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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外国语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11:02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成都外国语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成都外国语学院单招章【zhāng】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shēng】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成都外国语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职【zhí】业教【jiāo】育法》以及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贯彻【chè】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成都外国语学院(原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国标代码:13673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普通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成都外国语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街36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6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chí】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kāi】原则,健全自【zì】我【wǒ】约【yuē】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kǎo】行为【wéi】规范,严格实【shí】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dì】七条【tiáo】 学校成立高职单【dān】招工作领导小【xiǎo】组,负责全面贯彻【chè】落【luò】实四川【chuān】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xiàng】关政策、办法及【jí】要求,研【yán】究制【zhì】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决定【dìng】。

第八条 学校成立【lì】由【yóu】纪【jì】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zǔ】长的纪检监【jiān】督小组,全程【chéng】监督高职【zhí】单招【zhāo】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zhí】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yǐ】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yuàn】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yì】报考空中【zhōng】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quán】保卫【wèi】专【zhuān】业的考【kǎo】生【shēng】:

1、身体健康,性格开朗【lǎng】,身材【cái】匀称,五官【guān】端正,牙齿整洁,形【xíng】象气【qì】质好。

2、面【miàn】部【bù】、颈部、胳膊、手【shǒu】部、腿部无明显疤痕、胎记【jì】和文身,肤色【sè】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bìng】。

3、身高【gāo】要求:净【jìng】身高:女【nǚ】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手踮足摸高212cm以上【shàng】。

4、行【háng】走要求:行走正常【cháng】,无明显【xiǎn】的“O”型、“X”型腿,无扁平足。

5、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sè】盲、色【sè】弱【ruò】、斜眼,矫【jiǎo】正视力0.7以上。

6、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zài】四【sì】川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统【tǒng】一组织下进【jìn】行,执行“学校负责【zé】、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shí】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zhèng】策,依据加分【fèn】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jì】进行【háng】录取【qǔ】。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kǎo】生【shēng】的专业安排【pái】,实行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q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fèn】数级差。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相【xiàng】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tiáo】 录取专业时,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diào】剂到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作退【tuì】档【dàng】处【chù】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的要求【qiú】,执行《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考【kǎo】生【shēng】可在 4 月 10 日 17:00 后登录四川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官方网站查【chá】询【xún】本人投档情况【kuàng】(https://www.sceea.cn)。拟申请放弃录【lù】取资格【gé】的已投【tóu】档考生须在9-21中午12:00前将本人手写退档申请【qǐng】书(注【zhù】明【míng】考生本人联系方式)、考生【shēng】本【běn】人及【jí】家长身份证【zhèng】复印件电子版发至我【wǒ】校招生【shēng】就业处邮【yóu】箱(zsb@cisisu.edu.cn)提出【chū】退档申【shēn】请。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cān】加【jiā】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按照【zhào】《四川省【shěng】高【gāo】等教育招生考试委【wěi】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tīng】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shī】办法【fǎ】>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zhāo】招【zhāo】收保送及免试生【shēng】,且【qiě】申请考生【shēng】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zhuān】业【yè】及专【zhuān】业类别要求【qiú】。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fèi】标准严【yán】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财【cái】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cè】执行。服务【wù】性收【shōu】费和代收【shōu】费按【àn】照【zhào】规定的项目,坚【jiān】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tiáo】 学生的国家教育【yù】资助项目和资助【zh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bù】、省教育厅【tīng】、省财政厅【tīng】、省退【tuì】役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cè】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bèi】录取【qǔ】后,持录取【qǔ】通【tōng】知【zhī】书,按我校有关要【yào】求【qiú】和【hé】规定【dìng】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jīng】请假或【huò】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zì】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复【fù】查工作。凡复查不合【hé】格【gé】的【de】新生,将按照有关【guān】招生规定进【jìn】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街367号(成都校区)

四【sì】川省宜宾市【shì】临港经济【jì】技【jì】术开【kāi】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6号(宜宾校【xiào】区)

邮政编码:611844(成都校区)644000(宜宾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

028-87213676(成都校区)、0831-3602372(宜宾【bīn】校【xiào】区)

学校网址:www.cisisu.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