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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42:01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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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运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行知路27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识别码:4113014696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招生计划:以生源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学院概况

唐山【shān】海运职【zhí】业学院【yuàn】(国【guó】标代码:14696)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fǔ】批准,教育部备案【àn】的省【shěng】属全【quán】日制普通【tōng】高【gāo】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学校具有独立颁【bān】发国家【jiā】承认学历【lì】证书资【zī】格【gé】,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xiào】坐落于渤海西【xī】中部【bù】海岸,唐山市曹妃【fēi】甸区国际职教城。校园占地605亩,建筑面【miàn】积28万平方米。新建【jiàn】校园【yuán】,投资20亿,设施一流。学【xué】校是由联合国教【jiāo】科文组织设立“世界职业教育【yù】培训基地”的国际化高校。高位启航,国际视野。

本校设【shè】置海洋工【gōng】程学院、交通运【yùn】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yuàn】、商务旅游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国际教【jiāo】育学【xué】院、马【mǎ】克【kè】思主义学院、体育艺术学院。本校【xiào】全面贯【guàn】彻河北【běi】省海洋经【jīng】济和【hé】临【lín】港产业发展战略,致力【lì】于国家海洋事【shì】业发展【zhǎn】、为曹妃甸地区作【zuò】为【wéi】“贯通欧亚大陆【lù】桥头堡”设【shè】想的【de】实现、为唐【táng】山这座资【zī】源型城【chéng】市“由黑向蓝”转型升级,为“一带一路出海【hǎi】口”、“一【yī】港双城”建设的核心承载区的快【kuài】速发展,培养高素【sù】质技术技能人才,并【bìng】努力成【chéng】为临海而建、应【yīng】运而生、服务地方、走【zǒu】向【xiàng】世界的【de】特色鲜明的海运学【xué】校。

三、学历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qiú】的,由唐山海运职业【yè】学院【yuàn】颁发经教育部电【diàn】子【z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zhèng】书(证书【shū】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bì】业证【zhèng】书)。

四、招生条件

1. 取得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gǎi】革的省(自【zì】治【zhì】区),录取遵【zūn】循专业优先原则,各专【zhuān】业录取人数【shù】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de】条件【jiàn】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dān】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jì】均相【xiàng】同【tóng】时,全部录取【qǔ】;对实行高考综【zōng】合改革的省(自治【zhì】区),志愿填报模【mó】式以“专业(专【zhuān】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dìng】,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tóng】的条件下,依【yī】次【cì】比对语【yǔ】文、数学【xué】、外语单科成绩,择【zé】优录取,三科【kē】成绩【jì】均相同时,全部【bù】录取。

4.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5.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6.我校【xiào】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省级统考成【chéng】绩作为专业【yè】成【chéng】绩,不单独组织校考【kǎo】。考生【shēng】的文化【huà】成【chéng】绩和体【tǐ】育专业成绩需【xū】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yào】求。录取过程中,我校认可(或执【zhí】行)各省投档规则【zé】,在【zài】各【gè】省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yuán】则,按照【zhào】省【shěng】体育统考成【chéng】绩【jì】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lù】取。如有省统考成绩【jì】相同【tóng】考生则按照文化课【kè】成绩(含【hán】优惠加分【fèn】)从高【gāo】分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如【rú】仍【réng】相同,则按照语、数【shù】、外、文综(理 综)单科成绩先【xiān】后排序录取。我【wǒ】校在提档和分【fèn】专业录取过程中均【jun1】认可各省【shěng】的优惠加分政策。

7.2024年【nián】我校对口类【lèi】招生条件【jiàn】,按照生【shēng】源省教育【yù】考试院的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8.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xiào】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fù】查,对于弄虚【xū】作假、不符【fú】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xué】资【zī】格【gé】。

9.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体检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bìng】经手术【shù】治愈,或房室【shì】间【jiān】隔缺【quē】损分【fèn】流量少,动【dòng】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xián】或其他【tā】神【shén】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bìng】未治愈、精神【shén】活性物质滥用【yòng】和【hé】依赖。

5.慢【màn】性肝炎【yán】病人并且肝功【gōng】能【néng】不正常者【zhě】(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fā】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yǐ】治【zhì】愈或治愈后【hòu】遗【yí】有【yǒu】胸【xiōng】膜肥厚者;

(2)一【yī】切肺外结核【hé】(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děng】等)、血行性播【bō】散型肺结核治【zhì】愈后【hòu】一年以上【shàng】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jié】核病防【fáng】治所)专科检查无【wú】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对考【kǎo】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qiú】,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教学[2003]3号【hào】)及有【yǒu】关补充规【guī】定的文件精神执【zhí】行。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6人间2600元/年/生,7人间2200元/年/生。

七、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guàn】彻党和【hé】国家的教【jiāo】育方针,激励学【xué】生全面发【fā】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de】学生可【kě】获得国家【jiā】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附则

1.本章程【chéng】自公【gōng】布之日起【qǐ】实施,本章【zhāng】程若与【yǔ】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hé】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63200

学院网址:www.tmi.edu.cn

咨询QQ群【qún】:877604669  576039292

联系人:吴老师18911391111(微信同号)

传真:0315-5331111

联系方式:0315-5331166   0315-533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