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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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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gāo】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章【zhāng】程,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gǎi】革试点方【fāng】案》和《浙江省高职【zhí】提前招【zhāo】生试点【diǎn】管理暂行办【bàn】法【fǎ】》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jì】,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是经浙江省人民政【zhèng】府批准设【shè】立的全日【rì】制公【gōng】办普通高等院校【xiào】,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jìn】单位、浙江省高水平高职【zhí】院校、浙江省示范性【xìng】高职【zhí】院校【xiào】、浙江【jiāng】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jiāng】省文明单位,教【jiāo】育部现代学徒【tú】制试点【diǎn】单位【wèi】、省四年制高职【zhí】本科试点【diǎn】单位。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děng】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shēng】资格【gé】,颁发由浙江【jiāng】工业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印鉴的【de】全【quán】国普【pǔ】通高等教育高【gāo】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wéi】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发展的高素【sù】质技【jì】术技能型【xíng】人才【cái】,是一【yī】所特色鲜明【míng】的高等【děng】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zhè】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151号【hào】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xué】院;浙江【jiāng】省绍兴市越城区【qū】站前大道【dào】2685号浙江工【gōng】业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biān】码【mǎ】:31200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经浙江省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mén】批准,学校2024年面【miàn】向浙江省【shěng】普通高中【zhōng】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招生考生)安【ān】排高职提前【qián】招生【shēng】计划200人,具体招生【shēng】计划【huá】如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计划学制二级分院学费参考(元/年)
普高招生考生市场营销153年商贸学院6000
智能物流技术153年6600
工程造价203年建筑工程学院6900
智能建造技术403年6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153年66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153年交通学院6600
云计算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803年设计与艺术学院18000
合计200

注:1.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具体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以上为去年各专业学费【fèi】标准,2024年具体【tǐ】收【shōu】费根据当年省物价部门【mén】批复【fù】为准。

第四章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七条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高考报名【míng】手续、取【qǔ】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通【tōng】高中毕【bì】业【yè】生,且符合下【xià】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xiào】:

(一)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课程成绩。

(三【sān】)需取得【dé】普通【tōng】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结果,且【qiě】终评等第要求B等第【dì】及【jí】以上【shàng】。

第八条采用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考生报名

凡符【fú】合我校高【gāo】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报【bào】名【míng】条件的考生,通过浙江【jiāng】工业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zhí】提前【qián】招生服务平台(以下【xià】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míng】,每【měi】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yè】志愿

报名时间:3月11日08:30—3月28日16:30

报名提交后专业【yè】志愿不得更【gèng】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shēng】自行登录【lù】系统打印【yìn】《浙江工业【yè】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2024年【nián】高职【zhí】提前招生报名表》。

(二)公布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名单分数线(以下简称“分数线”)

1.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政【zhèng】治、物理、历史【shǐ】、化【huà】学、生物、地理、技【jì】术10门科目【mù】学考等级折算【suàn】成满分100分【fèn】,以分数优先的原则【zé】,分【fèn】专业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pái】序,按各【gè】专业计划数的800%设置分【fèn】数线【xiàn】(分数线【xiàn】上同【tóng】分考【kǎo】生同时入围),如不足800%,符【fú】合报考条件的考生【shēng】全部入围。

2.具体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在我【wǒ】校招生【shēng】网公【gōng】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wǎng】提前【qián】招【zhāo】生系统自行查询【xún】入【rù】围情况,学校不再另行通【tōng】知【zhī】。

3.在【zài】浙江参加学考的考生成绩以【yǐ】我省【shěng】教【jiāo】育【yù】考试【shì】院提供为【wéi】准,学考【kǎo】等级是外省【shěng】获得的,须【xū】提供学【xué】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shǔ】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或证明(原件)。

