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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7:23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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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zhāo】生【shēng】和【hé】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

第【dì】二条 淄博【bó】职业学【xué】院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坚【jiān】持【chí】“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条 淄【zī】博职业学院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体【tǐ】、广大考【kǎo】生及家长和社【shè】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院全【quán】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dài】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zhǐ】:山东省淄博市【shì】周【zhōu】村区联通【tōng】路506号 邮【yóu】编:255300

第六条 学【xué】院【yuàn】办学【xué】类型:公办 全日制 普通高等【děng】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淄博职业学院【yuàn】(以下【xià】简称【chēng】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dǎo】小组,加强对此项工【gōng】作【zuò】的领导【dǎo】,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组织保障及申诉渠道

1.选派政【zhèng】治觉【jiào】悟高【gāo】、业务能力强【qiáng】、工作认真负责、作风【fēng】正派、办事公道的教【jiāo】师和管理人员参【cān】加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shǔ】当年【nián】报【bào】考者不得参【cān】加招生考试录取【qǔ】工【gōng】作。

2.加强【qiáng】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zhèng】策宣传工作,实施“阳【yáng】光【guāng】工程【chéng】”。对工【gōng】作中的各种违规【guī】行为,将【jiāng】按照《国【guó】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提出面【miàn】申【shēn】请,注【zhù】明姓名、考【kǎo】生号【hào】、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传【chuán】真至0533-2342316。考生【shēng】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sù】,逾期不予受理。

第【dì】十【shí】条 淄博【bó】职业学院【yuàn】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jiān】督。信访举报【bào】电话: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huá】为2605人,其中【zhōng】单独【dú】招生计划1105人【rén】(含退役军人计划105人),综【zōng】合【hé】评【píng】价招【zhāo】生计划1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名【míng】缴费及考试安排详【xiáng】见学院招【zhāo】生信【xìn】息网。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已通过【guò】山【shān】东省2022年普通【tōng】高校考试招生【shēng】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kǎo】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

2022年高【gāo】职(专【zhuān】科)单【dān】独【dú】考【kǎo】试【sh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2年高职【zhí】(专科)综合评【píng】价招生【shēng】(以【yǐ】下【xià】简【jiǎn】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shěng】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

1.思想【xiǎng】政治品德【dé】和体检【jiǎn】要求【qiú】,按照《2022年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作规【guī】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de】专业类【lèi】别选【xuǎn】报专业【yè】,选报【bào】专业对应的专业类【lèi】别应与本【běn】人春季高考【kǎo】报考的专业【yè】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kǎo】学【xué】院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hé】评价招生时【shí】,只能选【xuǎn】择一个考【kǎo】生类别报考,不可【kě】重复报考。

5.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6.免试录取【qǔ】规定【dìng】: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shēng】免试条件,已通【tōng】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shēng】报名的,均可【kě】向【xiàng】学院提出录【lù】取申请。符合免【miǎn】试条件【jiàn】的考生【shēng】只能【néng】选报1所【suǒ】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2342033

7.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shēng】:173cm-185cm;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3)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4)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5)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

(6)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7)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8)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报考学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取得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面试细则详见学院网站。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shàng】报【bào】名:参加单【dān】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9-21—9-21,在【zài】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píng】台(网【wǎng】址【zhǐ】:http://wsbm.sdzk.cn/gzdz/)选报【bào】高校和专【zhuān】业。

考生【shēng】可登录学院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zb.zbvc.edu.cn/随时查询有关【guān】招生政【zhèng】策及注意【yì】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kǎo】费,不接受现场【chǎng】报名【míng】。申请免试【shì】录取的【de】考生也【yě】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jiàn】的考生只能选【xuǎn】报【bào】1所院校。报名【míng】结束后【hòu】不【bú】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jí】报考专【zhuān】业【yè】,报考【kǎo】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学习,退役军人报【bào】考【kǎo】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yè】:市【shì】场营销(退【tuì】役军人专项【xiàng】计【jì】划)、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计算机应用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2)网上公示【shì】:报名缴费结束【shù】后,对考生【shēng】报考信息【xī】进行审【shěn】核,审核通【tōng】过的考生【shēng】名【míng】单在【zài】学【xué】院招【zhāo】生信息网公【gōng】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考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qǔ】现场【chǎng】考【kǎo】试(测试)或网【wǎng】上【shàng】考试(测【cè】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yì】情【qíng】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lù】学【xué】院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edu.cn/查询。

