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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05:15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以及【jí】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gōng】作遵循“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kāi】程序【xù】,德智体【tǐ】美劳全面考核【hé】、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bìng】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shēng】、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tiáo】学校地址:科教【jiāo】城校区:广东省广【guǎng】州【zhōu】市增城区科德大道198号【hào】;邮【yóu】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tiáo】毕【bì】(结)业颁证【zhèng】:按国家招生管理【lǐ】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jí】的学生,在校【xiào】期间完【wán】成教【jiāo】学计划规定的理论【lùn】和实【shí】践【jiàn】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huò】得【dé】规定的学【xué】分,达到毕(结)业【yè】要求者【zhě】,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xué】院,证书种类: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毕(结)业证【zhèng】书。退学者,视具体【tǐ】情【qíng】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xiě】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xiào】招【zhāo】生委员会负【fù】责制定招【zhāo】生【shēng】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lì】监督协调机制,处【chù】理【lǐ】春季高考招生工作【zuò】中【zhōng】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xiào】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mén】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jiān】督。录取期【qī】间【jiān】成立【lì】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kǎo】生【shēng】及家长【zhǎng】的申【shēn】诉、投诉【sù】等信【xìn】访事【shì】项。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zhāo】生录取【qǔ】(下称“3+证书”考【kǎo】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yào】求以【yǐ】广东省招生办【bàn】公室【shì】编制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tōng】高校【xiào】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wǔ】条报考本校【xiào】“依学考录取”的考生【shēng】须【xū】符合【hé】广东省招【zhāo】生委员会《关【guān】于做【zuò】好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bào】名【míng】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pǔ】通【tōng】高考报名【míng】及【jí】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语文、数【shù】学、英语3门科【kē】目考试【shì】。

本校【xiào】“依学【xué】考录取”各招【zhāo】生专【zhuān】业有关要求详见【jiàn】《广东【dōng】省【shěng】2024年普【pǔ】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yī】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报考【kǎo】本校“3+证书”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的中职考生【shēng】须符合广【guǎng】东省招生委【wěi】员会【huì】《关【guān】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统一考试报名工作【zuò】的通知》(粤【yuè】招〔2023〕7号)规【guī】定的有关普通高考【kǎo】报名条件【jiàn】,并【bìng】参【cān】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jí】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xiào】“3+证书”考试【shì】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xiáng】见《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zhuān】业【yè】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按照“学校负【fù】责,省招办监【jiān】督”的【de】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wéi】基本依据,综【zōng】合衡量德【dé】智体美劳【láo】,制【zhì】定“依学考录取【qǔ】”、“3+证书”考试招生【shēng】录取规【guī】则。

第十八【bā】条本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yè】为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专业,具【jù】体培养【yǎng】模式和收费标准详【xiáng】见本校招生网【wǎng】站。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shí】条  本校【xiào】“依学【xué】考录取”按普通类招生录取【qǔ】,普通类根【gēn】据【jù】考生投【tóu】档学考成绩总分【fèn】排位情况从高到【dào】低【dī】择优录取。在考生【shēng】符合专业要求的基【jī】础【chǔ】上,按照“专业志愿优【yōu】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chéng】)总分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dàng】(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zé】优录取,当【dāng】考【kǎo】生排位相【xiàng】同时【shí】,参考综合【hé】素质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běn】校“3+证【zhèng】书”考【kǎo】试招【zhāo】生根据【jù】考生统一文化【huà】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pái】位情况从【cóng】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按照“专【zhuān】业【yè】志愿优先”原则,依【yī】据考生所【suǒ】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wèi】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xiàng】同【tóng】时,按照【zhào】考生【shēng】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shí】,优先录取【qǔ】中职阶段就【jiù】读专业相关性【xìng】较高的【de】考【kǎo】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xiào】将春季【jì】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shēng】名单报省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审【shěn】核【hé】备案,并根据【jù】省招生办公室【shì】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fàng】录【lù】取通知书。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tiáo】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教【jiāo】学【xué】〔2003〕3号)和《教育部【bù】办公【gōng】厅卫生部办公厅【tīng】关于【yú】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学生【shēng】入学身体检【jiǎn】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tí】的通知【zhī】》(教【jiāo】学【xué】厅【tīng】〔2010〕2号)的【de】有关规定执【zhí】行【háng】。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lǐ】、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zé】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dì】二十四条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guāng】工程”,构建公开【kāi】透【tòu】明的招生信【xìn】息公【gōng】开体系【xì】,将招生【shēng】政策、考【kǎo】生报【bào】考资【zī】格和报考条【tiáo】件【jiàn】、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chóng】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gōng】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shí】获取【qǔ】招生信【xìn】息【xī】,切实维护广大【dà】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xiào】春【chūn】季高【gāo】考招生【shēng】工作健【jiàn】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èr】十【shí】六条新生报到时须【xū】核验考生高中阶【jiē】段(含普通高中【zhōng】、中职【zhí】、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tóng】等学力【lì】证明,无相应证【zhèng】书证【zhèng】明将不予【yǔ】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tiáo】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zhào】教育【yù】部和广东省招【zhāo】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háng】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fú】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jiù】读已录取专【zhuān】业【yè】者,按有【yǒu】关学【xué】籍管理规定【dìng】办理,予以转【zhuǎn】专业或【huò】取消【xiāo】学【xué】籍。对在报【bào】名和考【kǎo】试过程【chéng】中有弄虚作假或【huò】其【qí】他违纪违规行为者【zhě】,将按规定取消学【xué】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本校收费标准【zhǔn】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tōng】高【gāo】校学费的通知【zhī】》(粤发改【gǎi】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dōng】省发展改【gǎi】革委广【guǎng】东省教育【yù】厅【tīng】广东省财政厅【tīng】关【guān】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xué】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nián】修【xiū】订【dìng】)>的通【tōng】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lǐ】(中外合【hé】作办学)专【zhuān】业【yè】学费【fèi】 22000元/生·学年;大数据与会计、商务英【yīng】语【yǔ】、旅游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dài】物流管理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nián】;其他专业(类)学【xué】费【fèi】6410元/生·学年;住【zhù】宿费【fèi】950-1400元/生【shēng】·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奖学金【jīn】、助学金、勤【qín】工助学等助学措【cuò】施按照教育部【bù】、广东省教育厅【tīng】和学校相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37431459;020-36004159

传真:020-37431457

电子邮箱:zjc@gt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txy.cn/

招生网址:https://www.gtxy.cn/zsxxw

第三十一条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史老师

监督电话:020-86423910

电子邮箱:jiwei@gtxy.edu.cn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shí】二条本章【zhāng】程经学校校长办【bàn】公会议讨论审查通【tōng】过,适用于广州铁【tiě】路【lù】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bù】之日起施行【háng】。

第三十三条本章【zhāng】程由【yóu】广州铁【tiě】路职业【yè】技术学院授【shòu】权广【guǎng】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jiù】业处解释【shì】。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shěng】规【guī】定不一致的,以国家【jiā】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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