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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20: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依据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shùn】利进行,遵照【zhào】《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yù】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工作有【yǒu】关规【guī】定,结合本校招生【shēng】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33

(三)主管部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办学类型: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七)证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八)学校地址: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院区(房山区窦店镇大窦路12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第三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贯【guàn】彻落【luò】实国家教育【yù】方针【zhēn】,坚持【chí】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全面考【kǎo】核、综【zōng】合评价、择【zé】优录取【qǔ】,并接受纪【jì】检【jiǎn】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领导小组

学【xué】校成立由主要领导组【zǔ】成的高职自主招【zhāo】生领导小【xiǎo】组,全面负责【zé】学校高职自主招生【shēng】工【gōng】作。

第五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办公【gōng】室是我【wǒ】校高职自主【zhǔ】招生的实【shí】施机构,负【fù】责处理【lǐ】高职自主招生的日【rì】常工作。

第六条  监督机构

学校招【zhāo】生部门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yōu】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实【shí】行【háng】报【bào】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xù】公开【kāi】,录取结果公【gōng】开【kāi】,监督【dū】机制公开【kāi】。

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学校高【gāo】职【zhí】自主招生领【lǐng】导小【xiǎo】组的【de】领导下,在学【xué】校【xiào】纪检部门【mén】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表

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八条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已报名参加北京2024年高考的考生。

(二)身体条件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hé】《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学生入学身体检【jiǎn】查取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我【wǒ】校对考【kǎo】生身体【tǐ】状况的补充规定:

(1)对【duì】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shì】矫【jiǎo】正视力不【bú】低于【yú】4.8,无色盲、色弱,无斜【xié】视【shì】、弱视;

(2)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

(4)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考;

(5)考虑到医疗卫【wèi】生【shēng】专业的【de】特殊性,躯【qū】干或肢体【tǐ】残疾考生不宜报考。

2.护理、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低于1.55米者不宜报考。

第九条报名程序

(一)网【wǎng】上报名:考生须于3月22日9:00至26日15:00登陆我校高职自主招生报名网站www.bjhvc.edu.cn,按照“高职自【zì】主【zhǔ】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shū】入考生【shēng】信息【xī】,逾期不【bú】再【zài】受理【lǐ】。

(二【èr】)准备审核【hé】材【cái】料(所有材料【liào】需按要求拍摄成图片,通【tōng】过附件网上提交):

1.报名表:考【kǎo】生登录高职【zhí】自主招【zhāo】生报名【míng】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后将《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自【zì】主【zhǔ】招生报名表【biǎo】》下载打印一份(A4纸),报名【míng】表的真实【shí】性和准确性【xìng】由【yóu】考【kǎo】生本【běn】人和家长负责,且签字确认后【hòu】,一律不得更改。

2.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个人信息面)。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4.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招生章程【chéng】(第十【shí】一条、文【wén】化课【kè】成绩核算【suàn】办法)准备相关【guān】证明材料。

5.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北【běi】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jià】报告册》、《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píng】合【hé】格【gé】性考试证书》(网页截图或打印拍照);普【pǔ】通高中往【wǎng】届毕【bì】业生需由档案所在单【dān】位提供《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格【gé】性考试证书》或会考成绩单;中【zhōng】职毕业生提供在【zài】校期间所【suǒ】有【yǒu】科目考【kǎo】试成绩单及【jí】操行评定(一项材料有【yǒu】多页的【de】需单独建立文【wén】件【jiàn】夹)。

(三)提交审核材料:在报名网页【yè】提交以上五项【xiàng】材料时,其【qí】中推介材【cái】料所有图【tú】片需打包【bāo】压缩【suō】成一个文件夹上传【chuán】,其【qí】他四项材料拍摄清晰【xī】的照片【piàn】分别上【shàng】传(所有单张图片【piàn】大【dà】小150K~5MB之间)。

(四)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须如实、清晰【xī】、完整地【dì】填写《2024年【nián】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zì】主【zhǔ】招【zhāo】生报名表【biǎo】》,所填写的【de】信息应与高考报【bào】名填写的信【xìn】息一致,特别是姓名【míng】、身份【fèn】证号【hào】、考生号和户【hù】口性质缺一不可,因【yīn】考生本人填【tián】报错误【wù】造成的后果,由【yóu】考生本人负责【zé】。

2.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

3.凡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4.网上提交【jiāo】报名材料【liào】,一次提交完成【chéng】后不【bú】可修改,务【wù】必【bì】做到材料检查无误后提交。

第十条成绩核定

(一)综合【hé】成绩【jì】(满分200分)=核【hé】算成绩(满分100分)+加试【shì】成绩(满分100分)。

(二)核【hé】算成绩【jì】(满分100分):以考生在取得高【gāo】级中等教育专【zhuān】业【yè】学校毕业或【huò】者取得同【tóng】等学力期间的部分学习成绩经过核算为依据。

(三)加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按照所报考的志愿专业进行加试,经考官进行专业测评获得。

