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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27:38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de】是2024年长春早期教育职业【yè】学院【yuàn】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hán】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jù】《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lǜ】法规【guī】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shì】用于【yú】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3、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4、舞蹈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5、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6、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7、婴幼儿【ér】托育【yù】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学年【nián】136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服兵【bīng】役高等学校学【xué】生国【guó】家教育资【zī】助、基层就业学费补【bǔ】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děng】内容。此外,我【wǒ】校【xiào】设立了【le】校【xiào】级资助“志敏【mǐn】圆梦基【jī】金”。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rù】学前,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向户【hù】籍所在县(市【shì】、区)的【de】学生资助管【guǎn】理【lǐ】机构申请办【bàn】理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dài】款。入学后【hòu】,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zhù】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kùn】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pī】准【zhǔn】的招收男女【nǚ】生比例的【de】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jù】体要【yào】求可执行教育【yù】部、国家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制订并下【xià】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依据国【guó】家教育部新【xīn】颁【bān】布的本年度《教育【yù】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工作通知【zhī】》精神,本着公平【píng】、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zhì】体美,择优录【lù】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yuè】考【kǎo】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yǐ】内。按【àn】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cì】,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yǐ】内。如生源省【shěng】份【fèn】投【tóu】档比例有【yǒu】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dàng】比例要求执【zhí】行。

3、根据考生【shēng】报考人数优先录【lù】取第一志愿的【de】考生【shēng】,当第一志【zhì】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mǎn】的专业计【jì】划补录【lù】取其他志愿【yuàn】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fèn】,首先录取先投档【dàng】的考生【shēng】,按未录满的专业计【jì】划录取后【hòu】投档的考生【shēng】。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shí】行“专业【yè】清”的【de】办【bàn】法予以录【lù】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qǔ】。服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将其调录【lù】到录取未满计划的【de】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chù】理。进档【dàng】考生投档分数相同【tóng】时,按单科【kē】顺序【xù】及分数【shù】从高到【dào】低排序【xù】,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xuǎn】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zài】选科目、单科次【cì】高【gāo】成绩的【de】再选科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àn】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办的规【guī】定加【jiā】分提档【dàng】、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cczj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联系电话:姚宇:1816687198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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