(三)缴费:入围综【zōng】合素质【zhì】测【cè】评资格名单的考【kǎo】生需缴报考费140元【yuán】/人,采用【yòng】网络缴费【fèi】方式。

9-21—4月8日16:00前通过我校招【zhāo】生网【wǎng】,按缴【jiǎo】费公告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缴费。

学【xué】校【xiào】高职提前招【zhāo】生考试考场编排以【yǐ】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qiě】缴费为依据,未缴报考费的考【kǎo】生不能参加我校高职提【tí】前招生考试【shì】,考生所缴报考【kǎo】费【fèi】一概不退。

第五章计分办法及综合素质测评

第九条计分办法

1.总成绩【jì】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合【hé】成满分100分+综合【hé】素质【zhì】测评成绩【jì】满分100分(其【qí】中素质【zhì】特【tè】长认定与测试满分20分)。

高中学考成绩折【shé】合分由语文、数学、外【wài】语、政【zhèng】治、物【wù】理【lǐ】、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技术10门科目等级换算【suàn】而成,往届生的【de】技术学考折算【suàn】成【chéng】绩取通用技术折算成绩与【yǔ】信【xìn】息技【jì】术折算成绩之和的【de】平均【jun1】值。换算关系如下表【biǎo】:

学考等级ABCD
换算成绩10987

注:高中学考等级以浙【zhè】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de】高职提前招生【shēng】服务平台提供的【de】最【zuì】新数据为准【zhǔn】。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评要求

1.有综合素质测【cè】评资格【gé】的【de】考生在规定时间内【nèi】登录我校招生网提前招【zhāo】生系统【tǒng】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zhèng】上时间要求熟【shú】悉场【chǎng】地并参加测评【píng】,测评当天签订【dìng】“考生诚信考试【shì】承诺书【shū】”。

2.综【zōng】合素【sù】质测评的【de】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学校招生【shēng】网【wǎng】《浙江工业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zhí】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zé】》。

(1)综合素质测评形式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zhōng】素质特长项【xiàng】计分申请最高不超【chāo】过20分。面试考【kǎo】察内容【róng】包括【kuò】人【rén】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等。

(2)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如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

项目等第计分值项目说明
体育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20分体【tǐ】育、教育等主管【guǎn】政府部门【mén】组织的比【bǐ】赛项【xiàng】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限篮球、足【zú】球、田径、乒乓【pāng】球、羽毛球、健【jiàn】美【měi】操项目,且经现场【chǎng】测试认定并具备相【xiàng】应奖项【xiàng】证书水平【píng】。
省级第三名及以上20分
省级第四到六名18分
省级第七、八名15分
地市级前三名18分
地市级第四到六名15分
备注【zhù】:1.获得【dé】奖项必须为高中阶【jiē】段且在【zài】报【bào】名截止日之【zhī】前【qián】取得【dé】。2.体育比赛项目省级第三名及以上是指国家级前八名或【huò】省级前【qián】三【sān】名。

第十一条素质特长认定及测试要求

入围考生如需申请素质特长项计分的考生于【yú】规【guī】定时间内做好【hǎo】以【yǐ】下【xià】工作:

1.在学校招生网上下载打印《浙【zhè】江【jiāng】工业【yè】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nián】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项计【jì】分【fèn】申请表》(加盖考【kǎo】生毕业学【xué】校公章)

2.通过【guò】学校【xiào】招【zhāo】生网提前【qián】招生系统或浮动窗口【kǒu】登录系【xì】统,点击【jī】上传素质【zhì】特长材料进行相关资料上传。

3.将《浙江【jiāng】工业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zhǎng】项计【jì】分申【shēn】请表》原件、证明【míng】材料【liào】原件交学校工作人员复【fù】核并参【cān】加测试。学校组织现场测试认定,对具备相应奖项证【zhèng】书【shū】水平的予【yǔ】以赋分。现场复审【shěn】的具体安排【pái】在学【xué】校招生网【wǎng】另行【háng】公布。

