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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44:57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录取规则、奖助【zhù】学【xué】措施等信息【xī】,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jí】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代码:415201463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shěng】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街道住武【wǔ】社区以朵大道8号【hào】(六盘水幼儿【ér】师【shī】范【fàn】高等专科学【xué】校)。

第七条 学校情况简介: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děng】专科学【xué】校是【shì】2018年1月【yuè】经贵州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yī】所【suǒ】全日制【zhì】公办普通专科院校。

学校【xiào】位【wèi】于六盘水市水城区【qū】以朵教育城以朵大【dà】道【dào】,东邻六盘水高速铁路东站,西接六【liù】盘水高速【sù】公路【lù】东站【zhàn】,背靠以【yǐ】朵森【sēn】林公【gōng】园,规划占【zhàn】地面积934亩。学校一期工程已建成教学楼、行政中心、图馆、实训楼、学生活动中心、风雨操场、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xiǔ】舍,建筑【zhù】面积9.5万平方米。学校二【èr】期【qī】项目【mù】西区建设已【yǐ】完成,2024年投入使用。

学校秉承“勤奋学习、勤劳奉献、勤俭创业,敢于创新、敢【gǎn】于前行”的新时【shí】代【dài】六【liù】盘水【shuǐ】幼专精神,坚持把【bǎ】培养专业化【huà】学前教育教师【shī】作为办学基础,紧紧围绕【rào】“服务好学【xué】龄【líng】前儿童发展【zhǎn】”目标,构建以学前教【jiāo】育专业为【wéi】核心、学前教育关联学科【kē】为辅助的专业格局,培养具有深【shēn】厚人文情【qíng】怀、严谨科学态度【dù】、创【chuàng】新发展精神、教【jiāo】学实践【jiàn】能力扎实、德【dé】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jì】术型技能【néng】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fā】展【zhǎn】服务。

目前,学校已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艺术设【shè】计、书画艺术、舞蹈表演【yǎn】、舞蹈教育、美术教育、音乐【lè】教育、现代教【jiāo】育【yù】技术及【jí】计算机应用技术11个专业,学校在校生46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tiáo】 招生机构:在【zài】省招生【shēng】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xiào】成立【lì】由校长负责的六盘【pán】水幼儿【ér】师范高等专科【kē】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加【jiā】强对招生工作的领【lǐng】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shēng】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fù】责人【rén】为主的【de】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组,凡属【shǔ】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zǔ】织实施【shī】招生及【jí】相关工作【zuò】的【de】常【cháng】设机构【gòu】,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dì】九【jiǔ】条 监督【dū】机构:学【xué】校成立【lì】由校纪委书【shū】记【jì】和有关【guān】部门【mén】负【fù】责人组成的招【zhāo】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shēng】工作各项【xiàng】政策【cè】的贯【guàn】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zuò】公开【kāi】、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gōng】作同时接受【shòu】考生、社会、新闻媒体【tǐ】、纪【jì】监机关等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xiào】招生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shěng】招【zhāo】生考试【shì】机【jī】构并向【xiàng】社会【huì】公布的【de】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xiá】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de】比例【lì】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de】105%,在实【shí】行顺序【xù】志愿投档【dàng】的省【shěng】份【fèn】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chāo】过招生【shēng】计划的105%,以考【kǎo】生当年普【pǔ】通【tōng】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严格执【zhí】行国家【jiā】招生政策和纪律【lǜ】,坚持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zhì】、体等方【fāng】面进行综【zōng】合衡量,择优录【lù】取。学校优【yōu】先录取第一志【zhì】愿【yuàn】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yuán】不足【zú】时,根据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规【guī】定及投档顺【shùn】序达到学校在【zài】当【dāng】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shí】行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qǔ】,相同【tóng】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jì】分从高到低排序【xù】择【zé】优录【lù】取【qǔ】。若考生【shēng】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yè】调剂的,则根据【jù】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xiào】未【wèi】录【lù】满【mǎn】专业【yè】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zé】作退【tuì】档【dàng】处理【lǐ】。对不符合国家【jiā】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chù】理。

第十三【sān】条 学校补录【lù】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de】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yǐ】上的考【kǎo】生【shēng】,按照从高分到低分【fèn】的原则【zé】进行【háng】录取【qǔ】,直【zhí】至缺额计【jì】划录满为止。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xiào】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2024年贵【guì】州省普通高【gāo】校艺术类专【zhuān】业统考,专业成【chéng】绩【jì】达到我省【shěng】统一【yī】划定【dìng】的专科合【hé】格线以上。艺术类专业【yè】在我省【shěng】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àn】专业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lù】取。若专业术科成绩相【xiàng】同,录取文化总【zǒng】分高的考生【shēng】。若文化总【zǒng】分仍然【rán】相【xiàng】同,去除政策加分【fèn】后【hòu】录取文【wén】化总分【fèn】高的【de】考生。

第【dì】十五条 学【xué】校在【zài】调阅【yuè】考【kǎo】生档案时,承认符合【hé】下列加分条件考生【shēng】的投档成绩。

1.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

2.贵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第十六条【tiáo】 身【shēn】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贵【guì】州省招生委员会【huì】、省卫生厅、省【shěng】残疾【jí】人【rén】联合会颁发【fā】的《关于做好贵【guì】州省【shěng】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保证新生质量:根【gēn】据【jù】招生政【zhèng】策和【hé】录取标准,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fú】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lǜ】取消入学【xué】资格,退回【huí】原地区【qū】、原单位,并上报相【xiàng】关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shí】八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gé】按价格主管【guǎn】部【bù】门核定【dìng】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jiàn】贵州省2024年高【gāo】校【xiào】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奖学金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严格按有关规定评选。

第二十条 学校资助政策【cè】:执行国【guó】家有关“奖、助、勤、免【miǎn】、补、减”政策,家庭【tíng】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可申请【qǐng】相关【guān】助学金【jīn】及巩固拓展脱【tuō】贫攻坚成果专【zhuān】项资助。

第七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xué】生【shēng】在规定的年【nián】限内,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róng】,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jīng】教育部【bù】学籍、学历电子【zǐ】注册的【de】六盘水【shuǐ】幼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kē】学校专科【kē】毕业证书【shū】,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二【èr】条【tiáo】 学校不委【wěi】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děng】专科学【xué】校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de】机构或个人,学校【xiào】保留【liú】依法追【zhuī】究其【qí】责任的【de】权利。

第【dì】二十三【sān】条 本章【zhāng】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jiā】招【zhāo】生【shēng】政策执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guó】家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要求、规【guī】定【dìng】若与本章程【chéng】冲突,以本【běn】章程为准。

第二十【shí】四条 本【běn】章程由六盘【pán】水幼儿师范【fàn】高等专【zhuān】科学校【xiào】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58—8681259  0858—8681408

传真:0858—8681259

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8-8681578

官方网址:http://www.lpsyz.cn。

官方微信公众号:LPSYESFGDZKXX。

学校详细地址【zhǐ】:贵州省六【liù】盘水市【shì】水城区以朵街道【dào】住【zhù】武社区以朵大道8号(六盘水【shuǐ】幼【yòu】儿师范高等专科【kē】学【xué】校)。

邮编:5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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