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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单招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22:14: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成【chéng】都【dōu】银杏酒店【diàn】管理【lǐ】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国标代码:13670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céng】次及办学类型:全日【rì】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děng】学校【xiào】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第五条 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成都市郫都区【qū】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èr】段60号【hào】(成都【dōu】校【xiào】区【qū】)、宜宾【bīn】市南【nán】溪区凤【fèng】凰大道18号(宜【yí】宾校区)。

第七条 学校高【gāo】职单【dān】招工作坚持【chí】公【gōng】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kāi】原则,健全自我约束【shù】、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zhāo】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luò】实四【sì】川省招【zhāo】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tīng】高职【zhí】单招【zhāo】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qiú】,研【yán】究制定学【xué】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全面负责统【tǒng】筹、组织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de】决【jué】定。

领导小组办【bàn】公室设在招【zhāo】生【shēng】工作处,负责研究制【zhì】定学校【xiào】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qǔ】工作【zuò】中的重大问【wèn】题。

第【dì】九条 学【xué】校【xiào】成【chéng】立由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shēng】录【lù】取【qǔ】工【gōng】作。招生【shēng】工【gōng】作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wěi】书记担任【rèn】,成员由纪委委【wěi】员及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chéng】。

高职单【dān】招工作监督的日【rì】常【cháng】运【yùn】行【háng】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负责监督【dū】高职【zhí】单招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de】落实,确保依法招【zhāo】生,维护广大【dà】考【kǎo】生和学校的合【hé】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的高【gāo】职单【dān】招计划包括普【pǔ】高类和中【zhōng】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huá】以省教育考【kǎo】试院公布为【wéi】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一【yī】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háng】,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zé】。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sì】川省规定加【jiā】分政【zhèng】策,依据加分【fèn】以后形成的投档【dàng】成【chéng】绩进行录取【qǔ】。

第十三条 按照《四川【chuān】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tīng】关于【yú】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业【yè】教育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实【shí】施办法>的通知》(川招【zhāo】考【kǎo】委【wěi】〔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nián】高【gāo】职单招招收【shōu】保【bǎo】送及免【miǎn】试生,且申请考生【shēng】须符合学【xué】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zhuān】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四【sì】条【tiáo】 省教育考试院【yuàn】根据符合要求的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hé】职【zhí】业技【jì】能综合测试成【chéng】绩总【zǒng】分,按“位次优先,遵【zūn】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供【gòng】学校【xiào】审录【lù】;在【zài】对考生排序时【shí】,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wéi】:职业技【jì】能综合测试、语文【wén】、数学、英语成绩【jì】。

第十五【w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进行录取,专业志愿【yuàn】之间【jiān】不【bú】设分数级差。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按【àn】四川省确定的【de】高职单招【zhāo】同分排序【xù】规【guī】则进行【háng】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专业时【shí】,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fǎ】满足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者【zhě】,可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lù】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zhě】,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七条【tiáo】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的要求【qiú】,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自愿放弃录取【qǔ】的考生,需于2024年4月【yuè】12日12:00前【qián】提交由考生本人及【jí】家长签字的放弃录【lù】取申请书和考【kǎo】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yìn】件,拍照发到邮【yóu】箱【xiāng】:yxzs@gingkoc.edu.cn。逾期【qī】,学校不再受理。未提出放弃【qì】录取的考生【shēng】,被学【xué】校【xiào】正式录取后不【bú】得【dé】换【huàn】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gé】委、教育【yù】厅、财政厅【tīng】、省【shěng】市场监【jiān】管【guǎn】局【jú】有关政策【cè】执行。服【fú】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学生【shēng】的【de】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zī】助标准【zhǔn】严格【gé】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yù】厅【tīng】、省【shěng】财政厅、省退役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bù】门【mén】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录取【qǔ】后,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我【wǒ】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dào】校办理入学【xué】手【shǒu】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qī】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等【děng】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gé】。新生【shēng】入【rù】校【xiào】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fù】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有【yǒu】关招【zhāo】生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段60号

邮政编码:611743

招【zhāo】生咨询【xún】电话:(028)87979220、87979300、87979000

学校网址:http://www.gingkoc.edu.cn

微信公众号:银杏酒店管理学院(YXJDGLXY)

网【wǎng】络咨【zī】询:(QQ号)1120223558、2325548569

(QQ群)47218302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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