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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阿坝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26:0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阿坝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阿【ā】坝职业学院单招【zhāo】章【zhāng】程,主要包【bāo】含学【xué】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阿坝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职业教育法》以【yǐ】及【jí】教育【yù】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一)学校全称:阿坝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4647;在川招生代码:5788

(三)主管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míng】称【chēng】:阿坝职业学【xué】院【yuàn】。证书种【zhǒng】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茂县校区和马尔康校区。

茂县校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马尔康校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762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原则【zé】,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jiān】督机制,强化招【zhāo】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shī】招生“阳【yáng】光【guāng】工【gōng】程”。

第七条 学校成【chéng】立高职单招【zhāo】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gāo】职单招的【de】相关【guān】政策、办【bàn】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xiào】高职【zhí】单【dān】招【zhāo】工【gōng】作【zuò】方案【àn】,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xiào】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chéng】监【jiān】督【dū】高职单招录取【qǔ】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gāo】类和中职类,招【zhāo】生专业及【jí】计【jì】划以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zhí】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zǔ】织【zhī】下进行,执行【háng】“学校负责【zé】、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shí】一【yī】条 学校认【rèn】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jiā】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jì】进行【háng】录【lù】取。

第十二【èr】条【tiáo】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专【zhuān】业安排,实【shí】行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专【zhuān】业志愿之间【jiān】不【bú】设【shè】分数级差。投【tóu】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四【sì】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zhāo】同分排序【xù】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jì】者【zhě】,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调【diào】剂【jì】到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chù】理。

第十四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求,执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鉴于【yú】医疗卫【wèi】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wǒ】院对色弱、色盲等【děng】不符合报考【kǎo】医学类专业的考生【shēng】均不【bú】予录取。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gāo】1.58米【mǐ】以上,男生身高【gāo】1.68米以上填报;任【rèn】何一眼【yǎn】矫正到【dào】4.8镜片【piàn】度数大于【yú】800度【dù】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zhèng】到4.8镜片度数大【dà】于400度的、两【liǎng】耳听【tīng】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yī】耳全【quán】聋的【de】、斜【xié】视【shì】大于25度、嗅【xiù】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děng】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xué】类专【zhuān】业,我院建议【yì】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考虑。

拟申【shēn】请放【fàng】弃录取资格【gé】的已【yǐ】投档考生【shēng】须在4月12日12:00前,通过邮箱(abvczjc@163.com)向我院招生就业办【bàn】公室提交书【shū】面申请【qǐng】(含考生本人及监【jiān】护人共同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的身份证正反面【miàn】复印【yìn】件)后【hòu】,方可办理放【fàng】弃录【lù】取【qǔ】资【zī】格手续【xù】,否则视为同意我院录取。因自愿放弃录【lù】取【qǔ】、违【wéi】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bú】再进【jìn】行【háng】递补。

第十六条  按照《四【sì】川【chuān】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wěi】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zhāo】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kǎo】生【shēng】须符合【hé】学【xué】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zhāo】生专【zhuān】业【yè】及专业类【lèi】别【bié】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tīng】、财【cái】政厅、省市场监管【guǎn】局有关政策【cè】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按照【zhào】规【guī】定的项目【mù】,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lì】的原则【zé】收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国家【jiā】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zhù】标准【zhǔn】严格按照教育【yù】部、财【cái】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shěng】财【cái】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wù】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dì】十九条 考生【shēng】被录取【qǔ】后,持【chí】录【lù】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guī】定的期【qī】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jīng】请【qǐng】假【jiǎ】或请假逾期【qī】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wài】,视为自愿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统一进行复查。凡【fán】复查不合【hé】格的新生【shēng】,将按【àn】照有关【guān】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邮政编码:623200

招生咨询电话:0837-7427650

学校网址:https://www.abv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