第十一条文化课成绩核算办法

(一)符合下【xià】列条件之一【yī】的考生,核算成【chéng】绩计100分(满【mǎn】分100分),详见下【xià】表。

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二)符合下列【liè】条【tiáo】件之一的考生,核算【suàn】成绩计90分(满分100分【fèn】)。

1.高【gāo】中【zhōng】2020-2024届毕业生【shēng】: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yīng】语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成绩均合格者;

2.高中2019届及以【yǐ】前毕业生:高【gāo】中会考成绩语文、数【shù】学【xué】、英【yīng】语均在C级(含)及以上者;

3.三校生应届及【jí】往届毕业生中职【zhí】阶段【duàn】最后【hòu】一次【cì】语文、数学、英【yīng】语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核【hé】算,均【jun1】在【zài】60分(含)及以上者;

4.已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者。

(三【sān】)对于不符合【hé】以上条件的【de】考生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获奖材料的其【qí】他类考生,核算【suàn】成【chéng】绩计70分(满分100分【fèn】)。

第十二条加试时间及地点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0日9:00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加试时间:9-21上午8:30开始

(三)加试地点:详见下表(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各专业加试地点一览表

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四)注意:考【kǎo】生到校【xiào】加试【shì】时需【xū】携带考生【shēng】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作为加试【shì】核验材料。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学校成【chéng】立由主要领导组【zǔ】成的【de】高职自主【zhǔ】招生领导小组及各【gè】具【jù】体工【gōng】作组,负【fù】责按照上级【jí】要【yào】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高职自【zì】主【zhǔ】招生分为【wéi】考生报名、学校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lù】取等阶段。学校择优录【lù】取过程:所【suǒ】有【yǒu】报名考【kǎo】生均【jun1】须参加学校加试【shì】,并按最终综合成绩【jì】从高到低依次【cì】录取,招生计划【huá】录【lù】满为止。

以【y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yōu】录【lù】取【qǔ】,接受【shòu】监督”为原【yuán】则【zé】,政【zhèng】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hé】格,通过我校【xiào】高【gāo】职自主招【zhāo】生办【bàn】法获取资格,达到录取条件。

依据【jù】综【zōng】合成【chéng】绩排名确【què】定录取名单,如【rú】遇考【kǎo】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对加【jiā】试成绩高者进行录取,上报市教委【wěi】、市高招办【bàn】审批,将录取结【jié】果及时【shí】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向社【shè】会【huì】公【gōng】示。

(二)户籍政策

依照相【xiàng】关政策【cè】,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依【yī】次择优录取,且适当照顾农村户【hù】籍【jí】考生【shēng】。依据考【kǎo】生综合成绩【jì】,划定城镇户【hù】籍与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且【qiě】农村户【hù】籍考生【shēng】的最低分数线不得【dé】低于【yú】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xiàn】10分。如农村户【hù】籍未完【wán】成招生计【jì】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chéng】镇户籍考生。

(三)其它规则

根【gēn】据市教【jiāo】育考试院规定,考生【shēng】被我【wǒ】校【xiào】录取后,不得【dé】再参【cān】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nián】普通高考【kǎo】之后,继续填报我校专科普通批【pī】次志愿。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各【gè】专【zhuān】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xiǔ】费【fèi】,具体收【shōu】费【fèi】标准为学费7500元【yuán】/学年,住【zhù】宿费550-850元/学年。

第十五条资助政策

参加高职【zhí】自主招生考试录【lù】取的考生与【yǔ】参加高考【kǎo】录取【qǔ】的考生享受同等【děng】待遇,如【rú】国家奖【jiǎng】学金、生活物价【jià】补贴、国【guó】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děng】,同时学校还【hái】将提【tí】供校内【nèi】勤工助学岗位,并【bìng】设立校级奖学【xué】金和特殊困【kùn】难生补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录取公布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jīng】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gōng】布【bù】录取结【jié】果,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xué】校官【guān】网公示,并通【tōng】过【guò】邮政特快专递的【de】方式【shì】发送【sòng】录取【qǔ】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

被录取【qǔ】考生【shēng】持【chí】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fèn】证或户口薄,按【àn】学校有关要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xiàn】到学校办理【lǐ】入学手续。因【yīn】故【gù】不能【néng】按期入【rù】学者【zhě】,应事前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yú】期【qī】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shì】由以外,视为【wéi】放弃入学【xué】资格。

第十八条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录【lù】取【qǔ】报到的新生按照【zhào】《北京卫【wèi】生职【zhí】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gé】复查【chá】工【gōng】作办【bàn】法【fǎ】》进行全面【miàn】复查,对其中不符合【hé】条【tiáo】件或【huò】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shí】九【jiǔ】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北京卫生职【zhí】业学院2024年高职自主招生工【gōng】作。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网址:www.bjhvc.edu.cn

咨询电【diàn】话:63209026、63209027、63209118、63209168。

招生监督电话:63209001、632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