3.评分:依【yī】据《淄【zī】博职业【yè】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shì】实施细【xì】则》中规定【dìng】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chéng】实施监督【dū】,确保考核【hé】、评分工作的公【gōng】平【píng】、公【gōng】正。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shēng】。采取“文【wén】化素质+专【zhuān】业技能”的【de】考试【shì】方式(退役【yì】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zhuān】业技【jì】能测试【shì】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shì】成绩200分【fèn】,均以原始【shǐ】成绩计【jì】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kǎo】试【shì】。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zài】9-21—9-21,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xué】院【yuàn】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néng】测试。为进一步增【zēng】强专业【yè】技能测试的权威性【xìng】与科【kē】学【xué】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统一组【zǔ】织【zhī】,学【xué】院【yuàn】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shì】。考【kǎo】生参加春季高考【kǎo】统一【yī】考试招生专业技能【néng】测试,按考生实际【jì】测试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shí】间安排在【zài】9-21—20日【rì】进【jìn】行,考【kǎo】生最多可【kě】参加2次技能【néng】测试【shì】,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fèn】。考【kǎo】生【shēng】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shěng】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院【yuàn】官网【wǎng】(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kǎo】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cè】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tǒng】一公布,并【bìng】由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将考【kǎo】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dān】独【dú】招生的退役士兵【bīng】考生不参【cān】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cè】试,由招生院校【xiào】组织素质【zhì】测试或【huò】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安【ān】排在9-21—9-21,具体【tǐ】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xué】院招生信【xìn】息【xī】网。

2.综【zōng】合评价招生【shēng】。由高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shì】成绩折【shé】合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cè】试或【huò】网上测试)两部分组【zǔ】成。其中【zhōng】,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hé】满分为110分【fèn】,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现场测试或网【wǎng】上【shàng】测试)满【mǎn】分为190分,合计【jì】总分为300分。

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chéng】绩折【shé】合办法为,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zhì】、历史【shǐ】、地理、物理、化学、生【shēng】物【wù】、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十【shí】一【yī】科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确认。即【jí】,每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gé】”计0分。

职业【yè】适应性测【cè】试时【shí】间安排在9-21—9-21,具【jù】体考试安排见学院【yuàn】招生信息【xī】网。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shěng】招生委员【yuán】会的要【yào】求,实行由学校【xiào】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gōng】正的原【yuán】则,择优【yōu】录【lù】取。

1.学院划【huá】定各专业录【lù】取【qǔ】资【zī】格线,低于【yú】资格线的【de】考生不予录取【qǔ】。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miǎn】试【shì】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顺【shùn】序录取。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gēn】据考生的【de】考【kǎo】试成【chéng】绩【jì】及专业【yè】体【tǐ】检【jiǎn】要求提出预录【lù】取名【míng】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pī】。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shēng】名单报山东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yuàn】并办理录【lù】取手续,公【gōng】布【bù】正式录【lù】取名单,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jiān】如有变【biàn】动【dòng】,以【yǐ】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文件为准)

5.依【yī】据省教【jiāo】育厅文件规定,已【yǐ】被【bèi】学院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yǔ】普通高校春【chūn】季、夏季高考录取的【de】考生享受同【tóng】等待【dài】遇。考【kǎo】生录取后,一【yī】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tǒng】一考【kǎo】试及录取,考生需要【yào】按要求签订【dìng】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tiáo】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gé】委、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核【hé】定的收【shōu】费标【biāo】准及有【yǒu】关【guān】规【guī】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gāo】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guān】规【guī】定【dìng】执【zhí】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多种资【zī】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可【kě】申【shēn】请助学贷款【kuǎn】、“绿色通道”、奖【jiǎng】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zhù】学等资助项目【mù】。资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学【xué】校【xiào】根【gēn】据【jù】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kuàng】,按照省财政厅、省【shěng】教育厅【tīng】等【děng】5部门《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cān】加春季、夏季高【gāo】考录取的新生【shēng】一起入学【xué】,入学后学院在三【sān】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háng】政治【zhì】、文化、健康等【děng】方【fāng】面【miàn】的入【rù】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hé】考试过程中【zhōng】弄虚作假或【huò】有其他【tā】违纪违【wéi】规【guī】行为的考生,将【jiāng】报上级主【zhǔ】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yǒu】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zhèng】书的【de】学校名称及【jí】证书种类:淄博职【zhí】业学【xué】院;普通高【gāo】等教育【yù】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山东省【shěng】淄【zī】博【bó】市周村【cūn】区联通路506号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

邮政编码: 255300

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edu.cn/

电话:0533-2348111、2342088、2821888、2342033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备注:为便于广大考【kǎo】生及时了解【jiě】学院【yuàn】单独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考试信息,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xī】都【dōu】将通【tōng】过学院招生信息【xī】网【wǎng】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shēng】随时【shí】关注学院的【de】招【zhāo】生【shēng】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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