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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4:5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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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康养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和国务【wù】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dù】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guān】文件精神,结【jié】合我校实【shí】际【jì】情况【kuàng】,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xiào】简称:北【běi】海康养职业【yè】学院,英文名称BEIHAI VOCATIONAL COLLEGE OF WELLNESS。

2.学校简介: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rén】民政府批准、国家【jiā】教【jiāo】育部备案、纳入【rù】国家计划【huá】内统一【yī】招生的全日制民办营利【lì】性新型现代化高等【děng】学校。学校【xiào】位于北海市,校园及配套面积【jī】1048亩【mǔ】。2024年有护【hù】理、口腔医学技【jì】术、中医康复技【jì】术、康复治【zhì】疗技术、健康管理、健康【kāng】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大数据【jù】与【yǔ】会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yǔ】管【guǎn】理【lǐ】、医学美【měi】容技术、老年保【bǎo】健与【yǔ】管理【lǐ】、助产、医学【xué】营养、中医养生保健和【hé】表演艺术共十五个专业招生。

3.招生代码:14765。

4.学院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7.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xiào】设招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zhèng】策、确定招【zhāo】生【shēng】计划,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中【zhōng】的【de】重大事项。招生处是我【wǒ】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tǐ】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de】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纪【jì】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mén】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quán】程监督,确保【bǎo】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五条 参加【jiā】2024年【nián】全国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考试的学生。

第六条 招【zhāo】生专【zhuān】业和【hé】招生计划【huá】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wéi】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录取【qǔ】的考生【shēng】必【bì】须【xū】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shēn】体【tǐ】符合教【jiāo】育部《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从医药卫生类等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药类相关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2.患有重症【zhèng】或【huò】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jí】病【bìng】,精【jīng】神病未治愈、精神活【huó】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bú】予录【lù】取。

3.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miàn】部有明显缺【quē】陷的【de】考【kǎo】生请慎报我校各【gè】专业。

4.鉴【jiàn】于从【cóng】事表演艺术工【gōng】作的特殊要求,四肢不【bú】健全、有肢【zhī】体畸形【xíng】、有生理缺陷、智力或听力【lì】异常【cháng】,患有心脏【zāng】病、心肌炎等重大疾【jí】病的考【kǎo】生不宜报考我校表演艺术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hé】招生条件的【de】考生,我校概【gài】不录取【qǔ】;新生入【rù】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hé】格【gé】者,取消其入学资格【gé】;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yǐn】瞒【mán】者,取消其入学资【zī】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guó】家教【jiāo】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qū】招【zhāo】生政策、原则【zé】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zuò】实施“阳【yáng】光【guāng】工【gōng】程【chéng】”,公平、公正、公【gōng】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shì】院(办)的【de】组织、监督【dū】下进行,实行远【yuǎn】程网上录取。

第十【shí】条 对进档考生在【zài】思想政治品德【dé】考【kǎo】核【hé】合格,身体【tǐ】健康状况【kuàng】符合相关【guān】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fèn】数优先【xiān】”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先录取【qǔ】第一专【zhuān】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yuàn】已【yǐ】录满,按其第【d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dōu】无【wú】法满足时,若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则【zé】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bì】后,再【zài】将所有未【wèi】录取且【qiě】服【fú】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按【àn】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diào】剂到其他【tā】尚【shàng】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tuì】档处理。专【zhuān】业录取【qǔ】过【guò】程中,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考【kǎo】生生源地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de】投档同分【fèn】排序【xù】规则【zé】执行。

