dá】到所【suǒ】在省份一本线,由学【xué】校审核【hé】通过后【hòu】即【jí】可入【rù】围,且不占第一类考【kǎo】生的入围名额。

(五)校考

我校于9-21前组织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考【kǎo】查【chá】学【xué】生相关学科的【de】基础知识、基【jī】础理论和基础【chǔ】能力等【děng】,满分100分,分专业进【jìn】行。

面试重点考【kǎo】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chuàng】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qián】质【zhì】和科学精神等,满【mǎn】分【fèn】100分,分专业【yè】进行。采取专家、考生“双随【suí】机”抽【chōu】签【qiān】的方式,测【cè】试全【quán】程录音录【lù】像。考生综合素质档【dàng】案作为重【chóng】要【yào】参考。

第二类考生单独组织考核,具体办法与测试方案一并公布。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wèi】体前【qián】屈【qū】等3个项目中选择2项进【jìn】行【háng】测试,执【zhí】行《国家学【xué】生体质健【jiàn】康【kāng】标准【zhǔn】》中高【gāo】三评价指标的及格标准【zhǔn】,2项均【jun1】达到及【jí】格标准即【jí】为体【tǐ】质测试合格,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cè】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yuán】因【yīn】无法参【cān】加体【tǐ】质测试的考生【shēng】,凭三级甲【jiǎ】等及以上医院【yuàn】证明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zhě】可予以免测,视为合格。

3.校考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校考成【chéng】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qǔ】。详细测【cè】试方【fāng】案将在入【rù】围考生名【míng】单确【què】定【dìng】后公布,如遇不可抗力因【yīn】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yī】类考生,根据【jù】考生入围专业和【hé】我校分省【shěng】分专业【yè】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按综合成【chéng】绩由高至低确定【dìng】强基计【jì】划预录取名单。对综合【hé】成绩相同【tóng】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成绩【jì】、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考【kǎo】语文成绩【jì】、高【gāo】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yǐ】录取并满【mǎn】足【zú】其【qí】专业志愿,所需【xū】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shěng】强基计划名额。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jì】划【huá】审定强【qiáng】基计划预录【lù】取名单,并报各省级【jí】招办审核,办【bàn】理录取【qǔ】手续【xù】。

我【wǒ】校【xiào】于9-21前公布【bù】录取名【míng】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shēng】不【bú】再参加本省(区【qū】、市)后续【xù】高考志愿录取;未【wèi】被录取的考【kǎo】生可正常参【cān】加【jiā】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qǔ】。

四、培养方案

我【wǒ】校强【qiáng】基计划按照【zhào】“3+1+X”模【mó】式进行【háng】本硕博【bó】衔接培养,单独编【biān】班,单设培养方案,进行阶段性【xìng】考【kǎo】核与动态调整。其中,“3”是指3年的本【běn】科培养阶段,包【bāo】括通识【shí】教育、专业教育【yù】、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本【běn】学科【kē】领域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shè】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在导【dǎo】师【shī】(组)指导下修读其中一个模【mó】块;“X”是【shì】指【zhǐ】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shēng】主要在【zài】强基【jī】计划【huá】所在基础学科【kē】专业进行【háng】培【péi】养【yǎng】,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péi】养方案在高端芯片【piàn】与软件、智能【néng】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zào】和国【guó】家安全【quán】等关键领域以及国【guó】家人才紧缺的人【rén】文社【shè】会科学领域【yù】进行学科交叉【chā】培养,实行【háng】弹性学制【zhì】,基【jī】本学制9-21年,符合博【bó】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将【jiāng】授予博士学位,达到相应【yīng】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本研衔接【jiē】专业范围见各【gè】强基计划招生【shēng】专业培【péi】养方【fāng】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yǐ】当年度学校【xiào】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zhǔn】。

学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tiáo】件,创造一【yī】流的学术【shù】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zhì】、小【xiǎo】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tōng】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生院网站。

五、其他说明

1.关【guān】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shěng】级统一信【xìn】息平台【tái】的【de】省份,由省级教育行【háng】政部门直【zhí】接上传【chuán】至强基计划【huá】报名系【xì】统;对于【yú】尚【shàng】未建立【lì】省级统一信息平台【tái】的【de】省份,由各省【shěng】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汇总本【běn】地【dì】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zōng】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xì】统;相关【guān】材料【liào】无需考生本人向我校提供。

2.对于综【zōng】合【hé】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xué】校考【kǎo】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xiào】将取消其录【lù】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或教【jiāo】育行【háng】政部门汇报。已经入【rù】学的取消学【xué】籍,毕业后【hòu】发现的撤【ch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suǒ】出【chū】具【jù】的材料认真【zhēn】核实,出【chū】现弄虚作假情形的【de】,我【wǒ】校保留采取相【xiàng】关措施的权利【lì】。

3.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qī】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děng】费用自理。入【rù】围校考的【de】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qǐng】,我校可酌【zhuó】情提供【gòng】保【bǎo】障性路费和住【zhù】宿【xiǔ】补贴。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jiè】组织开展强基【jī】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guān】工【gōng】作,不举办【bàn】任【rèn】何形式的营【yíng】利【lì】性培训活动。

6.若教育部2024年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教育部最新政策。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huá】招生工作在山东大【dà】学本科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zé】具【jù】体【tǐ】工【gōng】作的【de】组织和实施。我【wǒ】校在【zài】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zhāo】生方案公开【kāi】、选拔方【fāng】法公平、录取标准【zhǔn】公示【shì】。

2.我校将【jiāng】对录【lù】取【qǔ】的学生进【jìn】行入学资格【gé】复查和体格检查【chá】,对不具备【bèi】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chù】理。

3.我校强【qiáng】基【jī】计划招生工【gōng】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bìng】接受社【shè】会【huì】监督。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dōng】大学本科招生网【wǎng】:http://www.bkzs.sd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guī】违纪【jì】问题举【jǔ】报)

八、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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