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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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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lǐ】的是2024年泸州医疗器械职【zhí】业【yè】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dìng】、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quán】称:泸州【zhōu】医疗【liáo】器械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732;学【xué】校【xiào】主管【guǎn】部门:四川【chuān】省教育【yù】厅。

第四【sì】条 学校层次:专【zhuān】科(高职);办学类【lèi】型:民【mín】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五条 办【bàn】学地【dì】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第六条 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作坚持【chí】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quán】自我约束、社会【huì】监督【dū】机【jī】制,强化招考【kǎo】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shēng】“阳光工【gōng】程”。

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高【gāo】职单招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全面【miàn】贯彻落实四【sì】川省【shěng】招【zhāo】考委、四川【chuān】省教育厅【tīng】高职单招的【de】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jiū】制定【dìng】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方【fāng】案,执行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xué】校【xiào】成立【lì】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组【zǔ】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gāo】职单招录取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pǔ】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yè】及计划以【yǐ】省教育考试【shì】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十条【tiáo】 医学【xué】类和【hé】药【yào】学类专业【yè】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sè】弱【ruò】)、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máng】)考生【shēng】不予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招【zhāo】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lù】取【qǔ】原则。

第【dì】十【shí】二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guī】定加分政【zhèng】策【cè】,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lù】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dàng】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de】原则,从【cóng】高分【fèn】到低【dī】分进行【háng】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shù】级【jí】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àn】四川【chuān】省【shěng】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zhuān】业【yè】时,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yuàn】无法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yè】;对不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wǔ】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执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liù】条 拟申【shēn】请放【fàng】弃【qì】录取资【zī】格的【de】已【yǐ】投【tóu】档考生,须【xū】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自【zì】愿【yuàn】放弃录取申请书(包含姓名、考生号【hào】、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签【qiān】字并按手印等)发【fā】给【gěi】学【xué】校招就处。联系电话:0830-8957666,8957888。邮箱:519716934@qq.com;放【fàng】弃录取【qǔ】申请表可在学校官网下载。

按照【zhào】《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shēng】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yù】厅关于印发【fā】<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děng】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zhāo】考委【wěi】〔2023〕67号)文件规定,我【wǒ】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单【dān】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shēng】,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生专业及【jí】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fā】展【zhǎn】改革委、教【jiāo】育厅、财政厅、省【shěng】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de】项目【mù】,坚持【chí】学生【shēng】自愿、不【bú】得【dé】营利的原则收【shōu】取。

第【dì】十八条 资助办法: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xiàng】目和【hé】资助标准严格按照【zhào】教育【yù】部、财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shěng】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政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jiǔ】条 考【kǎo】生被录取【qǔ】后,持【chí】录取【qǔ】通【tōng】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dào】校【xiào】办理入学手续【xù】。未经请假【jiǎ】或请假逾期【qī】者,除因不【bú】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zī】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shēng】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hé】格的新生,将按【àn】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rù】学资【zī】格【gé】。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邮政编码:6463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8957666、8957888

学校网址:http://www.lzylqx.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