第十一【yī】条 高职对口中【zhōng】职招生招收已报名【míng】参加【jiā】我区【qū】2024年普通高考,具有【yǒu】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zhuān】、中师、职业中专、职【zhí】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 1.5 年制毕业生在 2024 年 9 月【yuè】 30 前须取【qǔ】得中职毕业证【zhèng】;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nèi】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jí】在校【xiào】生【shēng】;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dé】区外【wài】中职学校毕业证【zhèng】的人员。高【gāo】职对口中职的申【shēn】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xué】校【xiào】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jiǎn】章。考生可浏【liú】览我【wǒ】校网站,详细了解高【gāo】职【zhí】对口【kǒu】中职自主招【zhāo】生的录取工作【zuò】程序,按【àn】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 单独【dú】招生招收已报名参加我【wǒ】区2024年普通高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xiào】毕业【yè】或具【jù】有同等学力的考【kǎo】生。单【dān】独招生【shēng】的【de】申报【bào】方法、测【cè】试、录取【qǔ】规【guī】则参阅当年我校【xiào】单独招【zhāo】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wǎng】站【zhàn】,详细了【le】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yào】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根【gēn】据【jù】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shēng】可在当【dāng】地【dì】申请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dài】款。

第十四条 在校【xiào】学习【xí】期【qī】间,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fèi】等收费标准依据上【shàng】级部门批复【fù】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yuè】我校收费公示信【xìn】息,实行学【xué】年制收费【fèi】,学生入【rù】学时须按照【zhào】规【guī】定的标准缴纳学费【fèi】。

学费标准为:

1.护理专业:11600元/学年。

2.助产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11000元/学年。

3.中医康复技术【shù】专业、康复【fù】治疗技术【shù】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lǐ】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医【yī】学营养专业【yè】、中【zhōng】医养【yǎng】生保健【jiàn】专业:9800元/学年。

4.健康管理专业、学前教【jiāo】育专业、大数据与会计【jì】专业【yè】、老年【nián】保健与管【guǎn】理专业:9000元/学【xué】年。

5.健康大【dà】数【shù】据管【guǎn】理与服务专业【yè】(校企合作班):15000元/学年。

6.表演艺术专业(校企合作班):1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人间:2200元/生.学年;

2.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人间: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配套安装空调。

学生在校期间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xiàng】目遵循自【zì】愿【yuàn】原则,主要【yào】收费【fèi】项目及收【shōu】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6元/立方米。

2.代收【shōu】费:教材费600元/人(“一年一【yī】结【jié】算”多退【tuì】少补);军训服装费【fèi】150元【yuán】/人(自愿购【gòu】买); 体【tǐ】检费100元/人(由体检机构收取);超定额水电【diàn】费,按发展改革【gé】部门规【guī】定【dìng】的价格计【jì】收【shōu】(每生每月定额【é】用电、用水量分别为5度/人/月、5立方【fāng】米/人/月)。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八条 正式取【qǔ】得我校学籍的【de】学生,学【xué】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quán】部【bù】课【kè】程【chéng】,经考核合格,修满【mǎn】规定【dìng】的学分,准予毕业,由北海康养【yǎng】职业学【xué】院颁【bān】发国家【jiā】承【chéng】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毕业证,每年【nián】发放【fàng】一【yī】次【cì】。毕业证书遗【yí】失或损坏不能补【bǔ】发。特殊情况,经学生【shēng】本人申请,学【xué】院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zhèng】明书【shū】与原毕【bì】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学【xué】校高度重视毕业【yè】生就【jiù】业工作【zuò】,专【zhuān】门设立毕业【yè】生就【jiù】业指导机构【gòu】,通【tōng】过学校【xiào】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bìng】由区教育厅签【qiān】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shí】一条 我【wǒ】校遵照执【zhí】行自【zì】治区【qū】教育厅每年【nián】下发【fā】的专升本政策文件【jiàn】,优秀高职毕业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xué】习。

附则

第二十【shí】二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jiàn】方【fāng】式【shì】或【huò】直接【jiē】到我校招生处进行咨询。

第二十三条【tiáo】 联【lián】系方式:北海康养职业学院【yuàn】,北海市银海区【qū】金【jīn】海岸大道666号,邮编536000

招生联系电话:0779-8860111/8860333

学院网址:www.bhkyxy.com

第二【èr】十四条 学校以往【wǎng】有关【guān】招生工【gōng】作【zuò】的要求、规定【dìng】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běn】章程若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guī】范和上级有关政策【cè】相【xiàng】抵触,以国家法律、法【fǎ】规、规范【fàn】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