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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28:4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贯彻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单【dān】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以下简称高职【zhí】单【dān】招【zhāo】)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76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第【dì】六条【tiáo】 学校高职单招工【gōng】作【zuò】坚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原【yuán】则,健全自我约【yuē】束、社会监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yáng】光工程”。

第七【qī】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kǎo】委、四川省【shěng】教育【yù】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bàn】法【fǎ】及【jí】要求,研究【jiū】制定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guān】招生工【gōng】作的决【jué】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组长【zhǎng】的纪【jì】检监督小组,全程【chéng】监督高职单【dān】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xué】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高【gāo】类和中【zhōng】职类【lèi】,招生【shēng】专业【yè】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男生身高【gāo】低于1.68米、女生【shēng】低于1.60米的考生不建【jiàn】议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guǎn】理与数字【zì】化运【yùn】营专业【yè】;眼【yǎn】睛【jīng】色盲、色弱考【kǎo】生不得报考建筑室内【nèi】设计,不建议报考建【jiàn】筑【zhù】装饰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shù】专业【yè】;化学试【shì】剂过敏、嗅【xiù】觉功能【néng】障【zhàng】碍考生不建议报考生物制【zhì】药技【jì】术、药【yào】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专【zhuān】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gōng】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yī】组【zǔ】织下进【jìn】行,执行“学【xué】校负责【zé】、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原则。

第【dì】十二条 学校认可【kě】四川省规【guī】定加【jiā】分政【zhèng】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jì】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de】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从高分【fèn】到【dào】低【dī】分进行【háng】录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fèn】数【shù】级【jí】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sì】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xù】规则【z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zhuān】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fǎ】满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调剂到未录满专【zhuān】业;对不【bú】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duì】考生身【shēn】体健【jiàn】康状况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shěng】高等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委员【yuán】会 四【sì】川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印发<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实施办法【fǎ】>的通知》(川招【zhāo】考委【wěi】〔2023〕67号)文件规定,我【wǒ】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收保送及免试生,且【qiě】申请考生须【xū】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七条【tiáo】  拟申请放【fàng】弃录取资格已投【tóu】档【dàng】我校【xiào】考生,须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考生本人及【jí】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qǐng】书【shū】和考【kǎo】生本【běn】人身份【fèn】证【zhèng】复印件送达或传【chuán】真(028-85877717)至学校招生办公【gōng】室,逾期【qī】不再接受放弃【qì】录取申请。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shěng】发展改革委、教【jiāo】育【yù】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guǎn】局有关政策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hé】代收费按【àn】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de】原则【zé】收【shōu】取。

第十九条 学【xué】生的国【guó】家教育【yù】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gé】按【àn】照教育【yù】部、财【cái】政部【bù】、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qǔ】后【hòu】,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yǒu】关要求和【hé】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wèi】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zhě】,除因【yīn】不可抗【kàng】力等正当事【shì】由外,视为自愿【yuàn】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校后【hòu】,学校统一进【jìn】行新生复【fù】查工作。凡复【fù】查不合格的【de】新生,将按照有【yǒu】关招生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邮政编码: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学校网址:http://www.scmvc.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