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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3:11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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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shēng】行为,维【wéi】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郑【zhèng】州轨道工程【chéng】职业学院普通【tōng】全【quán】日制专【zhuān】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gōng】开、公【gōng】正、严格程序、择优【yōu】录取、接受监督【dū】”的【de】原则【zé】,接受【shòu】纪检【jiǎn】监察部门、新【xīn】闻媒【méi】体、考【kǎo】生及家长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招生代码:6361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fù】责【zé】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shàng】级【jí】有【yǒu】关【guān】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政策、方案,确定招【zhāo】生录【lù】取名单,讨论【lùn】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shì】项。

第六条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yè】学院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负【fù】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shēng】工作【zuò】。学校纪检监察部门【mén】对【duì】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实施全程监督【dū】。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八【bā】条 学【xué】校根据发展【zhǎn】规模、办学【xué】条件、学科发【fā】展、生【shēng】源状况和社【shè】会需求【qiú】编制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bù】门【mén】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gōng】布【bù】的专业计划目【mù】录,我校同时通过【guò】学校官网【wǎng】、招生简章等形式【shì】向社【shè】会【huì】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九【jiǔ】条 按【àn】照【zhào】教【jiāo】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遵【zūn】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择、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tóu】档【dàng】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qǔ】。考生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zhào】语文、数【shù】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qǔ】。

(二)对于所有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shēng】,若【ruò】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huá】未完成的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则【zé】作退档处理。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五)身【shēn】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符合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联颁布的【de】《普通高等院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的体【tǐ】检要求【qiú】。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2024年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35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一条 学【xué】校按照国【guó】家相关【guān】资助政策规【guī】定,实行“奖学金、助【zhù】学【xué】金、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特殊【shū】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帮【bāng】助家庭困【kùn】难【nán】学生【shēng】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xué】生可申请享受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yuán】/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jiā】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对应征【zhēng】入【rù】伍义务兵役、退役【yì】后复学或入【rù】学的【de】高等学【xué】校学生实行【háng】学费补偿、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gāo】不超过16000元【yuán】;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gāo】校国家助学【xué】贷款,也【yě】可【kě】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lǐ】中心申请生【shēng】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最高可申请助【zhù】学贷款16000元。学【xué】校【xiào】还建立了校【xiào】内奖助【zhù】学【xué】金【jīn】,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特【tè】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le】“绿色通【tōng】道【dào】”,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入【rù】学【xué】后学【xué】校学生【shēng】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shēng】具【jù】体情况开【kāi】展【zhǎn】困难认【rèn】定,采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dì】十二条 新生持学校【xiào】发放【fàng】的录取【qǔ】通知【zhī】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xiào】报到,对未经【jīng】同意逾期两周不报【bào】到【dào】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zì】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xīn】生入校后,将依据教【jiāo】育【yù】部有关【guān】文件规【guī】定进【jìn】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gé】者,学校将视不同情【qíng】况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zhě】,一律取消【xiāo】入学【xué】资格。

第十四【sì】条【tiáo】 学校没【méi】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lù】取工作,对以【yǐ】我【wǒ】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huó】动的中【zhōng】介机【jī】构和个人,将依【yī】法追究其责任【rèn】。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zì】省教【jiāo】育厅审核备案【àn】之【zhī】日起生效。本章程若与国家【jiā】法律、法规或上级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cè】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cè】为【wéi】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地址【zhǐ】:河【hé】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xī】路三十【shí】里【lǐ】铺(西绕城高速豫龙出口东1000米路北【běi】)

邮编:450100

咨询电话:0371-56525556、56525557

学院网址:www.zzur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