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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31:4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信【xìn】息职业技术【shù】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zhāo】生【shēng】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fǎ】》以及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yǐ】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代码:13815

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学府路265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zhāo】工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gōng】开原【yuán】则,健【jiàn】全自我约束、社【shè】会监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kǎo】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chéng】”。

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lì】高职【zhí】单【dān】招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shěng】招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高职【zhí】单招【zhāo】的相关政策、办法及【jí】要求,研究制【zhì】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àn】,执行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xiào】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wéi】组长【zhǎng】的【de】纪检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招【zhāo】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jì】划包括【kuò】普高【gāo】类和中职类,招生【shēng】专业及【jí】计划以省教育【yù】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qǔ】工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bàn】监督”的【de】录取原【yuán】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四川【chuān】省【shěng】规【guī】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yǐ】后形成的投档成【chéng】绩进【jìn】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行【háng】分数优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录【lù】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数【shù】级差。投【tóu】档成绩相同【tóng】时,按四川省确定的【de】高职单【dān】招同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zhì】愿无【wú】法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者【zhě】,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者【zhě】,作【zuò】退【tuì】档处理【lǐ】。

第十四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qiú】,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dì】十五条 按照《四【sì】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chuān】省【shěng】教【jiāo】育【yù】厅关【guān】于印发<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de】通【tōng】知》(川【chuān】招考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qǐng】考生须【xū】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zhāo】生专业及专业类【lèi】别要求。

第十六条【tiáo】 2024年4月10日17:00至4月12日12:00前,拟录取考【kǎo】生若要【yào】放【fàng】弃【qì】录取,则应【yīng】将放弃录【lù】取申请和【hé】身份证拍【pāi】照发邮箱(474610660@qq.com)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zhǎn】改革委、教育【yù】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guān】政策执行。服【fú】务性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愿、不【bú】得营利【lì】的【de】原则收取【qǔ】。

第十八条 学生【shēng】的国家教育资【zī】助项目【mù】和【hé】资助标准严格【gé】按照教育部【bù】、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tīng】、退役军人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guān】政【zhèng】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kǎo】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àn】我校【xiào】有关【guān】要求和规定的期【qī】限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经【jīng】请假或请假逾期【qī】者,除因不【bú】可【kě】抗力【lì】等正【zhèng】当事由【yóu】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后【hòu】,学校统一进行【háng】新【xīn】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jiāng】按照【zhào】有关招【zhāo】生规定进行处【chù】理【lǐ】,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邮政编码: 628040

招生咨询【xún】电话【huà】:0839-3351918  3350014

资助咨询电话:0839-3351019

学校网址:www.scitc.com.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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