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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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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děng】法【fǎ】律法规【guī】以及教【jiāo】育【yù】部【bù】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我校【xiào】今年普通高【gāo】等【děng】教育的专【zhuān】科层次招生【shēng】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校址:

吉【jí】桦校【xiào】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qū】洋草沟村吉【jí】桦【huà】东路【lù】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电设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路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轨道交通通信信【xìn】号设备制造与维【wéi】护专【zhuān】业【yè】学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6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智能焊接技术(李【lǐ】万君大国工匠【jiàng】班)专业【yè】学费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学年65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与俄罗【luó】斯交【jiāo】通大学【xué】合作办【bàn】学)专业【yè】学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18000元;

动车组检修技【jì】术(与【yǔ】俄【é】罗斯交通大【dà】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为每【měi】生【shēng】每学年18000元;

铁道供【gòng】电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dà】学合作办学)专业学【xué】费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měi】学年18000元;

铁【tiě】道车辆技术(与【yǔ】俄罗斯乌拉尔【ěr】国立交通大学合【hé】作办学)专业【yè】学费【fèi】标准【zhǔn】为每生每【měi】学年12000元;

铁道机车【chē】运用【yòng】与维护(与韩国又松大学合【hé】作办学)专业学【xué】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学【xué】年15000元;

铁道【dào】交通运营管理(与韩国【guó】又松大学合作办【bàn】学【xué】)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为每【měi】生每学【xué】年15000元;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智能交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chē】辆【liàng】制造与维【wéi】护【hù】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为每生【shēng】每【měi】学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学费标【biāo】准待定,以价格【gé】主管【guǎn】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shōu】取]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dòng】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专业学【xué】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学【xué】年[学费【fèi】标【biāo】准待定,以价格主管【guǎn】部门最终审定标准【zhǔn】收取【qǔ】]元;

智能【néng】网联汽车技术专业【yè】学费标准为【wéi】每【měi】生每学年专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měi】生每【měi】学年[学费标【biāo】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shěn】定标准收取]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zhuān】业学【xué】费标【biāo】准为每生每学年专业学费【fèi】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学【xué】年[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zhǔ】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zhǔn】收取【qǔ】]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qiú】的教学内容,成【chéng】绩合【hé】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guó】家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jī】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cǐ】外,我校【xiào】校内资【zī】助还设立一次性困难补助、换季补助【zhù】、乘车补助、校【xiào】内奖学金【jīn】等多种奖励和【hé】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zī】助管理机【jī】构【gòu】申请办理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入学后,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gēn】据学生【shēng】具体情况【kuàng】开展困难【nán】认定,采取相应【yīng】措【cuò】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tǒng】考外语【yǔ】语种不限,入校后除中外合作【zuò】类专业【yè】,学校只开【kāi】设【shè】英语课程。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铁道交【jiāo】通运营【yíng】管理、铁路物流【liú】管【guǎn】理、铁道信号自动控【kòng】制、铁道通信【xìn】与信息化技术、轨道交通通信【xìn】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xiū】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tiě】路施工与维护、铁道【dào】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yǔ】维护、铁道【dào】车辆【liàng】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高【gāo】速铁【tiě】路动车组制【zhì】造【zào】与维护、铁道【dào】供电技术、铁【tiě】道养【yǎng】路机械应【yīng】用【yòng】技术、城市【shì】轨道车辆应【yīng】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jì】术、城市【shì】轨道交通通信【xìn】信【xìn】号技术、城市【shì】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dào】交通工【gōng】程【chéng】技术、城市轨道【dào】交通【tōng】运营【yíng】管理、城市【shì】轨道交【jiāo】通车辆制【zhì】造【zào】与维护、铁道机车【chē】运用与维护(中外合【hé】作办学)、铁道【dào】交【jiāo】通运【yùn】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xué】)、铁道【dào】车辆技【jì】术(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zǔ】检修【xiū】技术(中外【wài】合【hé】作【zuò】办学)、铁道【dào】供电【diàn】技【jì】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wài】合【hé】作办【bàn】学),以上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bú】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1、执行【háng】教育【yù】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huì】、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制订并下【xià】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shēng】录【lù】取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透【tòu】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按照各省相关规定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3、对按顺序志愿投【tóu】档的省份,首先【xiān】录取院校第一【yī】志愿考生【shēng】,当院校第一【yī】志愿【yuàn】生源不足时,按【àn】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kǎo】生。对【duì】按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省份,首先【xiān】录取先【xiān】投档的考生【shēng】,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lù】取后投档的考生【shēng】。

4、专业录取时【shí】,对实【shí】行专业(类)+院校录取的省【shěng】份,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否则【zé】实行【háng】专业志愿级【jí】差的【de】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wài】),在第一【yī】、二专业志愿间【jiān】设级差3分【fèn】,在第二、三专业志【zhì】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wéi】0分。在【zài】内蒙【méng】古自治区实【shí】行“招【zhāo】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愿排队【duì】录取”的【de】录取【qǔ】规则。

5、在专业【yè】录取时按【àn】投档分数进行排序【xù】。对投【tóu】档【dàng】成绩【jì】相【xiàng】同【tóng】的考生【shēng】,如果所在省市把各科成绩以小数的【de】形式列入在总分之后,则【zé】按照【zhào】该省这【zhè】个排序顺序进【jìn】行【háng】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de】办法执行,即对【duì】进档考生【shēng】投档分【fèn】数相同时,普【pǔ】通专业考【kǎo】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shù】从高到低排序,科【kē】目成【chéng】绩高者优先录【lù】取。单科顺序:理【lǐ】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hé】、语文;文科为【wéi】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xué】。高【gāo】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分数相【xiàng】同【tóng】时,实行“3+1+2”模【mó】式的省份,物理类【lèi】先比较【jiào】数学、外语【yǔ】、物理、语文成【chéng】绩,再比较相关成【chéng】绩;历史类【lèi】先比较语文、外语、历【lì】史、数【shù】学成【chéng】绩【jì】,再比【bǐ】较相关成绩【jì】。实行“3+3”模式的省份先比【bǐ】较数学、外【wài】语、语文成绩,再优先【xiān】比较选考物理、化学、生【shēng】物、历史【shǐ】、政治、地理科目的【de】成绩。

6、对【duì】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néng】按专【zhuān】业志愿录【lù】取且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按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lù】满【mǎn】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对同【tóng】批次【cì】同【tóng】一【yī】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néng】按专业志愿录【lù】取且不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照顾加分项,对【duì】享受政策【cè】性加【jiā】分或者降分【fèn】投档【dàng】的考生,按所在【zài】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我院【yuàn】中外合作类专【zhuān】业,在吉林省录取【qǔ】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yè】志愿的【de】考【kǎo】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diào】剂录取【qǔ】。在其他省录取时【shí】,按照该省相【xiàng】关规定执行【háng】。

10、申诉处理【lǐ】。对录取结果有异议【yì】的考生,请与【yǔ】学院纪委联【lián】系,由纪委对相关问题【tí】进【jìn】行调查和回馈意见,联系电【diàn】话0432-66136800。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t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

联【lián】系【xì】电话:0432-66137555,0432-66137142

联系部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招生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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