4.地【dì】点:绍兴市曲【qǔ】屯路151号浙江工业【yè】职业技术学院(梅山【shān】校区)内。

第十二条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kě】以登录浙【zhè】江【jiāng】工【gōng】业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网提前招【zhāo】生系【xì】统,输入要求字段进行查询【xún】。有【yǒu】疑问的【de】考生可【kě】在规定时间【jiān】到学校教【jiāo】务处提交复核申请表,由学校教务处【chù】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核查【chá】考生分数。

第六章体检

第十三条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gāo】校【xiào】招生统一体检,身体【tǐ】健康,无【wú】传染性【xìng】疾病,无【wú】生理缺陷,并符合教【jiāo】育部规定相【xiàng】关专业的身【shēn】体【tǐ】要求和《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yào】求【qiú】。

第十四条学【xué】生入学【xué】后进【jìn】行身体【tǐ】复检,参【cān】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jiǎn】不合【hé】格的学生【shēng】作退学处理。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gēn】据【jù】国家【jiā】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jiāng】省教育考试院监【jiān】督、学【xué】校负责的【de】体制【zhì】,按【àn】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zé】,择【zé】优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第十三条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bǐ】例不限;外【wài】语语种:不限(学校所【suǒ】有专业以英语为【wéi】第一外【wài】语安排【pái】教学)。

第十八条如某【mǒu】专【zhuān】业参加考【kǎo】试人数【shù】少于【yú】或等【děng】于相应招生计划数,则以【yǐ】实际参加考【kǎo】试人数的90%执行该专业高职提前招【zhāo】生计【jì】划数【shù】,不再设置【zhì】备录,如【rú】遇小数点按【àn】“四舍五入”原则执行【háng】。

第十九条确定【dìng】拟录取【qǔ】名单。根据各专业【yè】招生计划100%的比例【lì】,按总分从高【gāo】到低【dī】划定符合录取资格的考【kǎo】生。

第二十条确定备录名单。

1.根据各专业的招【zhāo】生【shēng】计划40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dī】划【huá】定备录【lù】名单。

2.实行一档【dàng】多【duō】投的录取【qǔ】方法【fǎ】将出【chū】现考生放弃录取情况,对于因考生【shēng】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学校【xiào】将在备录考生中依次择优递【dì】补【bǔ】录【lù】取。

第二十一条按照“分数【shù】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kǎo】生【shēng】总分及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fèn】排序后【hòu】择【zé】优录取,直到额【é】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当考生总分相【xiàng】同时,依次按综合【hé】素质测评【píng】成绩、高中学考10门科目【mù】总成绩、学考单科成绩【jì】、普通高中综合素质【zhì】评价【jià】单项【xiàng】等第进行排【pái】序择【zé】优【yōu】录取。其中【zhōng】,学【xué】考的【de】单科顺【shùn】序排列:数学、语【yǔ】文【wén】、外语、技术、物理、化学【xué】、生【shēng】物、政治【zhì】、历史、地理;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单项等第排序:品德表【biǎo】现【xiàn】、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若仍同分,可根据考生【shēng】高中阶段具备【bèi】相关【guān】选【xuǎn】修课程【chéng】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jì】优良的,在【zài】同【tóng】等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经学校【xiào】高职提前【qián】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确【què】定的拟录取、备录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tǒng】查询,按【àn】浙江【jiāng】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的工作进程【chéng】上传“服务平【píng】台”

第二十【shí】四条拟录取考生登录【lù】浙江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高职提前招【zhāo】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备录考【kǎo】生根据【jù】录取【qǔ】进程、待转【zhuǎn】为拟录取状态后方【fāng】可登【dēng】录【lù】服务平台进行录【lù】取选择。学【xué】校根据【jù】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zhèng】式录取名【míng】单,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和我校对录取名单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shí】间不【bú】少于10个工作日。未【wèi】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wù】平台【tái】选【xuǎn】定录【lù】取学校【xiào】的考【kǎo】生视为自【zì】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nǐ】录取资格【gé】。

