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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06:59    发布【bù】: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职【zhí】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贯彻四【sì】川省2024年【nián】高【gāo】等职业【yè】教育单独考试招【zhāo】生(以下简【jiǎn】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院全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43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五条 我校办学地点为绵阳校区(绵阳【yáng】市【shì】涪城区机【jī】场东路83号)和梓潼【tóng】校区(梓【zǐ】潼县【xiàn】永利街929号【hào】)。

第【dì】六条【tiáo】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zuò】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原则,健【jiàn】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wéi】规【guī】范【fàn】,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tiáo】 学【xué】校成立高职【zhí】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全面贯彻落【luò】实【shí】四川【chuān】省【shěng】招考委【wěi】、四川省教育厅高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zhèng】策、办【bàn】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xué】校高职单招【zhāo】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fù】责【zé】人为组长【zhǎng】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zhí】单招录取【qǔ】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高类【lèi】和中职类,招生专【zhuān】业【yè】及计【jì】划以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色【sè】弱考【kǎo】生【shēng】不建议报【bào】考美术类专业【yè】。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qǔ】工作在【zài】四【sì】川省教育考【kǎo】试院统一组【zǔ】织【zhī】下进行,执行【háng】“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认可四【sì】川省规【guī】定加分政策,依据【jù】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jìn】行【háng】录取。符【fú】合【hé】免【miǎn】试政策的考生应在2024年【nián】1月22日12:00前向学【xué】校提交《四川省2024年普【pǔ】通高等【děng】学【xué】校高职单招保【bǎo】送、免试录【lù】取申请表》。

第十【shí】三条【tiáo】  对进【jìn】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从【cóng】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jí】差。投档成绩【jì】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de】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录【lù】取(总分相同按【àn】综合测试成绩【jì】由高至低【dī】排序,若综合测【cè】试成绩【jì】也相【xiàng】同,再按文化成【chéng】绩中的语文、数学、英【yīng】语成【chéng】绩先后顺序排【pái】序)。

第【dì】十四条【tiáo】 录【lù】取专业时【shí】,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yuàn】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zhuān】业【yè】调【diào】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tuì】档处理【lǐ】。

第【d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shěng】高【gāo】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yìn】发<四川【chuān】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chuān】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guī】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收保送【sòng】及【jí】免试生,且申【shēn】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nián】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lèi】别要求。

第十【shí】七条 考生可在【zài】2024年4月10日【rì】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kǎo】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dàng】考生【shēng】须在【zài】2024年4月【yuè】12日12:00前【qián】,将手写退档申请(需附上本人及双【shuāng】亲之一的身份证并【bìng】盖手印【yìn】)发【fā】送到我校【xiào】邮箱200714043@qq.com,我校因考【kǎo】生【shēng】自愿放弃录【lù】取,违纪违规等【děng】导致的空【kōng】缺【quē】不进行递补。所有考生【shēng】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pǔ】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tīng】、省市【shì】场监管【guǎn】局【jú】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定【dìng】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dé】营利的原则【zé】收【shōu】取。

第十【shí】九条 学生的【de】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xiàng】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财政部、教【jiāo】育厅、财【cái】政【zhèng】厅、退役军【jun1】人事【shì】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条 考生【shēng】被录取后,持录【lù】取【qǔ】通知书【shū】,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未经【jīng】请假或请假【jiǎ】逾期【qī】者,除因不可抗力【lì】等正当事由外,视【shì】为自愿放【fàng】弃【qì】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tǒng】一进行【háng】新生复查工作【zuò】。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有【yǒu】关招生规定进行处【chù】理,直至取【qǔ】消入【rù】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学校【xiào】网址:http://www.sca.edu.cn/about/?58.html

第二十二条 本章【zhāng】程由四川【chuān】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shì】院【yuàn】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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