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23:34:39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贯彻四【sì】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13

主管部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tiáo】 办【bàn】学【xué】地【dì】点【diǎn】:成都校区(成都市【shì】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hào】)、德阳校区(德阳市一环路【lù】东一段199号)

第六条 学【xué】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píng】、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yuē】束【shù】、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wéi】规范【fàn】,严【yán】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chéng】”。

第七条【tiáo】 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gōng】作领【lǐng】导【dǎo】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luò】实【shí】四川省招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zhāo】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jiū】制定学院【yuàn】高职单招工作方案【àn】,执【zhí】行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de】决定。

第八条 学院成立【lì】由纪检部【bù】门负责【zé】人为组【zǔ】长的纪检监督小组【zǔ】,全程监督高职单招【zhāo】录【lù】取【q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学院的高【gāo】职【zhí】单招计划包括普高【gāo】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yǐ】省教育【yù】考试院公布为【wéi】准。

第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院医药卫生类专业不【bú】招【zhāo】收轻度【dù】色觉异常(俗【sú】称色弱【ruò】)和【hé】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sè】盲)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zhí】单招【zhāo】录【lù】取工作在【zài】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háng】,执【zhí】行“学院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èr】条 学院认可【kě】四川【chuān】省规定加【jiā】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chéng】的投档成【chéng】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duì】进档考生的【de】专业安排【pái】,实行【háng】分数优【yōu】先【xiān】的原【yuán】则,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数【shù】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zhí】单招同分【fèn】排【pái】序规【guī】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qǔ】专【zhuān】业时,考生所报专业【yè】志愿无【wú】法满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zhuān】业;对【duì】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zhě】,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

第【dì】十【shí】六条 我院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zhàn】https://www.sceea.cn查询)若申请放弃录取资【zī】格,需【xū】考生本人和法【fǎ】定监护人(携身【shēn】份证和户【hù】口本原件)一同于【yú】 4 月 12日【rì】 12:00 前【qián】到学院成都校【xiào】区招生【shēng】就业处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无法受理。

第【dì】十七条 按【àn】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shēng】考试【shì】委员会 四【sì】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chuān】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bàn】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hào】)文件规定,我院【yuàn】2024年高【gāo】职单【dān】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shēng】须【xū】符合学院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lèi】别要求(各【gè】招生专【zhuān】业对身体【tǐ】条件的要求请参考本章程【chéng】第十【shí】条及第十【shí】五条)。

申请【qǐng】四川护理【lǐ】职业学【xué】院【yuàn】保送、免试的【de】考生【shēng】,均【jun1】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将《四川省 2024 年普通【tōng】高等学校高职单招保送【sòng】、免【miǎn】试录取申请表》、相关证【zhèng】书及证明【míng】材料原件扫描后于9-21前发送至邮箱:2094578941@qq.com;学院对【duì】电子资【zī】料审核【hé】通过后将单独通知考生提交相关资料【liào】原件进行【háng】审【shěn】核。

免试资料提【tí】交【jiāo】地点:四【sì】川护【hù】理职业学【xué】院【yuàn】教务处(成【chéng】都校区或【huò】德阳校区均【jun1】可)(教务处咨询电话:028-84870720,0838-6921028)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yù】厅【tīng】、财政厅、省市【shì】场【chǎng】监管【guǎn】局【jú】有关【guān】政策执行。服务【wù】性【xìng】收【shōu】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zé】收取。

第十【shí】九条 学生的国【guó】家【jiā】教育资助【zhù】项目和【hé】资助标准【zhǔn】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tuì】役军人事务厅等部【bù】门【mén】有关【guān】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kǎo】生被录取【qǔ】后,持录取【qǔ】通知【zhī】书,按【àn】我【wǒ】院有关要【yào】求和规定的期限【xiàn】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经请假或【huò】请【qǐng】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děng】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yī】进【jìn】行【háng】新【xīn】生复查工作。凡【fán】复查不合【hé】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邮政编码: 610100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79035、84879040

学【xué】院网址:https://www.cnsnvc.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四川护理职业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jiě】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