第二十五条公示结束后,将录【lù】取【qǔ】考生名单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hòu】向考生发放【fàng】录取通知书。高职提前【qián】招生已【yǐ】录取考生【shēng】不再参加【jiā】当年后续各类普【pǔ】通高校招生【shēng】;未录取的考生【shēng】可继续参【cān】加【jiā】当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一考试,不【bú】影响正常录取。

第八章实施进程安排

第二十六条进程安排如下: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时间
1网上报名3月28日16:30前
2公布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名单、分数线4月3日9点30
3网络缴费:缴报考费140元/人4月8日16:00前
4网上提交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缴费完成之后方可上传)4月8日16:00前
5登录学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9-21-4月14日11:00
6

1.综合素质测评

2.提交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

3.参加素质特长认定测试

9-21(周日)09:9-21:40,12:9-21:00
7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查询与复核

查询:4月23日08:30起;

复核:4月26日08:30—16:30

8录取工作以省考试院公布工作进程为准

备注:如因特殊情况,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九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七【qī】条高【gāo】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shěng】教育【yù】考【kǎo】试院的统一领导【dǎo】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组织实施【shī】。

第【dì】二十八条招【zhāo】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xí】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规定,严格执行【háng】教育部《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规定》等要【yào】求,严格【gé】遵守【shǒu】招生【shēng】考试纪律,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kāi】”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huán】境,确保高职【zhí】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九条我校【xiào】采用全封【fēng】闭【bì】形式,相关部门和涉密【mì】人员签订保密责【zé】任【rèn】书【shū】,考试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bì】,利益相关人员实【shí】行【háng】回避原【yuán】则。

第三十条高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的【de】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参【cān】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kǎo】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综合素质【zhì】测评形式为面试的【de】,考评专家、考生及考场以抽签形式随【suí】机匹配【pèi】,全程录像或【huò】录【lù】音【yīn】,保留【liú】记录备查。

第三十一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xìn】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de】,将如【rú】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àn】。下列行为在报【bào】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zài】入【rù】学前发现的【de】,取【qǔ】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xiàn】的,取消录【lù】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hòu】发【fā】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lì】、学位证书无【wú】效,责【zé】令【lìng】收回或者予【yǔ】以【yǐ】没收;涉【shè】嫌【xián】犯罪的,依法移【yí】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děng】个人信息,伪造、非【fēi】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zhèng】书【shū】等,骗取【qǔ】报名资格、享受优【yōu】惠【huì】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píng】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tí】供【gòng】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de】;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shí】二【èr】条其他违规行【háng】为【wéi】的处理【lǐ】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三十三条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75-88009038

E-mail:zjipcjw@163.com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高职提前招【zhāo】生【shēng】录【lù】取的考生与本校录取的参【cān】加浙江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tǒng】一【yī】考试录取的考生【shēng】享受同等【děng】待遇。

第三十五条【tiáo】考生填报的所【suǒ】有【yǒu】信息均有可能作为高职提前招【zhāo】生考试信息发布以【yǐ】及录取【qǔ】通知书邮寄等事【shì】项【xiàng】的重要【yào】依据,请考生确【què】保【bǎo】准确、畅通。

第三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lián】系地【dì】址:绍兴市曲【qǔ】屯路151号浙【zhè】江【jiāng】工【gōng】业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梅山校区);邮政编码【mǎ】:312000

招生咨询: 电话【huà】(0575) / 88009128 / 88009063/ 88009130 / 88009125 / 88009123

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

学校网址:http://www.zjipc.com

微信订阅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běn】章【zhāng】程若有与国【guó】家【jiā】相关政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国家【jiā】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为准。

第三【sān】十八条本章程【chéng】由浙江工业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gāo】职【zhí】提前【qiá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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